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總統與蔡英文主席將於針對ECFA進行公開辯論,無論結果為何,朝野領袖願進行公開對話,就是值得肯定的事。 遺憾的是,日昨立法院教育委員會因初審陸生三法,朝野立委又發生嚴重肢體衝突。馬英九總統譴責反對黨濫用暴力干擾議事,癱瘓國會,反對黨主席則強調衝突係肇因於國民黨未先與民進黨團協調溝通,企圖強渡關山。蔡英文並譴責政府在未取得全民共識前,就粗暴強修法。


對於立法院打架,國人已經司空見慣,見怪不怪,執政黨列為優先法案的《地方制度法》,也是朝野大打一架才通過。縱觀200/8年國民黨上台以來,該黨雖掌握立法院七成以上席次,許多優先法案卻無法完成三讀,甚至中央政府總預算都無法在法定期限內通過,還必須加開臨時會處理。如導致衝突的癥結未解,此次打架絕對不會是最後一次,未來在處理ECFA議題上,也一定會發生更嚴重的衝突,相信這絕非國人所樂見。


議會運作應否出現肢體衝突?相信連小學生都知道答案是否定的,因為民主政治強調的是以數人頭取代打破人頭。由於無法事事以公民投票方式直接由人民處理,才會出現代議政治。透過選舉,國會產生了多數黨或執政黨。無論多數或少數,都是選民選擇的結果。一旦選舉結束,執政與否與國會多數少數立判。在任期制度保障下,選民與所有政黨都必須接受選舉結果。要改變結果,只能等待下次選舉。


在無法改變選舉結果情況下,國會議事運作理應依循「少數服從多數,多數尊重少數」之民主原則進行。執政黨應尊重少數在野黨表達不同立場與聲音之權利,絕不可限制少數在野黨發言,形成「多數暴力」。以陸生來台與ECFA為例,執政黨當然應充分提供在野黨表達不同意見之機會,讓民眾得以了解在野黨之立場。問題是:執政黨是否接受在野黨之建議,應由執政黨自行決定,在野黨無權強迫執政黨接受其主張或意見。若執政黨願接受在野黨主張,固然皆大歡喜,惟在朝野政黨對特定政策有重大歧見情況下,強求執政黨接受在野黨主張,也未免一廂情願。若執政黨一定要接受少數黨主張,豈不變成「多數服從少數」?有違多數決原則。更有甚者,若少數黨強佔主席台,強力杯葛表決,以致無法彰顯國會多數意見,就會變成更不符合民主原則的「少數暴力」。「多數暴力」固不可取,「少數暴力」對民主的戕害就更可怕了。


民主社會本來就呈現多元意見與結構,政黨間有不同主張,也是常態。重要的是,不同主張要互相尊重,絕不能強迫對方接受己方主張。在我們社會中,無論是主張台獨、統一或維持現狀,這是個人的判斷與選擇,我們應尊重,絕不能因對方主張與自己不同,就批評對方賣台或不愛台灣。在野黨若不贊同執政黨的兩岸政策,理應透過國會或其他場合向民眾呈現其政策主張,以爭取更多民眾認同或支持其政策,進而在下次選舉贏得多數執政機會,屆時即可落實其政策主張。有鑑於此,馬總統與蔡主席願意就ECFA進行公開辯論,絕對值得肯定,執政黨也應多就重大公共政策議題與在野黨進行類似對話。所謂「真理愈辯愈明」,朝野間良性對話,將提昇民眾對各政黨主張之認識,進而影響其對政黨的支持與否。


作為在野黨,理應監督執政黨施政。在野黨「為反對而反對」也有助於對執政黨施加壓力,迫使其必須做得更好。惟若必須有全民共識才能修法,恐也不符民主規範。在許多議題上,不要說全民共識,能獲得過半或四成民眾支持,就相當高了。若凡事都需先建立全民共識立法院才能議決,立法院恐將淪為橡皮圖章,無法充分扮演代議角色。


在野黨在國會既為少數,表決本就處於劣勢,這也是莫可奈何的事。內閣制國家在野黨在充分表達意見後,也不會刻意杯葛表決。既然每個黨都有機會成為多數黨,自應彼此相互尊重。若少數黨輸不起,都企圖以非理性方式杯葛議事運作,國會還能議決政策?在野黨若因數人頭輸給執政黨,就訴諸衝突杯葛議事,不但多數決原則蕩然不存,恐也有違民主理念。


國民黨與民進黨在兩岸政策上有相當大的落差,誰是誰非,最後還是要由選民決定。作為一個負責任的政黨,與其在立法院對抗或對決,不如多進行對話並以表決方式解決問題。期望朝野政黨能好自為之,多數黨要像多數黨,少數黨也要像少數黨。

〈本文僅供參考,不代表本會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