財政收支劃分法(財劃法)的覆議引起朝野對立態勢逐漸升高,戰火延燒跨年,成為開春政壇最重要的一齣戲碼。十九日立法院即將為此覆議案進行表決,這幾天不但行政院相關高層迭有紓解反彈、爭取支持的動作,國親兩黨亦不斷進行內部協商、尋出共識的折衝。朝野間各自堅持立場,準備放手一搏,從目前情勢判斷,勝負結果似乎仍未有較明朗的跡象可尋,讓人感到政治氣氛的詭異與沉悶。

國民黨對覆議案的態度較明確,堅決支持原修正通過的版本,並表明在行政院撤回覆議與保障北市財源的前提下,全力推動重新修法的工作。親民黨雖然在上會期把票全部投給國民黨,但對覆議案似乎刻意採取較模糊的立場,提出所謂「新三條路」的主張,然而卻未有具體的內容說明。至於執政的民進黨,固然必定要尊重並保持與行政院的立場一致,但其中牽涉到不同地方分配利益的差異,民意代表站在維護或爭取地方財源的角度,容或有與黨團整體利益考量衝突之處,尚亟待進一步的溝通與擺平。看來主要三政黨雖已各有盤算,但策略上卻都還有許多未克服的困難與盲點,從而降低了對覆議案獲勝的把握。

新版財劃法的主要內容有二,擴大中央統籌分配稅款之財源及分配比率固定入法。前者透過所得稅、貨物稅與營業稅等三稅目收入之提成增加約一千五百億元;後者則在保障台北市收入不減少的情況下,將其分配比率固定為百分之十五點五。針對第一點,行政院的回應與立場為「中央為因應稅收大幅減少,勢必相對調整減列現行中央對地方之一般性與計畫型補助款」。換言之,中央也沒錢,地方若提高統籌分配稅的財源,中央便扣減原編列給地方的補助款,直至「挖東牆補西牆」的零和結果出現為止。問題是中央的政策態度決定了新版財劃法實施的結果是否地方分食的餅得以擴大,但行政院卻反而怪罪新法「排擠」掉補助款,而將「挖東牆補西牆」的後果與責任推給地方。此點充分顯示,中央自己的財政狀況未能改善與充裕前,對地方財政「患寡」的問題,不會有突破性的解決方法與作為,新法乃從而注定陷入增減正負的數字魔障中,無法脫身。

針對第二點有關比率入法的問題,行政院的反彈與不滿更是激烈。在對外公開的說帖中,不但強調只有「直轄市是最大贏家」,更進一步批評新法,「表面對其他縣市有利,實質上卻是非常不公平的制度」,且會導致「富者恆富、窮者恆窮」的後果,而一旦採用固定比率保障後,中央對「地方財政的調節功能將盡失」。行政院除了在分配數字上不斷凸顯出直轄市的「不當得利」外,還刻意利用「台北縣趷虧最大」大作文章,意圖造成地方間的對立與衝突。此外,更表明,由於新法將直轄市分配比率入法,中央未來在利用統籌分配稅款平衡地方政府基本財政與「劫富濟貧」的能力,將受到嚴重破壞。可見在地方財政「患不均」的問題上,中央的構想乃是以地方間的盈虛互濟與調節來解決,是故比率入法將被視為財政較寬裕的直轄市排除在其「調節」權力範圍之外,自然無法為其接受。然而,中央既不出錢(或無錢),但卻又須面對窮困縣市的財政惡化問題,便只剩「劫富濟貧」一途可循,但財源分配減少的地方政府自亦必以個別利益的傷害,作出大力的抗爭與反撲。台北市這幾年的擔心與抱怨,吾人可以深深理解,但在中央不願出錢或沒有錢的情況下,每年的紛爭似乎也是必然的宿命。

平心而論,這次財劃法修正的過程的確有許多瑕疵,但既然如同上述分析,國家財政乃一整體,其中尤以中央政府的政策態度與作法為重要關鍵,任何地方政府皆無能力與中央正面對抗,因此,政黨間乃至中央與地方間關係的和諧與協商功能的順暢發揮,乃是解決與改善問題的基本條件。如今覆議案已正式提出,箭在弦上,但吾人仍以為行政院應以寬容的態度,並用積極面的思維來看待這次由地方發動的新版財劃法。既然在野黨願意修法或訂定日出條款,行政院便無須再「得理不饒人」的反譏,此乃更證明該版法律的「不周延」。解決政治紛爭,「裡子」與「面子」常須妥適安排,不必全部獨得。

其實,吾人更關心的乃是,不論覆議的結果如何,未來我國地方財政的制度能健全的發展。基此,若行政院覆議成功,中央應隨即正式宣布成立專案小組或委員會,全權統合負責國家財政重整所有建制與法規事宜。同時,儘速將去年底完成的分配公式付諸實施,並以維持所有地方政府現有分配為基本承諾,俾減輕地方對公式建制的疑慮與反彈。反之,若行政院覆議失敗,衡諸目前中央的財政能力,勢必會對今年度的預算執行產生極大的衝擊。吾人建議在野黨亦應隨即主動快速修法增訂日出條款,一方面給予行政院因應變化的緩衝時間,另一方面亦可要求行政院比照前述建議同樣作為。如此,則不論覆議的結果如何,國家未來財政制度的健全發展都能得到保障,而這也是這次財劃法事件最好的結局。

(本評論刊登於91.02.17工商時報社論)

(本評論代表作者個人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