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酌美國聯邦通訊傳播委員會(FCC)架構設計的台灣NCC,除了現在新聞局所監理的媒體產業之外,亦因應數位匯流趨勢,含括電信、資訊等產業,換言之,該法通過後,通訊媒體產業都將由NCC加以管轄,此舉是台灣媒體產業環境成長過程中,繼報禁開放、有線電視及寬頻網路發展之重要里程碑。該委員會正式掛牌運作後,如何整合龐大的通訊媒體產業,「超然獨立」地發揮媒體規管功能,都還是一個未知數,但朝野立委的不理性作為,徒讓立法院議事癱瘓,則更讓原本不易的第一步更加舉步維艱。
新聞媒體以斗大的標題報導立院議事癱瘓以及朝野立委互抵的景象,像是「流血NCC」、「國會蒙羞」等,從中似乎一點也看不出屬於民主國家的風範,「朝野協商」也成為空泛的字眼。當年宣稱要「民主進步」的執政黨,在執政了五年多之後,仍然無法贏得在野陣營的信任,這其實是諸多法案無法順利推動的主因。
回歸到法案的層面,一直以來,為了委員如何產生的問題難以達成共識,雖然朝野雙方的目的都是為了避免政治力介入,但卻似乎各有圖謀,也凌駕NCC組織法必須早日通過,人民殷殷契盼的現實。假若這番丑劇一直上演到十二月立法院休會,人民只盼到一群立委互相鬥狠,只看到立法院空轉,而讓納稅錢白白的被浪費了,台灣落實民主自由與媒體自主的願望又將再度落空!
由此,我們深深的期待,代表民意的立法委員,請重新審視民意的趨向,讓此一「民生」法案順利過關吧!
(本評論代表作者個人之意見,曾刊登於94.10.12聯合報民意論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