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什麼時候規定,只要總統所屬政黨在立委選戰中贏了,總統就有組閣權?憲法規定的是,行政部會首長採合議制,由行政院長提請總統任命,他們只對立法院負責,不對總統負責,總統也不對立法院負責。而過去一年半最大問題在於,總統不讓行政院對立法院負責。
朝野各黨卻在選完立委後,紛紛表示尊重總統組閣權,也就等於選出立委來放棄憲法。結果,總統有無組閣權變成是大家對立院選舉結果的印象在決定,那又為什麼要有憲法?國民黨與親民黨現在對總統的尊重,是懾於威勢而放棄憲法責任,極不道德。
別忘了,在陳總統當選之初,大家也是唯唯諾諾的假裝君子,都放棄支持行政院挺起腰桿子,讓行政院在憲法上的最高行政機關地位,徹底遭到總統府強姦。等到總統紕漏百出,他們才突然想到憲法上行政院是對立法院負責,再回頭要求總統回歸憲法。早已食髓知味的阿扁,豈肯就範?
今天歷史又重演。偽君子們為了表現風度,做出承認失敗模樣,拿憲法當祭品,以為自己只要放棄對憲法的堅持,就算有風度。這種風度,俗稱鄉愿。等到總統忍不住又專擅跋扈起來,兩位謙謙君子還有什麼理由來批判?
現在好像把立委選舉當成革命,贏的黨拋棄憲政,盡享天下,輸的黨逃避責任,養望在野。這種封建時代的人治文化,是自詡法治的阿扁就職時拋到九霄雲外的東西。但眼前在野黨縱容阿扁超越憲法,要是你是阿扁,你會對在野黨這副卑躬屈膝興高采烈,還是毛骨悚然?
(本評論代表作者個人之意見)
(本文刊登於90.12.4中時晚報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