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由於國外資金大量湧進,台灣地區房地產價格節節飆升,「買不起房子」成為庶民怨懟之首。加以近來財政部為了籌措財源、彌平稅收缺口,頻頻釋出北部地區精華地段的國有土地,並迭創標售單價新高,連帶助長週邊房地產價格揚升,民眾咸表不滿。對此,土地銀行認為國有財產局帶頭售地不當,行政院長則在答覆立委質詢時明確表示,將「停止」國有財產局的土地標售計畫,冀能消弭民怨。我們認為此舉是正確的。
土地是國家構成的要素、也是人民生存、生活與生產的要素;是資源、也是財富;土地收益更是政府重要的財政收入來源。台灣地區已登記之土地面積為317萬餘公頃,其中「公有土地」332萬餘筆、共196萬餘公頃、占登錄國土面積61.8%,總價值約4.1兆元。這些公有土地依《土地法》第4條及第25至27條規定,政府有「使用、收益、管理及處分」的權利;惟各級土地管理機關、公務機關及公營事業,僅為代表國家執行土地使用、開發或管理權能,並不能逕為「處分」。
土地處分的方式包括「土地出售、交換、放領」;開發方式包括「出租、標售地上權、作價投資、信託」。過去為了活化閒置國有地、提升土地效益、挹注民間發展動力,以及增加國庫財政收入,通常以標售方式為之,鮮少以聯合開發、委託開發或信託等更積極的方式。此舉造成某些財團伺機「圈地、養地」牟取轉手暴利,甚至有官商勾結情事,低價標售、分食利益;予民眾極差之觀感。是以行政院此項「杜絕」暴利決策是不得不爾的決斷,社會大眾也會支持。
但是這波房地產價格飆漲的主要因素,其實並不在財團炒作土地、競標國有土地,而是外資大量回流、存款利息偏低及缺乏投資生利工具所致;去年度國內投資額度僅占全年GDP17%。政府部門若不能積極開創民間投資、活絡金融需求,這批熱錢必然會繼續在房地產及股市盤據。金融專家也具體指出,這波外資大量流入台灣的原因有三:金融海嘯後資金回台避險、美國查台裔美籍國外存款及台灣調降遺產贈與稅。行政院關心民怨、平抑房價的積極用心與決定,民眾都看到了;但是能否就此達成抑制房價,恐怕還有後續努力的配套措施。未來如何善用國有土地資源?如何讓土地的獲益與租稅更符合公平正義?應該是要妥善設計一套永續經營的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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