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台灣島內地形多山,許多著名景點都在山區,許多路段連小客車的通行都需要相當謹慎,更何況是大型遊覽車。除了台南梅嶺這個路段相當危險之外,筆者曾經在中橫、南橫看過同樣險峻的路段,大型遊覽車只能緊貼山壁護欄緩行,在僅能單線行使之處還要小心會車,處處險象環生。
此外,滿載數十人的大型遊覽車,無論是行使在高速公路,還是危險的山區路段,輪胎都必須有相當的抓地力及摩擦力,但再生胎禁不起長時間的高溫磨損,因此容易發生爆胎意外。
儘管大型車輛事故連連,但交通部對再生胎的使用的確沒有盡到嚴格把關的義務。其實,交通部早在二○○四年就曾擬修法禁止採用翻修胎的汽車行駛高速公路,但當時引發翻修胎業者的反彈,聲稱國際間對再生胎安全與品質都有高度的信任,而後則不了了之。但殊不知,歐美先進國家僅在「卡、貨車」等運輸產業大量採用,而非一般的遊覽車級觀光業。況且,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在今年五月才呼籲政府有關單位,應將再生胎納入管理,才能有效保障駕駛人及乘客安全。但如今看來,卻已不勝唏噓。
梅嶺大車禍讓無數家庭破碎,至親至愛天人永隔,無論「自請處分」亦或「表示遺憾」,都已經挽不回數十條寶貴的生命。近五年來的遊覽車重大車禍,已經奪走五十六條生命,筆者不知道交通部和政府官員還需要多少時間亡羊補牢,但逝去的生命卻再也回不來。
梅嶺大車禍使得遊覽車管理問題再度浮上檯面,而邵曉鈴女士的意外則讓小客車後座繫安全帶的法規在立法院獲得重視,如此種種不禁令人感嘆,朝野現今一切作為彷彿只為爭奪權勢,而民眾真正的切身問題想要獲得重視的話,「小老百姓只能拿命來換嗎?」
(本評論代表作者個人之意見,曾刊登於95.12.05聯合報民意論壇)
遊覽車管理 不能「拿命來換」
作者褚瑞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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