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大法官會議對核四停建之釋憲案已做出解釋,釋憲結果明顯指出行政院停建核四有程序瑕疵,應向立法院儘速補足停建報告及補正報告程序,如果沒有補正程序或不願補正程序將屬違憲。姑且不論未來核四廠續建與否,自新政府上台後因核四案所挑起種種的政治紛爭,使整個國家社會在這段時間所付出之有形無形社會成本的浪費,所造成的傷害遠超過經濟部所估計的損失數額。

首先,我國財政負擔如同雪上加霜。主計處估計今年加計債務還本後的財政赤字高達4,034億元,較去年增加1,477億元,國家財政陷入困境。如今核四續建問題卻仍懸而未決,加上台電表示核四停建一天的利息損失為650萬元,若加計算所有資金成本,每天損失將在一千萬元以上。在核四合約中止之損失部分,包含已支付費用及合約應付款項金額約在751至903億元間,取中間值為827億元,若停建即完全損失這筆錢。更何況燃氣替代方案之建廠成本為703億元,加上每年燃料成本比核電要多支出98億元,以核電四十年壽命計,高達近四千億元,損失加替代成本將高達五千五百億元以上,絕對遠超過行政院所宣稱停建六大理由中核四再投入成本一千二百億元之金額,對我國財政負擔如同雪上加霜。

其次,經濟環境與金融市場不斷受到衝擊。替代方案之發電成本相對較高,對物價及經濟成長有不利的影響。根據研究報告,以燃氣發電替代並在95年完工運轉,將對95年物價影響為0.28﹪(以後逐年遞減),對經濟成長率影響為0.11﹪,(以後逐年遞減)。表面上數據似乎顯示影響有限,不過若95年替代方案無法順利銜接,則缺電對企業、民眾信心之衝擊將超過該研究的預估值。

股市方面,無論是去年九月三十日林信義部長建議停建核四抑或去年十月二十七日張俊雄院長宣布停建核四當天,都引發股價大跌。雖然最近三天呈現上漲局面,但是否為反轉開始,仍有待觀察。在匯市方面,國內資金自行政院宣布停建核四以來,資金外移速度不斷加快。不但使我國國際收支逆差惡化之情況更加嚴重,更進一步造成新台幣匯率的貶值之壓力。

第三,停建核四已造成我國國際信譽的折損。上去年十二月六日美國標準普爾公司將我國主權信用評等之「展望」由「穩定」調降為「負向」,使得我國企業及銀行的在國際金融市場借款利率被提高,無形中加重企業資金取得之成本,對我國企業之國際競爭力將十分不利。

綜上所言,核四自停建宣佈以來,我國財政日驅惡化,股市不振,債信評等下降,使得企業取得資金相較以往困難,而企業營運之艱困也導致失業率居高不下。如今大法官核四釋憲已為核四問題提出一解決方案,希望朝野攜手為台灣未來而努力。

一個好的經濟「景氣」之創造,須有明確之願景,才有可預見之繁榮氣象。因此希望新政府不要再重蹈覆轍,未來核四是否繼續興建,政府政策應儘速確立。在目前經濟景氣不斷衰退,失業率節節攀升的困境之下,若新政府仍舊不放棄以意識型態施政的態度,則將導致朝野政爭持續,我國過去所累積的財富資產將逐漸被侵蝕而空。

(本評論代表作者個人之意見;90.1.18聯合報民意論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