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日本首相安倍晉三甫上台即射出了包括貨幣寬鬆(日圓貶值)、財政成長及結構調整等三支箭,也為沈寂多時的日本經濟打了劑強心針,贏得廣大的喝采,與之相對應的,行政院長江宜樺也推出了自由經濟示範區的核心工程,透過五海一空的規劃,以國際化、自由化、開放為主軸策略,企圖為低迷已久的台灣經濟注入新的經濟動能,塑造台灣加入泛太平洋夥伴協議(TPP)的條件,這也正是台灣經濟再次起飛的絕佳契機。
鑑於國人對經濟自由化、國際接軌的共識依然不足,故自由經濟示範區(以下簡稱「示範區」)規劃的目的,旨在特定區域內,透過人才、資金、物流的鬆綁,加速市場開放、國際接軌,如證明其開放對國內產業衝擊不大,而且有助於吸引投資,提升台灣經濟的整體競爭優勢,則進一步擴大至全國,落實台灣加速走向自由貿易島的目標。
不過,欲推動「示範區」,必須有具體內涵、可行的商業模式,才能達成目標。故行政院在區位選擇上,規劃了「五海一空」,以及包括蘇澳港、基隆港、台北港、台中港及高雄港在內的五大港口,加上桃園航空城(一空),並以前店後廠的概念,由過去的淺層加工,演變為結合加工出口區、科學園區,做更深層的加工,來延伸價值鏈,提供一步到位服務,吸引國內外投資,為經濟注入活力,在產業的選擇上,第一階段則包括跨國產業合作、農業加工、智慧運籌與國際醫療。
至於在政策的配套上,則包括海外盈餘區內實質投資免稅、研發抵減及營運總部營所稅減免等租稅優惠,以及白領階級來台居留限制、免報海外所得、前三年薪資半數免稅等開放與延攬人才措施。
就五海一空而言,以海港、空運的結合,前店後廠設計,擴大過去自由貿易港區的淺層加工,提升至深層加工,並納入智慧運籌,更使製造和下游的物流運籌連成一氣,有效的延伸價值鏈,創造更大的附加價值,使「示範區」內可以從上游的研發、設計,到中游的製造,下游的通路貫穿一氣,提供一步到位服務,有助於吸引台商、外商投資,提升經濟動能。
在跨國產業合作上,隨著大陸十二五規劃的推動自主創新、發展自有品牌的規劃,兩岸未來產業將朝既競爭又合作的方向發展,因此,除了兩岸產業合作,吸引台商回流外,更須鎖定國外重量級廠商,為其量身訂做優惠措施,積極吸引歐美日大廠來台投資,引進技術、know-how、新的商業模式,以累積和大陸競爭、談判的籌碼。
在農業加值上,過去國內農產品直接出口,缺乏附加價值,若能在「示範區」內加工,擴大價值鏈的加值,打上MIT品牌,將可提升利潤,使兩岸農業合作可以具體落實。不過,一定比率的國內原料、加工,以避免大陸廠商或台商抓住漏洞,大舉回流,排擠國內農業的出口優勢,也值得審慎觀察。
至於在國際醫療上,台灣的全民健保陷入財務困境,透過示範區內的法規鬆綁、人才流動限制,吸引外人來台進行國際醫療,一方面可以增加外人來台觀光的吸引力,另一方面可以使若干醫院擺脫對全民健保的依賴(國際醫療醫院不可享用健保,或祇能申請一定比率以下的健保),有助縮減健保的虧損。初期的200床醫療不至於排擠國人就醫機會,同時,醫師設定執行國際醫療時數的上限,並將一定比例盈餘回饋中低收入族群,將可吸引更多國人支持。
整體而言,「示範區」為台灣經濟的轉型跨出了一大步,但商業模式的強化、國內共識的凝聚、立法院特別法的通過,以及政府執行力的展現,均攸關示範區的成敗,以下提出幾點未來推動上應注意之處,供政府參考。
第一,國際接軌和兩岸產業合作並重,以爭取國人支持:須知「示範區」的目的不祇是兩岸產業合作吸引台商回流,而更重要的意涵,在於人流、金流、物流的開放,打造國際接軌的環境,為爭取加入TPP塑造更好的條件。因此,開放、打造優質環境,吸引更多外商投資,加速台灣經濟轉骨,化解純粹吸引台商回流,為兩岸合作解套的疑慮,才能凝聚共識爭取支持,使「示範區」工程走得更長、更遠。
第二,除了製造業外,服務業的開放、自由化示範,更是「示範區」成功的精髓應加速規劃、推動,才能發揮綜效:目前,「示範區」內仍以製造結合服務來加值價值鏈的活動,提升競爭優勢做為主要考量,服務業的開放祇有國際醫療、物流,但事實上,台灣服務業產值占GDP七成,就業人口占六成,但在規模小、市場小及法規重重束縛下,被迫蟄伏而不易脫繭而出,因此,藉由「示範區」的服務業法規鬆綁,人流、金流、know-how的開放,並以大陸、東南亞經濟成長為腹地加速升級轉型,打造更多優質就業機會,也是「示範區」的核心價值。因此,教育、通訊、商業服務等的開放也有其必要性,尤其是藉由示範區推動台灣為亞洲人才培訓、創業投資中心,以及台商的連鎖加盟營運總部均有其迫切必要性,值得納入第二階段的開放。當然,服務業主管部會也應配合「示範區」而有產業發展的嶄新思維。
第三,增加「示範區」數目,且中央由上而下政策與地方由下而上的規劃思考,必須密切配合:目前,祇規劃了北、中、南三區似乎數目太少,因為它成立的目的,除了自由化之外,更有提升經濟動能、平衡區域發展及創造就業機會的目標,因此,如能多開放二、三處,讓地方提供誘因、配套,來尋求中央的協助及特別法的推動,將使地方更積極規劃、爭取,勢必帶動更多的投資、地方的繁榮及區域的平衡發展。
第四,特別法的加速推動:包括人才、資金、技術、法規鬆綁及生產因素移動等限制及法規等特別法的突破,並在最短的時間通過,否則將喪失時效性。
第五,中央/地方及跨部會協調:自由經濟示範區係由中央鬆綁法規、開放體制,地方主動提出規劃,兩相配合才能克盡其功,因此,地方的縝密規劃、中央法規的鬆綁,密切配合才能達成目標,而其中若干法規、管制鬆綁及行政推動均有賴跨部會的配合協調,值得正視。
第六,執行力的加強:現階段政府被批評最多的在於執行力,如能將「自由經濟示範區」列為優先努力目標,各部會同心戮力,摒棄成見,才能展現執行力,讓全民重拾對政府的信心。
(本文刊載於2013年4月7日中央日報星期專論)
(本文謹供參考,不代表本會立場)
五海偕一空,經濟再昂揚
作者王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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