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有兩句名言:有教無類、因材施教,這兩句話,作為今日國民中學教育的註腳,都很有道理,那即是常態編班與能力分班,前者可增進有教無類,不放棄任何一個孩子,把每個孩子都帶上來,一視同仁,以實現人生而平等的理想。後者適應每個孩子的個別差異,因材施教,重視個別化教學與輔導,以實現天生我材必有用,人盡其材的理想。這些教育理想都有其道理,但在國民教育實務上應何去何從呢?若不深入探究,就可能陷入理想與實務的落差了。

首先就國民教育法來看,國民教育是每個國民都有接受其教育的權利與義務,因此本質上,九年國民教育規定必須一律常態編班,依學區入學,以電腦或抽籤方式,隨機編定班級,然後再隨機派任每個班級的任課教師,這樣嚴格的規定編班要求,其目的不外在貫澈國民教育的宗旨,實現社會公平正義的理想。

但在實際上,有些家長基於望子成龍,望女成鳳的心態,面對升學的壓力,多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在程度、能力較為整齊的班級,實施資優教育,順利考上理想的高中。部份的國中教師,順應家長的要求,也覺得能力較為優異整齊的班級,對於教學與管理較為方便,也滿足家長與社會的要求。無奈之下,校長也就變相實施能力編班,國中也就形成「升學班」與「放牛班」的異常現象了。這種簡單的分析,多年來,充斥在我們的國中間,見怪不怪了。

教育部及各市縣教育處對此怪現象不是不了解,歷任教育部長也常下鄉宣導常態編班的規定,但事與願違,國中能力分班的情形,時有所聞,甚至造成許多家長或媒體的抗議。教育部也曾修正其規定,允許國二、國三可以能力分組,以適應某些特殊情況,可惜言者諄諄,聽者邈邈。今日媒體報導,彰化縣陽明國中(明星國中)有一百八十名新生的家長,要求宋維煌校長實施能力分班,校長明確的婉拒,這一百八十名學生竟然集體拒絕入學,轉到私立中學就讀,宋校長這種裁示,是非常明智的,但也徒呼奈何。

我國延長九年國民教育已近半個世紀,國中編班始終是個問題,而因編班造成的「放牛班」問題,造成像近期的槍擊要犯廖國豪怪罪「台灣教育害了我」,就是因為他在國中階段被放棄了,中輟生也就容易變成社會問題了。因此在第八次全國教育會議上,我與許多教育團體共同建議,政府可研議或宣布在2012年前,實施十二年國民教育,緩和國中升學壓力,免除國中能力分班與常態分班的爭議,適應國中生的個別差異,培育優秀的人才,提升國家競爭力,就是基於這種認識。在此,再次的建議,教育當局審慎研酌,早日下定決心,提出周延的辦法,破除國中多年的積弊,回歸國中教育的真面貌,以創造我國教育史上另一個奇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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