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立委選舉如果泛藍軍席次過半,且共同決議籌組聯合政府,陳總統是否有權拒絕?根據陳總統過去之發言,他不會接受。對陳總統而言,組閣權屬於總統;至於哪個政黨會被邀請參與民進黨聯合政府,則是由總統決定。雖然陳總統一再以其主觀意志將我國憲政體制詮釋為總統制,然而憲法原本所建構具有換軌機制的雙首長制本質,終將迫使陳總統必須面對新國會所代表的新民意,從而制約其任命權、組閣權與解散權。

去年五二0陳總統就職以後,無論是唐飛或張俊雄政府,都是少數政府。國民黨作為立法院多數黨,確實有能力進行倒閣。惟一旦倒閣成功,由於陳總統擁有新民意,他一定會解散立法院,進行國會改選,以便有機會在新的立法院中掌握多數。然而國民黨由於總統大選初敗,元氣大傷,並未提出不信任案,致使陳總統苦無解散立法院的機會;這恐怕是當初民進黨參與修憲時,堅持反對賦予總統主動解散權所始料未及。

惟即便國民黨未倒閣,由於民進黨在立法院只有三分之一不到席次,該黨無法主導立院決策,導致少數政府空轉,也是完全可以預期的結果。換言之,總統大選後如果總統堅持組少數政府,而多數黨或多數黨聯盟又不發動倒閣,總統就沒有機會改變立院結構,行政、立法關係就會呈現僵局。

年底選後,情勢將完全不同於去年五二0總統初就職的局面。屆時新舊民意將對調,立法院擁有最新民意,總統所代表的民意則變成舊民意。根據陳總統當初之說法,舊民意理應臣服在新民意之下。雖然總統有權逕行任命閣揆,不需立法院同意;然而,總統所任命之閣揆,如果不被具有新民意的立法院多數聯盟所接受,該聯盟當然有權依據憲法之設計,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要求總統尊重新民意,改任命多數聯盟組閣。易言之,就化解少數政府所引發的行政立法僵局,與制衡總統濫用任命權而言,倒閣權顯然具有積極正面的意義。

面對新國會所可能發動的倒閣,陳總統或民進黨一定會嚴加批判在野黨不尊重總統任命權,企圖奪權,製造政治衝突與對立;也會威脅以解散立法院作為反制手段。問題是:到底民眾希望繼續維持一個只能空轉的少數政府,讓台灣繼續向下沈淪?還是希望透過倒閣迫使陳總總統改組有運作條件的多數政府?根據憲法的設計,倒閣是為了化解行政立法僵局,是為了解決問題。只要總統尊重立法院的新民意,重新任命多數聯盟組閣,倒閣不但不會製造政治不安,反而能化解僵局,進而產生多數穩定政府。

至於總統以解散權反制國會,雖然於法有據,惟關鍵恐怕還在於其所面對的是新國會還是舊國會。如果陳總統在倒閣後仍然拒絕服從新民意,不願以最小的代價,改由多數聯盟組閣;卻堅持選擇與新民意對抗,解散新國會,讓全民共同承擔新國會再改選所可能引發的政治衝突為代價,不但缺乏正當性,其所導致的政治危機,更將使其成為眾矢之的。

根據上述分析,新國會善用倒閣權,有助於回歸憲政體制。反之,如果總統濫用解散權對抗新國會,則可能讓自己成為全民公敵,更將使我國民主政治發展陷入危機,絕不可取。

(本評論代表作者個人之意見)

(本文刊登於90.11.9中華日報第四版國政專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