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想到,國中學生欺壓同學的事件鬧成全國性大新聞,甚至教育部出面也擺不平了。不知何方專家創造了「霸凌」這樣一個很具刺激性的字眼,特別使人感到不安,好像國民學校裏到處都是霸道學生,安份守己的孩子甚至被凌辱得生不如死。事情真是這麼嚴重嗎?下一步要怎麼辦呢?
這確實是為教育界出了一個難題。我很好奇的等待教育界的反應,只看到前一陣子教師們要求「人本」教育基金會不要說風涼話,要真正進到學校,具體的解決問題。這一方面說明了問題的難度不在於教育理論,在於實踐;另方面隱約的似指出了教師的管教方式中,不得體罰的問題。究道所謂霸凌的現象是因為教師沒有實施愛的教育呢?還是因為失去了管教的體罰權?
其實所謂「霸凌」問題,可以很輕鬆地看,也有非常嚴肅的一面。採取怎樣的角度,端視觀察者的心情而定。從輕鬆的一面看,這是少年團體中很自然的現象,不值得大驚小怪。人類本來就是弱肉強食的動物,強者欺負弱者是本性,把這種天生的獸性改變為相親相愛的人性,就靠文明的教化,也就是教育的職責。孩子們進到學校,最重要的是學處人之道。我記得小時候在大陸老家的鄉下,在小學讀書時也曾被欺負。有塊頭比較壯的同學看我不順眼,隨時給我一拳。我沒有抗拒的能力,知道告訴老師只能招來更多的麻煩,只好自己設法躲避。
一般的欺壓,如不涉及錢財與傷害,談不上霸凌,是學校中不可避免的,也不必過份重視的。只要教學正常,老師的教導循正軌進行,學生隨著年齡成長,人際關係的認知也會逐漸成熟。問題在於學校如何推動品格與行為教育。這當然是教育學者的專業,可是我們受教育的經驗告訴我們,比較理想的品格教育應該與學科教育同時進行。也就是每一位老師除了教學生知識之外,同時也負有教導學生如何做人的任務。也許是這樣的思維使很多老師覺得,沒有體罰的教育很難使頑劣的學生在行為上辨別是非。這確實是一個值得深度思考的問題。
如果嚴肅地看「霸凌」現象,只看學校環境是不夠的。學生所處的家庭與社會環境也要思考在內,而且涉及文化。大體上說,宗教信仰普及且虔誠的文化,家庭負擔了大部分行為教育的責任。在台灣,中下層社會缺乏正規的宗教信仰,迷信普及,對行為幾乎沒有任何約束力,所以有些孩子們進到學校以前,幾乎完全沒有教養可言。有些家庭甚至只能作為負面的範例,教孩子們發揮野性的一面。這樣的孩子要怎樣的教育才能收效呢?教育專家要拿出辦法來才成!
在過去這個問題可以交給訓導人員去解決。記得戰後我念初中時,學校的管理與軍事類似,雖然辛苦些,但教官的嚴格管教至少沒有出現同學欺壓的情形。今天不論稱之為愛的教育也好,人本教育也好,這些強制性的辦法都不再流行。雖然在美國,有些貴族私立學校還可以看到一些蛛絲螞跡,在台灣已經完全行不通了。
今天有一個新的觀念,稱為「生命教育」可以取代嚴格管教。其意義是利用軟性教育的方法,使孩子們認識生命、愛護生命,進而尊重生命、珍惜生命,應該是品德教育最理想的途徑。可惜的是,雖有這樣美好的想法,要怎樣付諸實施,卻沒有具體的辦法。幾年前我以宗教博物館館長的身份,曾參加過兩次教育部的生命教育委員會,在會上聽到一些專家的結論,但談過了事,沒有具體的落實到教育體系中,至今在中、小學課程上,生命教育只是聊備一格,不發生作用。
孩子們的怪異的行為老師們束手無策,也許正是認真研究如何落實生命教育的時機。教育部先別派督學到學校去視察「霸凌」的嚴重性,先對生命教育的實施下點功夫吧!
(本文僅供參考,不代表本會立場;100.2.20中國時報時論廣場)
這確實是為教育界出了一個難題。我很好奇的等待教育界的反應,只看到前一陣子教師們要求「人本」教育基金會不要說風涼話,要真正進到學校,具體的解決問題。這一方面說明了問題的難度不在於教育理論,在於實踐;另方面隱約的似指出了教師的管教方式中,不得體罰的問題。究道所謂霸凌的現象是因為教師沒有實施愛的教育呢?還是因為失去了管教的體罰權?
其實所謂「霸凌」問題,可以很輕鬆地看,也有非常嚴肅的一面。採取怎樣的角度,端視觀察者的心情而定。從輕鬆的一面看,這是少年團體中很自然的現象,不值得大驚小怪。人類本來就是弱肉強食的動物,強者欺負弱者是本性,把這種天生的獸性改變為相親相愛的人性,就靠文明的教化,也就是教育的職責。孩子們進到學校,最重要的是學處人之道。我記得小時候在大陸老家的鄉下,在小學讀書時也曾被欺負。有塊頭比較壯的同學看我不順眼,隨時給我一拳。我沒有抗拒的能力,知道告訴老師只能招來更多的麻煩,只好自己設法躲避。
一般的欺壓,如不涉及錢財與傷害,談不上霸凌,是學校中不可避免的,也不必過份重視的。只要教學正常,老師的教導循正軌進行,學生隨著年齡成長,人際關係的認知也會逐漸成熟。問題在於學校如何推動品格與行為教育。這當然是教育學者的專業,可是我們受教育的經驗告訴我們,比較理想的品格教育應該與學科教育同時進行。也就是每一位老師除了教學生知識之外,同時也負有教導學生如何做人的任務。也許是這樣的思維使很多老師覺得,沒有體罰的教育很難使頑劣的學生在行為上辨別是非。這確實是一個值得深度思考的問題。
如果嚴肅地看「霸凌」現象,只看學校環境是不夠的。學生所處的家庭與社會環境也要思考在內,而且涉及文化。大體上說,宗教信仰普及且虔誠的文化,家庭負擔了大部分行為教育的責任。在台灣,中下層社會缺乏正規的宗教信仰,迷信普及,對行為幾乎沒有任何約束力,所以有些孩子們進到學校以前,幾乎完全沒有教養可言。有些家庭甚至只能作為負面的範例,教孩子們發揮野性的一面。這樣的孩子要怎樣的教育才能收效呢?教育專家要拿出辦法來才成!
在過去這個問題可以交給訓導人員去解決。記得戰後我念初中時,學校的管理與軍事類似,雖然辛苦些,但教官的嚴格管教至少沒有出現同學欺壓的情形。今天不論稱之為愛的教育也好,人本教育也好,這些強制性的辦法都不再流行。雖然在美國,有些貴族私立學校還可以看到一些蛛絲螞跡,在台灣已經完全行不通了。
今天有一個新的觀念,稱為「生命教育」可以取代嚴格管教。其意義是利用軟性教育的方法,使孩子們認識生命、愛護生命,進而尊重生命、珍惜生命,應該是品德教育最理想的途徑。可惜的是,雖有這樣美好的想法,要怎樣付諸實施,卻沒有具體的辦法。幾年前我以宗教博物館館長的身份,曾參加過兩次教育部的生命教育委員會,在會上聽到一些專家的結論,但談過了事,沒有具體的落實到教育體系中,至今在中、小學課程上,生命教育只是聊備一格,不發生作用。
孩子們的怪異的行為老師們束手無策,也許正是認真研究如何落實生命教育的時機。教育部先別派督學到學校去視察「霸凌」的嚴重性,先對生命教育的實施下點功夫吧!
(本文僅供參考,不代表本會立場;100.2.20中國時報時論廣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