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自由時報八十九年八月十一日第一版之報導,陳水扁總統昨晚宴請五院正副院長及秘書長時,特別提及希望立院儘速修正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以儘快提名補實考、監兩院及大法官懸缺的名額,陳水扁並釋出提名原則,強調上述人事案將容納各黨意見,「涵蓋各主要黨派」,讓大家有共同組成的機會。總統府代秘書長陳哲男指出,陳總統雖然未明確指出,但言下之意「不排除有女性出任的可能性」。對此,立法院長王金平表示,立法院很早就對立院職權行使法的修正工作做了準備,已預定在九月開議後,儘速完成立院職權行使法的修正工作。

就陳總統之發言,有幾點值得深思。

第一,考試委員、監察委員、大法官,依憲法均應獨立行使職權,不宜具有政黨色彩。惟陳總統此舉是否將招致「政黨分贓」之評,值得留意。

其次,從陳水扁及陳哲男之言詞中,隱有「總統之提名權較優越」之意涵,雖將接受各黨意見,但原則及人選似已確定,恐將流於政黨背書之弊。嗣後如人選未能在立法院獲得同意,更可推罪其他政黨及立法院,打擊立法院的形象。

本黨於立法院占多數,未來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之修正,建議應列為優先研議。尤其應利用立法院多數之優勢,將「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條文限縮於同意權之行使上,以貫徹本黨「政黨政治」、「雙首長制」之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