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前言
受溫室效應之影響,全球氣候變遷加劇,糧食短缺風險與日劇增,世界各國均以保護農業用地為優先,並以確保糧食安全為重要政策。然而國內先有苗栗縣政府為擴大新竹科學園區竹南基地,而規劃「苗栗縣後龍科技園區開發案」,強制徵收大埔農地,後有台糖位於高雄市路竹區的台糖新園農場釋出59.18公頃優良農地,承租給用來生產氧化鋅、鋅錠、車床、螺絲、鋼管等化學及金屬工業。種種舉動均引起附近農民的恐慌,憂慮優良農業生產環境將遭受污染,因此地方及中央政府應更加重視社會大眾對保護優良農業生產環境之決心。審視台灣目前土地使用狀況,評估為發展經濟是否真的需要與農民爭地。
二、確保優良農地之永續經營
前行政院長蘇貞昌於2006年提出【大溫暖大投資】政策,要求台糖公司配合「釋出台糖土地措施」,據此台糖2009年統計,全台可釋出之台糖農地高達3,275公頃,其中707公頃擬由農牧用地變更為工業用地。根據學者多年研究台糖農地利用表示,近十年來台糖農地釋出加快,許多農場在定位不明下,成為商業、工業用地。從早期的「五萬元一坪」的住宅興建,到「大溫暖大投資」的工業利用,再到「國家資產總體檢」的土地釋出政策,台糖農地配合國家政策,大量流失優良農地。根據2010年統計資料顯示,台灣糧食自給率僅33%,遠少於日本40%,美國120%。99年7月20日副總統吳敦義任職行政院長時即明確指示,應全面加強特定農業區優先保護。100年5月召開之全國糧食安全會議,更評估若糧食完全無法進口,我國需有71萬公頃農地,始足擔負國人基本糧食需求,但目前全國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僅約27萬公頃。總統更於會議中提示「糧食安全」已屬國安問題,應確保優良農地總量,以達成國內糧食自給率在2020年提高至40%之目標。近來農地因受附近工廠不當排放廢水或廢氣而受污染被迫休耕、或優質農地被強制徵收作為工業或建築用地而引發抗爭之新聞常有所聞。工業區或工廠設置太過接近農地可能使農地在季節變化時因風向的不同,讓農作物覆上工廠排放的廢氣、懸浮微粒-如進來爭議不斷的台塑麥寮廠;下游引用農田水利灌溉的農田則可能遭受廢水污染威脅-如桃園華映及友達廠污水排放之爭議。所影響的土地範圍可能含括農田、漁塭,更讓附近世代在此務農的居民面臨更加險惡的農業生產環境。
過去在都市化風潮與工商蓬勃發展趨勢下,人口大量往都市集中,造成農村人口外移及高齡化嚴重,又因資源有限,政府投注在農村之建設,僅能偏重於少數地區或重點式之硬體建設,導致農村之建設及公共設施不足,生活機能明顯低落,城鄉差距越來越大;針對這些缺失,馬總統所提的「愛台十二項建設」中包含了「農村再生條例」,其精神就是要促進農村活化再生,建立富麗新農村。該條例透過整合規劃概念,協助農村打造全新風貌。農委會將依據「農村再生條例」,逐年推動再生計畫,促進農村活化,提升農村整體發展,恢復鄉村居民在地居住尊嚴,建設富麗新農村。農村社區的在地組織或團體,可「由下而上」提出整體建設和活化再生計畫,進行整體環境整建、個別宅院整建、公共設施和產業活化建設。
基於保護優良農地之全民共識,為貫徹保護優良農地以維持糧食潛在供應能力,農委會曾釋令限制集村興建農舍不得坐落於特定農業區,既然農舍都不許興建,工業區之設置應更加嚴格限定,而不是敞開大門,更加包庇工廠迴避應執行環境影響評估。台糖向來擔任大地主角色,廠商需要擴增廠房,土地需求就找台糖要地,因此台糖釋出231公頃土地設立新園農場,並開放出租給廠商進駐,其中有廠商刻意開發低於10公頃之面積以規避環評要求,引起當地居民的抗爭不斷。台糖土地大多分布於嘉南平原,縣市合併後高雄躍升為全台面積最大的農業大都,擔負國家糧食充足的神聖使命,而高雄市又擁有全台最大之污染土地面積。地方及中央政府應積極督促土地所有人儘速進行土壤及地下水整治工作,以活化土地再利用,而不是隨意的要求台糖釋放特定優良農地以設置工業區。
三、活化閒置工業區土地
過去許多農業區因政策之故重劃成工業用地,藉此促進了台灣的經濟發展,也締造過亞洲四小龍經濟奇蹟;然而台灣對外面臨全球環保意識提昇,對內則生產環境要素快速變化,產業結構亟需轉型調整,加上台灣的工業區隨著產業外移與老舊而面臨轉型的問題。工業區開發與營運亦遭逢新挑戰,隨著經濟下滑、營運不善等因素,全國各工業區均出現許多閒置的廠房。根據工業局調查,依據獎勵投資條例及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編定開發之工業區中,有將近80%之編定工業區已經超過20 年,超過30 年之編定工業區也近37%,因面臨設施老舊、周遭環境改變等問題,在許多新開發工業區的競爭排擠之下,早期開發的老舊工業區,因為無法提供較充足之公共設施或服務而相對缺乏競爭力;尤其在不同部會新開發科學園區或科技園區等的租稅和通關優惠競爭之下,使得老舊編定工業區的新陳代謝更加困難,也因此出現了許多工業用地閒置的狀態。
政府的經濟發展計畫,將「營造優良投資環境」列為重大的施政項目。計畫促進工業用地的供給效率,希望藉由建構優質投資環境,以吸引企業投資。審視台灣目前土地使用狀況,許多工業區土地閒置比例過高,不僅發生在老舊工業區,甚至新興工業區亦缺乏廠商的進駐,顯示國內目前工業區的數量呈現飽和,甚至過量的情況。於此狀況下,仍強徵優質農地設置工業區,任憑其他工業區用地閒置,而綠地面積不斷的減少。對於國內現有的工業區環境必須徹底調查與檢討,重新調整工業分配,探討造成工業土地閒置的因素,從根本的原因下手解決,而不是一味的開發新的工業用地與農民爭地,這對整個生態環境的永續性都是相當很大的破壞。
四、結語
對於工業區之開發或工廠之設立,亦可參考英國的農地保護政策,於進行土地開發時,嚴格遵守褐地(brown field-曾經開發過之土地)開發必須優先於綠地(green fields)開發之原則。亦即於農業土地開發商必須證明開發該農地是必須且為唯一之選項,也就是沒有其他可行替代之建地或是較為貧瘠之農地,但有一些「國家級」重要建設,例如高鐵是線狀發展,完全沒有徵收空間的話,會增加很多國家重大建設發展的成本與不確定性,若涉及大多數人民權益,即跟公益性有關,需要徵收特定農業區,又另當別論。藉此以阻止過渡輕率的農地開發,並作為強徵農地而閒置大量工業區或廠房的台灣所應加以思考的方向。
受溫室效應之影響,全球氣候變遷加劇,糧食短缺風險與日劇增,世界各國均以保護農業用地為優先,並以確保糧食安全為重要政策。然而國內先有苗栗縣政府為擴大新竹科學園區竹南基地,而規劃「苗栗縣後龍科技園區開發案」,強制徵收大埔農地,後有台糖位於高雄市路竹區的台糖新園農場釋出59.18公頃優良農地,承租給用來生產氧化鋅、鋅錠、車床、螺絲、鋼管等化學及金屬工業。種種舉動均引起附近農民的恐慌,憂慮優良農業生產環境將遭受污染,因此地方及中央政府應更加重視社會大眾對保護優良農業生產環境之決心。審視台灣目前土地使用狀況,評估為發展經濟是否真的需要與農民爭地。
二、確保優良農地之永續經營
前行政院長蘇貞昌於2006年提出【大溫暖大投資】政策,要求台糖公司配合「釋出台糖土地措施」,據此台糖2009年統計,全台可釋出之台糖農地高達3,275公頃,其中707公頃擬由農牧用地變更為工業用地。根據學者多年研究台糖農地利用表示,近十年來台糖農地釋出加快,許多農場在定位不明下,成為商業、工業用地。從早期的「五萬元一坪」的住宅興建,到「大溫暖大投資」的工業利用,再到「國家資產總體檢」的土地釋出政策,台糖農地配合國家政策,大量流失優良農地。根據2010年統計資料顯示,台灣糧食自給率僅33%,遠少於日本40%,美國120%。99年7月20日副總統吳敦義任職行政院長時即明確指示,應全面加強特定農業區優先保護。100年5月召開之全國糧食安全會議,更評估若糧食完全無法進口,我國需有71萬公頃農地,始足擔負國人基本糧食需求,但目前全國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僅約27萬公頃。總統更於會議中提示「糧食安全」已屬國安問題,應確保優良農地總量,以達成國內糧食自給率在2020年提高至40%之目標。近來農地因受附近工廠不當排放廢水或廢氣而受污染被迫休耕、或優質農地被強制徵收作為工業或建築用地而引發抗爭之新聞常有所聞。工業區或工廠設置太過接近農地可能使農地在季節變化時因風向的不同,讓農作物覆上工廠排放的廢氣、懸浮微粒-如進來爭議不斷的台塑麥寮廠;下游引用農田水利灌溉的農田則可能遭受廢水污染威脅-如桃園華映及友達廠污水排放之爭議。所影響的土地範圍可能含括農田、漁塭,更讓附近世代在此務農的居民面臨更加險惡的農業生產環境。
過去在都市化風潮與工商蓬勃發展趨勢下,人口大量往都市集中,造成農村人口外移及高齡化嚴重,又因資源有限,政府投注在農村之建設,僅能偏重於少數地區或重點式之硬體建設,導致農村之建設及公共設施不足,生活機能明顯低落,城鄉差距越來越大;針對這些缺失,馬總統所提的「愛台十二項建設」中包含了「農村再生條例」,其精神就是要促進農村活化再生,建立富麗新農村。該條例透過整合規劃概念,協助農村打造全新風貌。農委會將依據「農村再生條例」,逐年推動再生計畫,促進農村活化,提升農村整體發展,恢復鄉村居民在地居住尊嚴,建設富麗新農村。農村社區的在地組織或團體,可「由下而上」提出整體建設和活化再生計畫,進行整體環境整建、個別宅院整建、公共設施和產業活化建設。
基於保護優良農地之全民共識,為貫徹保護優良農地以維持糧食潛在供應能力,農委會曾釋令限制集村興建農舍不得坐落於特定農業區,既然農舍都不許興建,工業區之設置應更加嚴格限定,而不是敞開大門,更加包庇工廠迴避應執行環境影響評估。台糖向來擔任大地主角色,廠商需要擴增廠房,土地需求就找台糖要地,因此台糖釋出231公頃土地設立新園農場,並開放出租給廠商進駐,其中有廠商刻意開發低於10公頃之面積以規避環評要求,引起當地居民的抗爭不斷。台糖土地大多分布於嘉南平原,縣市合併後高雄躍升為全台面積最大的農業大都,擔負國家糧食充足的神聖使命,而高雄市又擁有全台最大之污染土地面積。地方及中央政府應積極督促土地所有人儘速進行土壤及地下水整治工作,以活化土地再利用,而不是隨意的要求台糖釋放特定優良農地以設置工業區。
三、活化閒置工業區土地
過去許多農業區因政策之故重劃成工業用地,藉此促進了台灣的經濟發展,也締造過亞洲四小龍經濟奇蹟;然而台灣對外面臨全球環保意識提昇,對內則生產環境要素快速變化,產業結構亟需轉型調整,加上台灣的工業區隨著產業外移與老舊而面臨轉型的問題。工業區開發與營運亦遭逢新挑戰,隨著經濟下滑、營運不善等因素,全國各工業區均出現許多閒置的廠房。根據工業局調查,依據獎勵投資條例及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編定開發之工業區中,有將近80%之編定工業區已經超過20 年,超過30 年之編定工業區也近37%,因面臨設施老舊、周遭環境改變等問題,在許多新開發工業區的競爭排擠之下,早期開發的老舊工業區,因為無法提供較充足之公共設施或服務而相對缺乏競爭力;尤其在不同部會新開發科學園區或科技園區等的租稅和通關優惠競爭之下,使得老舊編定工業區的新陳代謝更加困難,也因此出現了許多工業用地閒置的狀態。
政府的經濟發展計畫,將「營造優良投資環境」列為重大的施政項目。計畫促進工業用地的供給效率,希望藉由建構優質投資環境,以吸引企業投資。審視台灣目前土地使用狀況,許多工業區土地閒置比例過高,不僅發生在老舊工業區,甚至新興工業區亦缺乏廠商的進駐,顯示國內目前工業區的數量呈現飽和,甚至過量的情況。於此狀況下,仍強徵優質農地設置工業區,任憑其他工業區用地閒置,而綠地面積不斷的減少。對於國內現有的工業區環境必須徹底調查與檢討,重新調整工業分配,探討造成工業土地閒置的因素,從根本的原因下手解決,而不是一味的開發新的工業用地與農民爭地,這對整個生態環境的永續性都是相當很大的破壞。
四、結語
對於工業區之開發或工廠之設立,亦可參考英國的農地保護政策,於進行土地開發時,嚴格遵守褐地(brown field-曾經開發過之土地)開發必須優先於綠地(green fields)開發之原則。亦即於農業土地開發商必須證明開發該農地是必須且為唯一之選項,也就是沒有其他可行替代之建地或是較為貧瘠之農地,但有一些「國家級」重要建設,例如高鐵是線狀發展,完全沒有徵收空間的話,會增加很多國家重大建設發展的成本與不確定性,若涉及大多數人民權益,即跟公益性有關,需要徵收特定農業區,又另當別論。藉此以阻止過渡輕率的農地開發,並作為強徵農地而閒置大量工業區或廠房的台灣所應加以思考的方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