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於年前(12月26日)宣佈將從97年一期起,提高各項公糧稻穀收購價格兩元,是政治考量,完全不顧農委會的意見。根據農委會蘇嘉全主委於96年11月16日回應13個縣政府要求提高稻米保證價格的公函,農委會是反對提高保價的,公函的說明三之二說得很清楚:『政府若調高稻穀收購價格,將誘導增產,造成稻穀供應量增加,市場價格下跌,…,與WTO要求削減之趨勢背離』。農委會之幕僚早已規劃改採直接所得補貼來取代保價制度,但行政院遲遲不敢推動,反而在大選前的選票考量下便宜行事,由上而下的決定提高保證價格。日本、韓國農情與我們相似,兩國相繼於1998及2004年廢除稻米保價收購,改採稻農所得安定制度,以因應WTO談判要求削減國家價格支持補貼之趨勢,兩國修正後之制度已執行多年,我們不去借鏡取經,卻反其道而行,提高稻穀收購價格,此舉將使未來政策改革付出更大的代價。

站在農民的立場,我們不忍心反對,只能樂見其成,但我們必須提出忠告,希望政府早作更周全的規劃準備,以減少其副作用的傷害。稻米保價制度牽一髮動全身,保證收購價格提高後將會引起連鎖反應有如下列:

首先稻農休耕意願將因而下降。加入WTO後每年台灣必須進口14萬噸稻米,為了減緩衝擊國內米價,政府推動稻田休耕,以減少生產來平衡供需。目前給付予農民的休耕補貼金額,一公頃九萬元,是根據稻農在現行保價下的收益換算而來。未來保價提高後,若沒有調整休耕補貼,勢影響休耕意願,變相鼓勵農民增產,將達不到提高稻農所得的目的。因此,政府為避免休耕田恢復種稻,勢必被逼迫提高休耕補貼。

其次是不利於農業結構的調整。假如政府被迫提高休耕補貼,目前出租土地的地主出租農地誘因降低,將比照休耕補貼要求提高租金,如此一來,將對很多租地種植高經濟價值作物,如花卉、果樹、有機蔬菜的專業農民極其不利,這些農民更難於租地擴大經營規模,不利於農業結構的調整,而老農民會繼續種稻,也有礙老農退休制度的推行。

三是鼓勵農民重量不重質。在東部的優質稻米生產區,稻米不一定由政府收購,農會收購價格每公斤就高於保證價格一到兩塊,現在政府的保價提高了兩塊錢,農民不需生產優質稻米,就能賣到同樣的價錢,會不會影響優質稻米的生產,政府要注意。

四是增加稻米收購量後的處理問題。目前農民繳交給政府保價收購的稻穀不到8成,提高保證價格後,政府收購稻米的總量必將增加,而新增的稻米收購量要如何理將是一大問題。因為根據以往的經驗,政府保價收購的稻米加上在WTO規範下進口的稻米總量約在35萬頓左右,但在95機制承諾下,即使市場價格上升,政府亦不敢隨便在市場拋售,往往貯存一到兩年,等米質變劣後再出清作為飼料米,造成物資的浪費及財物上的損失。保價提高後此問題將會更為嚴重。

日本韓國早已放棄保價收購制度,改採稻農所得安定制度。民進黨執政八年,對已被僵硬政策鎖住的稻米政策,不去思考提出更全面性的解決方法,還而在任期要結束前,以提高保證價格來討好農民,是極不負責任的做法。日韓的稻米政策已擺脫了WTO的拘絆,能夠維持稻農所得於一定水準,又不會干預市場運作,脫離了保證價格與產銷平衡的連鎖困境,這才是更本解決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