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義仁因巴紐外交醜聞案,昨天遭檢方以涉嫌貪瀆改列被告,而且被限制出境,使得案情有向上發展趨勢。由於外交決策是陳水扁總統的職權,他對這件建交案不太可能不知情;按照常理判斷,檢方也不太可能不以證人身分來約談陳水扁,因此,邱義仁改列被告只是小菜一道,在五二○陳水扁卸任之後,檢方才會約談陳水扁,這才是真正的大菜。

檢方將邱義仁改列被告,並限制出境,應該是在這幾天偵辦當中更進一步掌握了確實的證據,才做了這個決定,因案情似有向上發展的可能,邱義仁在司法方面的責任想要不了了之,至少眼前還暫時不能如願。

至於政治方面的責任,目前國人質疑最多的一點是,機密外交是陳水扁所掌管的職權,像巴紐建交案這麼重大的外交決策,邱義仁不太可能隻手遮天,是誰讓他有這麼大的膽敢插手建交決策?顯然這不是單純的個案,若沒有陳水扁授權,邱義仁應該不敢擅自作主,因此,合理的推斷,陳水扁應該是知道這件事情的,現在下級出了事情,上級怎會沒有責任?所以,不管陳水扁是否知情,陳水扁都應該負起督導之責。

這件十億元金援醜聞演變到目前情形,我研判司法方面的責任也可能會掃到陳水扁身上,目前因陳水扁還有憲法豁免權的保障,檢方無法約談陳水扁來了解案情,但只要五二○政權交接、陳水扁卸任之後,檢方可能會以證人身分約談陳水扁來釐清當中的疑點,甚至檢方若掌握更確切的證據,陳水扁被列為被告的可能性也是很大的。

如果案情繼續向上升高,而陳水扁已經下野再也沒有實權及保護傘的庇佑,民進黨為了維護形象,最後可能會開除陳水扁黨籍,也不是不可能的事。

(本評論代表作者個人之意見)

(中華日報,200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