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選舉,讓台灣水柿登上中華民國新聞重要版面,好像農業議題在選舉時,特別容易受到高度的關注,各組候選人競相提高分貝強調與農民站在一起。我們姑且不論政治人物是否為爭取選票而陷入口水戰,若嚴肅的來看台灣農業目前的生存與發展,的確存在許多困境,探究其原因,其中一項很重要的是在於台灣的農民組織功能不彰,未能發揮其本身功能。

因此,本文首先將定義何謂農民組織,其次說明農民組織對台灣農業的貢獻,接著探討農民組織現今存在哪些問題,最後提出改善之道或因應建議。希望藉此拋磚引玉,喚起對農民組織的重視,並為我國農業發展進行體制改革。

首先,何謂農民組織?依據農業發展條例第三條第九款規定:「農民團體:指依法組織之農會、漁會、農業合作社及農田水利會」,台灣的農民組織,如農會、農業合作社等均有其設立組織的法源。農業合作社是以農民為主體的農業產銷相關人員,運用合作組織的力量,增進社員的經濟利益;而農企業,則是運用企業化經營模式,一方面創造利潤,一方面承擔風險,以追求效率為目標的企業,如台灣糖業公司與台灣肥料公司等;至於農業產銷班則是現階段農民最基本組織,扮演擴大農業經營規模、促進社會參與及組織學習上重要角色。

其中,農會組織更是台灣目前分布最廣、組織最龐大、會員人數最多的農民團體,是農村各項事業中工作分配和聯繫的中心,在農村中生活中可說是和農民密不可分。基本上農會具有四項功能,也就是推廣、信用、供銷以及保險,具有社會、經濟、教育、政治等多元目標。舉例來說,供銷部提供多項業務例如稻穀業務、肥料業務與農民用鹽業務:還有下鄉檢驗稻穀,收購代運等服務工作;此外還有處理農產運銷,促銷的工作,使得貨暢其流,減少農產層層剝削,目前更開設農民購物中心以提供物美價廉,促銷當地的農特產品。

在過去的幾年來,農會各部門擔負政府和農民之間的橋樑工作,其不僅對農民生活與農業經營息息相關,更對國家的經濟發展、社會之安定貢獻良多。至於農業合作社之主要精神在於用合作經營的方式,如辦理農產品生產加工與運銷、農業機械設備與利用,建立農業合作體系,克服農業經營困難;另為了傳播與觀摩學習農業新知與技術,政府於50年代開始推動共同經營班,也就是農業產銷班的前身,其目的在於降低生產成本,提高產業競爭力,對於農民的社會參與、促進資訊交流與經驗傳承功不可沒。

然而,隨著社會資訊交流日益發達,加上知識經濟不斷累積,社會結構產生了快速變遷,尤其是台灣加入WTO世界貿易組織,農產品貿易自由化、國際化都直接衝擊我國農業生產環境,也影響農民組織的功能與發展。而除了外在環境面的因素外,農民組織本身也存在內部管理問題、例如農會缺乏專業經營人才、沒有垂直與水平的連結難以發揮整合力量、農會修法無法跟上時代變遷、派系傾軋現象導致信用部經營不易等等問題,這些問題不僅令組織面臨存續與經營之重大挑戰,更連帶影響農業的永續經營。

值此之際,如何針對農業組織所面臨的問題,提出解決之道實為刻不容緩。因此提出以下建議,希望強化農民組織,增進農民權益:

一、健全農民組織體系:重新檢視現行法律制度,禁止假農民左右農會運作及杜絕派系介入農會,影響農會結構。並提升農會選任人員資格與工作人員素質,尤其是主事者(農會總幹事)很重要,除了本身行政以外,其積極度與野心也會決定地方上農業事務繁榮與否。

二、整合基層農會:由於農會規模過小,無法與外在企業競爭。唯有進行整合,擁有產業聚落,例如結合地方農特產品,創設共同品牌,強化農產品的行銷通路,相信將可提高競爭力與提高消費者對台灣農產品之認同,增加農民收益且有利外銷。

三、推動產銷班企業化經營:讓農民產銷經營轉化為綜合性、專業性與企業化的產銷組織,透過產銷班形成有效的農產品行銷管道,以改進台灣農業產銷結構,同時提升農產品品質,增加產品價值,以因應農產品全球化的競爭壓力。

四、改進供銷業務:許多農會都積極構思推銷自身農特產品,建議可從改善超市經營環境著手。由於賣場是農民、民眾、觀光客最容易接觸的地方,可以考慮在超市規劃農特產品專區,做好農會行銷宣傳據點,解決行銷通路問題。

最後,殷切希望藉由各方面的努力,不斷調整農民組織之運作效率,提高農業經營績效,增進農民收益及繁榮農村經濟,更避免讓農業成為選舉文化下的犧牲品。

(本文謹供參考,不代表本會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