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許多聲音傳出,經濟部將針對第三波陸資來台投資項目做出大幅放寬的舉動。除開放多項新增業別項目外,也將鬆綁既有產業參股及合資新設比例的規定,特別是在陸資參股面板及半導體產業的部分,更將鬆綁原先規定的參股10%上限,以專案審查的方式進行有條件的開放。顯然地,對於前兩波陸資來台投資成效不如預期的情況,政府似乎已抱著破釜沈舟的決心,戮力改善。
回顧陸資來台投資政策整體的發展,最早可追溯自2009年4月26日第三次江陳會談中所達成的共識:「在漸進基礎上推動陸資來台投資,並秉持事業投資採正面表列、優勢互補產業優先開放、公共建設BOT計畫優先開放、以及房地產投資循序漸進等四大原則進行」。隨後,2009年6月30日,經濟部正式公布「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投資許可辦法」及「大陸地區之營利事業在臺設立分公司或辦事處許可辦法」,並於同日公布開放陸資來台投資第一階段業別項目,包括製造業64項、服務業117項、公共建設11項,共計192項,此也意味著陸資來台投資元年的正式啟動。
2010年5月20日,配合兩岸金融監理合作瞭解備忘錄(MOU)的簽署,經濟部宣布再開放銀行、證券、期貨等12項業別,准許陸資來台投資。另外,2011年1月1日,搭配兩岸經濟架構協議(ECFA)中服務業早收清單的部分,再開放其他運動服務業1項,累計第一階段陸資來台投資業別共開放205項。2010年3月7日,經濟部再度啟動第二階段陸資來台投資限制的鬆綁政策,擴大開放包含製造業(25項)、服務業(8項)、以及公共建設(9項)共計42項的業別。加總第一階段開放的業別項目,整體開放項目已高達247項。截至2011年12月底止,已有204家大陸企業經過核准來台投資國內企業或設立分公司,整體審核通過投資金額約55億新台幣。
從前兩階段的開放項目及投資家數與金額來看,平均一個業別項目的投資金額僅為兩千萬出頭,平均一家大陸企業的投資金額也僅有兩千七百萬左右。整體及平均投資金額偏低,顯然與當初政府希望藉由鬆綁陸資來台進而提振國內投資的預期不符。為修正並改善此種情況,此次傳出的第三波開放措施,特別針對資本額較大的面板及半導體產業放寬參股比例,就是希望可以提高大型陸資企業來台投資的誘因,同時強化陸資來台投資的效益。
對於政府進一步鬆綁及開放陸資來台投資的決心,我們深表認同,因為在金融全球化的潮流趨勢下,資金無國界的現象會愈來愈明顯,陸資與外資並無太大差異,未來也將愈難區分。政府該做的事就是營造一個友善開放的投資環境,建立清楚明確的遊戲規則,然後放手讓市場機制自由運作。
整體來說,當前國內資金環境仍相對寬鬆,進一步的鬆綁陸資來台投資,主要目的並非是吸納大陸的資金,而是藉由引進陸資開創兩岸企業合作的契機,同時發揮兩岸產業互補分工的作用,此即學理上所稱的投資擴張效應。透過投資擴張效應,除可提升投資能量與範圍外,更深層的來看,還有機會促進產業的升級及轉型,而這應該也是政府開放陸資來台投資的初衷。
在兩岸關係日漸和緩、經貿往來日益頻繁之際,放寬兩岸資金流通的管道正是時機。近日,在中國大陸人大及政協兩會召開期間,大陸全國政協常委暨大會新聞發言人趙啟正也公開表示,將鼓勵政協內部工商及企業界精英擴大來台投資。政府適時的鬆綁,配合大陸官方的公開呼籲,陸資來台投資的正面效應勢將逐漸顯現。未來,如何透過兩岸資金的雙向往來,推動兩岸產業的專業分工、垂直及水平整合,深化兩岸的產業合作,進一步提升彼此的競爭力,也將是政府責無旁貸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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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刊載於2012年3月10日中央日報網路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