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驪歌聲起,目前各級學校興奮地辦理畢業典禮的同時。我們擔憂地發現一○五學年度國中教育會考成績公布,雖然今年基本題已經增加了,但是英文、數學得到C(待加強)的國中學生還是占了百分之三十一,還有學習雙峰現象和嚴重的城鄉差距。全國二十七萬國中生,得到五A(精熟)的一萬八五五九人中,北北基區就佔了四成。而且在去年教育部公布國中畢業門檻必須在七大領域中要有四大學習領域及格才能領得畢業證書之新規定後,今年依舊約有一萬多名國中生在學校多方補救教學並給予補考下,仍然有語文、數學、自然、或社會學習領域,其中沒有任何一領域達到及格門檻而拿不到畢業證書(健康與體育、藝術與人文、綜合領域在多元評量下基本上能及格)。足見當前我國國中生在畢、結業時尚有許多人未能完備學習國民教育的基本知能,這會嚴重影響我國未來的國家發展競爭力。如果已經唸完國中,但中學生連中文讀寫說、英文二十六個字母ABC或數學基本運算都有困難的話,那麼生活上的車禍、罰單、點菜、文書等現代社會生活如何適應?更別說是在知識經濟、科技研發或國防軍事外交上的參與了。
首先:政府應將每位國中生都要具備基本知能做為教育革新的首要目標。當初國中教育會考的初始設計就是做為國中基本知能的檢測機制,而非做為入學高中職校免試入學的超額比序參考。而且台灣高中職校以及大專校院數量都已經過剩,未來逐步邁向全面免試、就近入學,國中生的學習自然不應是為了進入另一階段或是獲得文憑的考試填鴨與壓迫。因此,新內閣應該將每位國中生都要具備基本知能做為教育KPI,窮盡各種辦法、手段與加強、補救全國三分之一英數待加強以及未能拿到畢業證書的學生。
第二:盤點國教資源發揮投資效益。為實施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立法院三讀通過將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的教育經費,由不低於前三年度政府決算歲入淨額平均值之百分之二十一點五,修正為百分之二十二點五,再增加為百分之二十三,比早期約增加了每年三百億元的教育經費。若再加上國中小教師課稅所增加的每年一百億元國教專款專用經費,事實上已經比過去增加了許多可用經費。結果是中小學代理、代課、鐘點教師反而比過去增加許多,師資流動更大,學校設備資源依舊不足。所以應該重新盤點、調配現有國教資源,以帶好每一位學生,使每位國中學生都能具備國民基本知能,減少待改進的國中教育會考學生人數比例,讓每位學生都能取得國中畢業證書為經費使用目標。
第三:創新課程教學模式重視形成性評量和補救教學。先前政府已經投入非常多的補救教學經費,但顯然效果尚未彰顯。為了確保國三生具備基本知能,國一、國二時各校就應該進行檢測回饋。教師也應該創新課程設計與教學模式,不再是為考試而教學,以學生學習為中心,鼓勵學生學習興趣,激發學生自發精神,依循教師教學模式,學做筆記,結合家庭與社區,避免等到國三時才進行補救教學或發現連補考都沒有辦法通過。
最後:目前立法院和教育部都積極進行偏鄉教育專法的公聽和制訂,然而偏鄉的界定絕對不該只是地域、交通、經濟、社經家庭條件或種族的分類。大家嚴肅面對台灣真實的教育問題和現象,特別是要將未具備基本知能的國中生納入專法之中。協助他們得到更多垂直公平待遇,提供更多教學資源、師資能量和補救措施,讓偏鄉教育專法更能確實發揮功效。
總之,從國中教育會考成績公布和未取得國中畢業證書的事實發現,我國國中生確實有多數未能具備國民基本知能。這不只影響其個人未來職涯發展、生活適應和個人自我實現,對於未來整體國家競爭力更是嚴重的傷害,不可不慎。尤其是在政府投資大量經費之後依舊未見改善時,則確實有必要盤整教育資源,改變投入方式,創新教學模式和課程設計,翻轉教室,引發學生自我學習興趣,以確保國中生能取得畢業證書和通過國中教育會考基本門檻為政策目標。
(已刊登於105.06.17台灣時報專論)
首先:政府應將每位國中生都要具備基本知能做為教育革新的首要目標。當初國中教育會考的初始設計就是做為國中基本知能的檢測機制,而非做為入學高中職校免試入學的超額比序參考。而且台灣高中職校以及大專校院數量都已經過剩,未來逐步邁向全面免試、就近入學,國中生的學習自然不應是為了進入另一階段或是獲得文憑的考試填鴨與壓迫。因此,新內閣應該將每位國中生都要具備基本知能做為教育KPI,窮盡各種辦法、手段與加強、補救全國三分之一英數待加強以及未能拿到畢業證書的學生。
第二:盤點國教資源發揮投資效益。為實施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立法院三讀通過將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的教育經費,由不低於前三年度政府決算歲入淨額平均值之百分之二十一點五,修正為百分之二十二點五,再增加為百分之二十三,比早期約增加了每年三百億元的教育經費。若再加上國中小教師課稅所增加的每年一百億元國教專款專用經費,事實上已經比過去增加了許多可用經費。結果是中小學代理、代課、鐘點教師反而比過去增加許多,師資流動更大,學校設備資源依舊不足。所以應該重新盤點、調配現有國教資源,以帶好每一位學生,使每位國中學生都能具備國民基本知能,減少待改進的國中教育會考學生人數比例,讓每位學生都能取得國中畢業證書為經費使用目標。
第三:創新課程教學模式重視形成性評量和補救教學。先前政府已經投入非常多的補救教學經費,但顯然效果尚未彰顯。為了確保國三生具備基本知能,國一、國二時各校就應該進行檢測回饋。教師也應該創新課程設計與教學模式,不再是為考試而教學,以學生學習為中心,鼓勵學生學習興趣,激發學生自發精神,依循教師教學模式,學做筆記,結合家庭與社區,避免等到國三時才進行補救教學或發現連補考都沒有辦法通過。
最後:目前立法院和教育部都積極進行偏鄉教育專法的公聽和制訂,然而偏鄉的界定絕對不該只是地域、交通、經濟、社經家庭條件或種族的分類。大家嚴肅面對台灣真實的教育問題和現象,特別是要將未具備基本知能的國中生納入專法之中。協助他們得到更多垂直公平待遇,提供更多教學資源、師資能量和補救措施,讓偏鄉教育專法更能確實發揮功效。
總之,從國中教育會考成績公布和未取得國中畢業證書的事實發現,我國國中生確實有多數未能具備國民基本知能。這不只影響其個人未來職涯發展、生活適應和個人自我實現,對於未來整體國家競爭力更是嚴重的傷害,不可不慎。尤其是在政府投資大量經費之後依舊未見改善時,則確實有必要盤整教育資源,改變投入方式,創新教學模式和課程設計,翻轉教室,引發學生自我學習興趣,以確保國中生能取得畢業證書和通過國中教育會考基本門檻為政策目標。
(已刊登於105.06.17台灣時報專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