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前言
1980年代後期以來,台灣傳統產業在生產成本迅速上升壓力下,迅速往中國大陸、東南亞移動,形成對外投資的浪潮。但在台灣內部高科技產業的發展卻提供了空間,產業升級壓力加大。高科技產業由1980年代初期之萌芽,至1980年代末期之電子資訊產業成為台灣產業發展重點。
1990年代以後,台灣政府提出推動各項國家建設計畫,加速經濟轉型,形成以製造業為核心的科技島。同時,產業對外投資持續展開,台灣成為全球運籌中心。1990年代中期以後,更因知識經濟思潮的衝擊,尤其是網路經濟發展、PC電腦運算器之不斷升級、電腦軟體不斷更新配合、手機普及化,迫使台灣之電子資訊產業全球化佈局更加快速,逐步營建台灣成為全球高科技製造服務中心。其本質為使台灣成為國際產業供應鏈的重要環節,運用台灣製造業優勢,推動全球佈局,全力提升台灣的物流、資訊流、金流之效率,使企業整合跨區域資源,發展高附加價值轉運服務。
2002年以來,由於中國大陸加入WTO後經濟迅速崛起,憑藉低成本及潛在市場,大陸成為全球製造及投資重鎮。而韓國專注品牌價值提升,使得三星、LG及現代汽車等企業附加價值不斷增加。歐洲小國例如芬蘭、瑞典、愛爾蘭、荷蘭分別專注研發、高階產品製造及運籌等利基發展,成果優異。而知識的創造與應用,成為經濟不斷成長的動力;以及創新成為新一波成長來源,均對台灣之經濟產業轉型提供新的動力。
此外,台灣在過去的產業發展中發現,創投產業以及輔助性金融機構對於中小企業的升級有著功不可沒的地位。尤其是輔助性金融機構長久以來一直受人忽略,然而由於台灣中小企業本身的規模較小、農漁業具受季節性與天然災害的影響很大、華僑與台灣台商在其他國家創業或營運則深受當地國家的經濟狀況影響,這些弱勢族群在融資的過程中,普遍遭遇到信用保證不足的困境,從而造成資金取得的困難。為解決這樣的困境,主管機關乃成立數個輔助性的金融機構,如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農業信用保證基金及華僑貸款信用保證基金,為中小企業、農漁業業者、華僑與台商提供信用保證,同時降低金融機構放款的風險與提高放款的意願。
而台灣在新興產業創立過程中,高科技產業與一般產業最大不同之處在於其具有的高風險、高報酬的特徵,此時創投公司除了提供資金給予被投資公司(投資戶)外尚需視需要參與其經營管理工作,提供人員、財務、行銷等協助,如此投資戶將受益良多,創投公司也藉此獲得投資效益的保障。因而兩岸在產業合作方面,未來也應朝向開放台灣創投公司至大陸輔助台商及大陸高科技企業創業,使其有足夠的資金進行高風險、高報酬之事業。此外中國大陸也應發展輔助性金融機構,為中小企業作保證,以降低銀行貸款風險。
第二節、台灣中小企業融資與創新
一、 台灣中小企業融資現況
依據台灣經濟部所訂「中小企業認定標準」,稱中小企業者,係指實收資本額在8千萬元以下,或年營業額在1億元以下,或員工2百人以下之事業。中小企業對台灣經濟發展的重要性,由以下下列這些數字可看出端倪:首先,中小企業之家數佔全體企業家數的98%;其次,台灣中小企業之合計銷售值占全體企業的29%;最後,中小企業之就業總人數佔全體企業就業人口的77%。而根據2006年的最新資料顯示,我國中小企業總數超過124萬4千家,約佔全體企業家數97.77%;就業人數達775萬1千人,約佔全體就業人數76.66%。
台灣中小企業所創造之產值高達10兆餘元,不僅是大型企業之衛星支援體系,更是促進經濟成長、創造就業機會的功臣,已為台灣經濟發展奠定穩固之磐石,也是支撐台灣經濟穩定成長的關鍵。然而在產業國際化的潮流下,台灣中小企業面臨其他開發中國家低成本之競爭、區域經貿整合、科技創新投入及國際環保意識抬頭等等變革及挑戰,使台灣中小企業逐漸喪失競爭優勢,但要如何協助中小企業突破當前困境,有賴於台灣政府能否積極建構優質投資環境、健全金融融資環境、強化信用保證機制及輔導改善配套措施等等,以協助中小企業轉型及升級。
目前台灣中小企業營運或投資所需資金之來源,主要還是以自本國銀行借貸為主(見下表)。其中,中型企業向境內銀行借貸佔其所需資金來源的77.78%,小型企業則也有75.7%的比例。此外,小型企業向民間標會及親戚朋友借貸之比率高達35.01%,顯見其資金來源仍多靠企業主之關係,運用財務槓桿之能力遠較大、中型企業為弱。
[台灣企業所需資金主要來源]

雖然中小企業的資金來源主要為向境內銀行借貸取得,然而為數不少之中小企業,或因規模的限制,本身制度未臻完備,或因無法提供足額擔保品,導致無法順利透過金融市場取得融通,尤其許多台灣中小企業在台灣境內向銀行借貸困難,移至中國大陸發展後,又因為對於當地政策法令的不熟悉面臨資金取得的困難,進而影響其永續經營發展。因此融資問題是台灣中小企業目前發展過程中,最感困擾的問題所在。
參考2005年度中小企業融資協助輔導執行成果報告書,將中小企業融資困難原因歸納如下:
[中小企業融資困難原因]
此外台灣經濟部統計處的「製造業國內投資實況調查報告」也指出,製造業無論企業規模大小,資金取得困難的前三大主因分別為金融機構借貸審查嚴格佔52.99%最多,其次為行業不景氣,金融機構授信緊縮而無法順利取得資金,因借貸利率太高者再次之。
目前台灣政府為中小企業在面臨融資及創新之困難時,規劃了一系列的輔導單位,以下即列出其可能遇到的困難及可對應之求助單位。
(一)擔保品不足、無重大信用瑕疵: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簡稱信保基金)
(二)欠缺足以呈現其營運成果之財務報表,資訊不透明:中小企業聯合輔導基金
(三)對融資及信用保證商品資訊不足:銀行、信保基金
(四)創新研發、產業前景:經濟部各相關部門、各輔導組織
另外台灣經濟部除指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應積極配合中小企業各項資金需求,預估未來三年,提供約新台幣1兆6千億元融資保證服務外,更配合匡列一百億元的國發基金,由台灣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成立「中小企業投資服務辦公室」,統合相關機關單位資源,結合民間專業創投公司,共同中小企業加速資本形成,進行事業擴展計畫,預估可投資1千家中小企業,期能帶動衍生投資新台幣5百億元以上。
其中,信保基金在融資方面扮演的角色,說明如下:
(一)信保基金
信保基金自成立以來至2009年9月底止累計保證中小企業家數達25萬7百多家,件數達303萬餘件,保證金額達3兆4千969億餘元,協助中小企業自銀行取得5兆1千114億餘元融資。信保保證利用率2005年為21.02%,2006年7月為21.24%,較以前年度大幅提高,對促進中小企業融資助益甚大。
然而,信用保證之保證對象,多屬體質較弱及信用風險較高之企業,其餘放情況本高於體質佳之企業,以2004年至2006年1-9月來看,逾期金額分別為56億元、110億元及127億元,嚴重削減保證能量。
(二)信保薪傳學院
信保基金於2005年7月成立信保薪傳學院,藉由這個學院作為一個平台,使保證與輔導緊密結合,以提升台灣中小企業的競爭力與風險及財務管理能力。茲將信保薪傳學院之三個平台及辦理業績說明如下:
1.中小企業薪傳講座
提供中小企業經營管理知識分享與經驗交流的平台。截至2006年9月底止,共辦理13場,計704家企業、948人參與。
2.中小企業薪傳論壇
提供成功企業家或學者與中小企業交流的平台。2005年12月、2006年7月已辦理二場大型講座,計有382家企業、651人參與。
3.中小企業薪傳課程
協助中小企業提升財務管理能力。截至2006年9月底止,共辦理13期,計有448家企業、582人參與。
對於中小企業融資問題,台灣政府除了應建立金融機構與輔導體系間的聯繫管道外,未來也應透過修改法令及建立機制,讓商業銀行對新興產業或具智慧財產權企業挹資可辦理附認股選擇權或投資股票、公司債等,以提高金融機構對中小企業和新興產業挹資之誘因。
二、 台灣中小企業創新
台灣政府為加速經濟發展、維持產業競爭優勢、順利推動產業轉型及升級等等,選擇「附加價值高、技術密集度高、關聯效果大、市場潛力大、能源係數低、污染程度低」之產業積極推動發展,並致力於建構以知識為主的經濟管理活動,以鼓勵研究發展及創新,成為台灣加速資本形成、技術提升、促進產業轉型的關鍵,然而新興產業具有高科技研究發展、高人力資本投入及高科技技術整合之特性,不斷地技術進步是其成功關鍵。
中小企業處創新育成中心的定義係以設立五年內的企業均屬之,而微型企業創業貸款則限以所創或所營微型企業登記設立未超過一年者。台灣政府為協助新創事業的育成,乃擷取歐美所累積的知識與經驗,積極獎勵與推動育成中心的設立。工研院是台灣最早成立育成中心的單位,而後在台灣經濟部的獎勵下,各學校的育成中心有如雨後春筍般爭相成立。
進駐廠商藉由育成中心的孵育,一來可使其構想具體化,以促成技術的發展及雛型(prototype)的開發;二來可利用育成中心自身或外來所安排的專家諮詢網路(Networking),取得各階段所需的資訊與資源;三來透過育成中心專案經理或中心安排產品發表會,吸引創投公司投資,取得事業發展過程中所需的資金。
根據台灣經濟部中小企業處「2005中小企業白皮書」中提到,鑑於新創事業為振興國家經濟、降低失業率及提升競爭力的重要策略之一,爰規劃台灣成為中小企業創業、成長及發展的優質園地,於2002年擬訂「發展亞洲創業中心計畫」,希望藉由育成中心、創業知識資訊及創業基金三個層面,建構完整的中小企業創業育成平台。其中育成中心早於1996年即開始推動,隨後8年成功輔導1,883家中小企業育成創業,且有12家在育成後陸續上市上櫃,所誘發之投增資金額累計285億元。迄2004年底,台灣育成中心約計82所,由中小企業發展基金投資設置者有3所,補助設立者71所。在台灣育成中心的發展上面,62家接受輔導的育成中心總營運經費已達4.49億,總計共進駐1,117家廠商於其中,而全台灣74家育成中心,更已促成243家廠商的畢業。
而由於新興產業具有報酬不確定及高風險性,中小企業在從事創新開發活動之時,金融機構對其融資意願更是不高,發展初期所需經費除部份以自有資金挹注,亦可由創投公司予以協助;此外,台灣政府也應提供專業之輔導措施及足夠之信用保證以協助中小企業產業創新。目前信保基金對新興產業及知識經濟發展提供專業性之信用保證,辦理情形如下:
(一)直接信用保證
信保基金為配合新興產業及知識經濟發展,擴建直接信用保證機制,並且邀請產、官、學代表組成專業之審議委員會審核等案件,並提供專業建議,全力支援該等產業之發展。開辦以來,經信保基金核保案件中,仍有11%無法順利取得銀行同意撥貸,突顯銀行對新興產業發展所能帶來之經濟效益尚未充分了解,核貸意願無法提升。
(二)開辦知識型經濟及新興產業之信用保證:
信保基金為配合知識經濟及新興產業之發展,陸續開辦多項保證商品,平均保證成數為六成八,倘台灣政府能提供專款專用,有助於提升信用保證之保證成數,進而增加銀行對知識經濟產業及新興產業之放款意願,茲將其項目內容說明如下:
1.促進產業研究發展貸款信用保證:為配合台灣政府政策協助企業取得研究發展資金,於2003年1月開辦此項業務。
2.建構研發環境優惠貸款信用保證:配合台灣政府鼓勵民間積極投入研發,建構台灣成為國際研發創新基地政策,於2005年10月開辦此項業務。
3.知識經濟企業融資信用保證:因應知識經濟時代來臨,協助具有創新、研發、新產品或新技術開發能力等知識經濟企業取得所需資金,於2004年6月開辦此項業務。
4.數位內容產業及文化創意產業優惠貸款信用保證:配合台灣政府發展台灣成為亞太地區數位內容設計、開發與製作中樞,建構台灣成為具有豐富文化與創意內涵之產業結構與社會政策,於2004年10月開辦此項業務。
另稍後將有專節個別介紹台灣產業結構的變遷轉型,以及台灣創投公司發展之經驗。
三、面臨經濟結構轉變台灣中小企業轉型及輔導
由於傳統產業需要較多的人力,僱用人員多;然而,傳統產業之人力技術幅度窄,且層次稍低,故在產業歇業及轉型後,這些人力釋出後,再加上個人心態及技術一時之間難以轉換,因此成功轉業的機會不多,造成失業率的上昇。
在協助台灣中小企業產業升級轉型方面,台灣經濟部集合工業局、技術處、中小企業處及工研院等16家財團法人成立「中小企業技術輔導團」,預計投入新台幣1億5千萬元,以提供中小企業技術升級服務與補助,持續擴大產值及商機。
此外,台灣經濟部也籌辦多項職業訓練計畫,其中小企業處每年受訓員工人數約為5萬多人,高級技術人才約為2.8萬人次。而為了促進台灣農業轉型,以台灣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為首,自1989年即開始對於地方特色產業進行輔導,隨後商業司與工業司也加入輔導行列。
(一)台灣經濟部中小企業處
台灣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早在1989年即著手推動「地方特色產業輔導工作」,選擇具有歷史性、獨特性、消費性、可發展為鄉、鎮、區地方特色的產業加以輔導。自1989年以來,已經輔導過新竹水晶玻璃、鶯歌陶瓷、三義木雕、竹山竹藝、屏東老莊腳社區椰子產業等,已有具體成效。
基本上,中小企業處的輔導措施按照時間先後可分為三階段:
第一階段(1989~1990):重點輔導產業以加工、製造業為主;
第二階段(1991~2000):重點輔導產業以農產品、文化產業為主;
第三階段(2001~ ):重點輔導產業以休閒、觀光業為主。
(二)台灣經濟部工業局
台灣經濟部工業局在2002到2003年委託工業技術研究院辦理「提升傳統工業產品競爭力計畫─地方特色產業輔導計畫」,結合地方活力與政府資源,實質協助地方性製造加工業者從創意、規劃設計、研發、生產、行銷到品牌進入市場營運階段的全方位創新發展。不過,此輔導計畫主要是以輔導個別廠商為主,此外,輔導層面是以產品技術為主軸,涵蓋經營管理及相關層面,但都回歸到製造業本身,此與台灣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的輔導方式並不相同。
(三)台灣經濟部商業司
台灣經濟部商業司的計畫總共分成四個部分,分別是:地方產業交流中心計畫、形象商圈計畫、「活化地方商業環境中程計畫」-魅力商圈營造計畫,與災後商業重建四年計畫。
另外,除了台灣經濟部轄處單位的計畫,其他相關單位也各自提出對中小企業的輔導措施,如:台灣行政院客家委員會、台灣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台灣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台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台灣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提供地方中小企業轉型的補助以及創業的輔導:
(一)台灣行政院客家委員會
台灣行政院客家委員會成立於2001年,2002年即展開「挑戰2008國家發展重點計畫:新客家運動—特色文化加值產業發展計畫」以協助客家地區文化與產業相互結合。其推動計畫方式為首先請鄉鎮市公所提出數個地方上具有客家特色代表性、獨特性與本土性的產業輔導計畫案,並請縣政府按照個案的未來發展性安排其輔導順序,最後再交由客委會邀請專家學者協助審查,審查通過之後將預算直接撥給地方政府運用(政府需要有配合款),由客委會主導輔導工作,並沒有直接交由輔導團隊運作(地方政府可依採購法公開招標輔導團隊),因此地方政府實際參與輔導案件,此與其他部會的輔導運作方式並不相同。審查的過程中,客委會也扮演一個資訊分享的平台,除了提供輔導案意見之外,也主動將輔導案提交給適合的相關部會作未來輔導參考。
(二)台灣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
台灣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為推動部落特色產業而成立,主要區分為七個產業發展面向,包括:部落傳統知識經濟產業、部落文化產業、部落生態旅遊業、部落民宿餐飲業、部落觀光產業、部落農產及加工業、部落特色產品之拓售行銷。
(三)台灣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文化產業振興計畫中對於地方文化技藝與人才的培育、傳承、以及維護保存都是台灣文建會歷年來輔導政策的主要內容,但由於近年來社區漸漸面臨到生存的問題,因此輔導措施將納入市場的考量,希望以產業與市場推廣的角度來解決問題。不過,由於擔心市場與產業機制元素的進入會破壞文化脈絡的完整性,這兩年來的輔導還是以文化意涵的部分為主體,未來會與市場機制取得平衡點。除了文化產業資源之開發及整合、文化產業之傳承及研習外,也包括文化產業之創意及行銷。2003年總共補助20個縣市、30個輔導計畫,輔導金額為2,000萬元。到了2004年,計畫擴大輔助22縣市、38個輔導計畫,而輔導金額則增加到2,620萬元。
然而,目前的中小企業從業人員的培訓,多專著於單一專長、技術的建立,然而,單一技術已無法因應目前的時代趨勢,未來的從業人員,應當具備多能工的條件。台灣宏碁集團負責人施振榮先生及各大企業主管均曾表示,單一專長的時代已過,複合性人才的時代已來臨。職業訓練如何回應這方面的趨勢仍是一大課題。
而目前人才培訓機關所提供的課程,多著重於傳統工業技術(工業局的工業技術相關人才培訓)以及能力(勞委會工業技術人員培訓)的培育,雖也有經營管理(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的研訓課程)與資訊技術層面(勞委會職訓局的軟體人才培訓課程),但是,仍與企業目前的需求有相當的差異(高科技軟體人才、系統分析人才、人際關係與顧客問題的議題),此種缺口有待彌補。
第三節、經濟發展策略與製造業產業結構改變
台灣之經濟於1998年遭到亞洲金融風暴衝擊後,經濟成長率一直低於6%,直至2003年下半國際經濟景氣恢復,出口恢復成長,2004年之經濟成長率才出現6.1%。如果觀察工業生產之成長率,除了2001年之負7.8%成長率外,自從2002年至2004年間,每年成長率分別為7.9%、7.1%及9.8%。不過,就投資意願而言,總投資成長率一直呈現低迷,至2004年才恢復至2000年之總投資之水準值。如果觀察超額儲蓄水準,自2001年持續攀升,至2004年才下降,惟2005年又再上升(參見「台灣經濟的迷思與出路」群策會,2006)。
由於自2000年以來,台商對中國大陸之投資(除2001年外)均呈現兩位數字之成長率,而台灣內部之投資成長率低落,因此在2006年7月之永續發展會議乃有學者堅持主張維持企業赴大陸投資累計金額上限。即個人及中小企業累計投資金額上限為新台幣8千萬元;上市、上櫃公司淨值新台幣50億元以下者,投資累計比例為40%,50億元至100億元為30%,超過100億元部份為20%;並針對累計金額逾2000萬美元之投資案採取專案審查。
然而,自從2000年以來,台商對中國大陸之投資成長率與對台灣內部的投資成長率卻呈現正相關現象。此外,兩岸間貿易成長、出口或貿易順差之成長均與台灣經濟成長率呈正相關。因此部份學者將台商對大陸投資比例過高視為是不利台灣之經濟發展有待商榷。
2006年7月之台灣經濟永續發展會議對於經濟長期成長之不利因素加以檢討,雖然提出大投資台灣口號,但卻強調應壓抑台商對大陸投資力道。這種不正確的政策將無法提振企業之投資台灣之意願,將使經濟成長率進一步壓低於5%以下之水準。具體分析台灣台灣行政院針對「大投資、大溫暖」計畫所擬定的五大套案,其中包括47項子計畫,內容分產業發展、金融市場、人力資源、公共建設、社會福利。這些套案都排除兩岸經貿開放,因此未來除了浪費社會資源,增加財政負擔,對於提升經濟及誘發民間投資之助益不大。
依據台灣台灣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的說明,產業發展套案列十項子計畫,以改善投資環境、促進研發創新、發展服務業為主要重點。而在金融市場套案方面,將以重整銀行市場結構、加強中小企業融資為主。人力資源套案則規畫促進弱勢族群就業、解決產業缺工問題為重點。至於公共建設套案,未來三年將投入五千兩百多億元,以國土復育、台鐵捷運化、觀光景點、水患治理之基礎建設為重點。
然而,就台灣產業發展的方向分析,產業升級終究是無可規避的定律。一方面推動新興製造產業之發展,另一方面積極發展創造附加價值之新興服務業。並在農業方面,發展生態休閒農業及推動農漁民赴海外發展。換言之,以經濟發展之產業競爭而言,台灣應發展具有國際競爭力之產業,同時推動自由開放的經濟發展策略。對於不具規模經濟之產業及農漁業,均應朝海外開拓發展領域。如前所述,若觀察2006年之製造業出口及投資狀況,可瞭解台灣產業之發展趨勢。
2006年承續著2005年的趨勢,在民間固定資本投資方面幾近停滯,實質成長率為2.1%,且根據台灣行政院主計處最新預測2007年固定資本投資實質成長率亦僅有1.2%而已。民間製造業重大投資案件方面,2006年金額達到新台幣7,407.7億美元,案件數為928件,相較於2005年,完成投資金額與案件分別減少了295億元與998件左右。重大投資金額超過1,000億元以上者僅剩電子零組件業,金額高達新台幣5,447.45億元,較2005年增加了1,086.88億元,占全部投資金額的73.54%,為所有重大投資案件中成長最多之產業。其次,超過200億元以上者,依序有電腦與通信業、石油業、化學材料業、金屬基本業、化學製品業、運輸工具業、金屬製品業等。
五年來投資平均皆超過200億元以上者,依序有化學材料業、電腦與通信業、運輸工具業、化學製品業;超過100億元以上者,依序有技術服務業、石油業、基本金屬業、金屬製品業、機械業與其他產業。吾人可預期上述幾項產業未來將是台灣工業部門之發展主軸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