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政府「積極管理,有效開放」的政策將再添一樁!內政部22日宣布從2006年3月1日起,取消媒體在中正機場管制區的常駐採訪,改為個案申請的方式。此話一出,「戕害新聞自由、開民主倒車」的反對聲浪隨之而來,再度令人質疑執政者對新聞自由真諦的理解程度。

內政部認為媒體常駐中正機場有礙國家門面,而官員私下行程的曝光也可能影響國家利益。因此,決定將取消從1956年戒嚴時期起即開放至今的中正機場媒體常駐,而改由個案申請。若遇重大新聞事件時,則另設緊急窗口例外放行。

細看主管機關之說法,不難發現其政策的矛盾與不適之處。首先,雖然諸多民主先進國家對於媒體採訪的規定略有不同,但執政者禁止媒體常駐機場之舉措,是否有助於解決問題,不無疑問。且外國藝人在國際機場的言行舉止失當,又豈是媒體單方之責,若要用此理由來中止媒體常駐,實在說不過去。

從實務面來看,若棄常駐改為個案申請,日後媒體申請採訪時之主管機關,將依各採訪活動的目的及需要而不同。如此一來,在行政作業上將會形成多頭馬車的情況,而業務聯繫與公文傳遞上將更為費日耗時。

此外,為因應重大新聞事件時可能設置的緊急窗口,理應也有換證、登記等安全性考量之作業。果如此,屆時只會更加混亂,或是因為登記作業費時而使得記者難以進行即時採訪新聞的工作。並且,究竟如何定義重大新聞事件也將由主管機關來認定,行政裁量權擴大的結果,就難以避免引發「箝制新聞自由」的爭議。

從另一個角度來說,若扁政府對媒體採取「積極管理,有效開放」的監管方式,那才真會嚴重影響國家門面呢!執政當局推行政策借鏡他國,司法其嚴格、不便的一面,卻未考量在台灣實施的適用性,所以勢將造成新聞從業人員的反彈。因此,在此政策尚未正式施行之前,建議有關當局宜再審慎考慮,也應與媒體多加溝通,以避免政令一出後所帶來不必要的衝擊。

(本評論代表作者個人之意見,曾刊登於95.3.01人間福報讀者投書與論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