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人每年繳的稅,占其國內生產毛額(GDP)的52%(賦稅負擔率),排行全世界最高。我們傳統上認為政輕刑簡、輕稅薄賦,是好政府的標竿,然則瑞典就是壞政府?非也。人人都認為瑞典是好政府的典範,光是它的諾貝爾獎就夠振奮人心的了,名車Volvo也是無人不曉。每人年所得23000美元,是著名的『由搖籃到墳墓』都由國家照顧的社會福利國家,政府預算高達1252億美元,占其國內生產毛額1970億美元之64%,所以需由高額稅收來支持。
賦稅負擔排名於次的,分別是丹麥(占GDP50%)、比利時、芬蘭、其餘如法國、挪威、義大利、奧地利、冰島在40~44%之間,荷蘭、德國、西班牙、英國、紐西蘭、加拿大、澳大利亞、愛爾蘭、瑞士在30~39%之間,日本和美國為26%。這些經濟和政治發達國家,國力雄厚,但賦稅卻不輕。人民對納稅的認真守法,已經是道德和習慣的一部份。
台灣的賦稅負擔率為12.3%,已經找不到比我們更低的國家。好的方面來說,是理想的小政府。差的方面來說,則是稅收困難,國用不足,教育、衛生、福利、經濟的預算,都感緊俏,羅掘俱盡,捉襟見肘,政府債臺高築。況且,我們還有遠比他國沈重的國際負擔,須瓜分已極為有限的公共資源,國防支出佔政府支出的10%,而瑞典只有3%,大敵在側的芬蘭,更只有1.2%。
我們需認真思考賦稅負擔的提高,畢竟所有其他國家的經驗,都證明這樣下去是行不通的。
(本評論代表作者個人之意見)
(本文刊登於94.01.卓越雜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