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總統五月二十日在接見十五位大法官被提名人時指出,如果他有違憲,請大法官不必客氣,不必有任何考慮,獨立行使職權。根據我國憲法第四十八條,總統就職時必須宣示「遵守憲法」,是以對陳總統此番談話,國人應予肯定。問題是:遵守憲法不能只是掛在嘴巴上說說而已。根據立院在野黨立委的批評,陳總統架空行政院的情形已愈來愈嚴重,等於自兼行政院院長,有權無責,違背憲政體制,把雙首長制變成總統制,嚴重傷害立法院之監督功能。
分析
根據憲政主義原則,總統權力應受到憲法限制。總統只能依法行使憲法賦予他的權力,對於憲法未賦予總統的權力,則絕不能任意擴權,侵犯其他憲政機關之法定權力。陳總統就職以來,是否確實遵守憲法,落實憲政主義?是否架空行政院?其實不難得到結論。
陳總統就任三年以來,雖曾強調國防、外交與兩岸關係由總統主導,其他事務由行政院院長主導。然而,陳總統一方面無視於其所屬政黨在立法院只是少數黨的事實,堅持籌組有名無實的全民政府與違反雙首長制精神的少數政府,致使政府陷入空轉;另方面更直接將手伸入行政院,公開主導行政院人事與政策,致使行政院院長淪為總統之執行長。
現有內閣中,絕大多數閣員皆係由陳總統欽定。更離譜的是,有些部會副首長竟先於首長發布。三年來行政院院長雖二度易人,但閣員並未依慣例一併總辭,絕大多數都不動如山。在此狀況下,有誰相信總統人馬會聽命於行政院院長。一個既無人事權,又無政策權的行政院院長,有資格作為雙首長之一?以法國為例,無論是在密特朗或席哈克總統任內,當總統所屬政黨無法掌握國民議會過半席次時,總統所任命的總理皆是國會多數黨聯盟人士,以致出現總統與總理分屬不同政黨的「雙首長制」與「左右共治」局面;總統主導國防、外交,其他權力則屬於總理。在雙首長制之下,法國總統很難介入內閣的人事與政策。參照法國的雙首長制,扁游體制顯然不符合雙首長制的要件。
究其實,陳總統三年來根本就是企圖把憲政體制定位為總統制。由於陳總統大權一把抓,全面掌握府院黨,致使行政院院長只能聽令於總統,根本不敢在未獲總統同意情況下擅自作主。結果是:站在第一線最了解問題癥結的行政院與各部會沒有權決策;反之,對問題不見得了解的總統,卻逾越憲法的規範指揮行政院。影響所及,若總統不指示,行政院與各部會就不敢主動負責,或採取適當行動。這樣的行政院之所以缺乏行政效率,應在大家意料之中。
陳總統架空行政院並非始於今日,只不過是於今為烈罷了。唐飛因不支持陳總統停建核四政策,黯然下台。張俊雄凡事以陳總統馬首是瞻,國人也見怪不怪,習以為常;游院長又何嘗不是如此!陳總統垂廉聽政的結果,行政院院長與各部會首長當然不敢勇於任事,游院長會「蒸發失蹤」又何足為奇?
結論
整體而論,立委會覺得陳總統架空行政院院長的情形愈來愈嚴重,其實是陳總統三年來違反憲政體制之下惡性循環的必然結果。陳總統愈擴權,行政院也就愈被動、愈無效能,結果是經濟愈拚愈沉淪,SARS愈補愈大洞。面對此一困境,陳總統不但未尋正途還權於行政院,反而成立一大推體制外單位救火。結果是疊床架屋、治絲益棼。如今陳總統自己跳上第一線,取游錫而代之,顯見其已對行政院完全喪失信心。問題是:陳總統主張延後繳納所得稅、軍中恢復休假、機場捷運改由政府興建與主張擴大政府舉債,皆已逾越憲法所賦予總統的職權,且多係在未預先徵詢行政院院長與相關部會首長的情況下做出決定。凡此均顯示陳總統並未遵守憲法,也未落實憲政主義。
陳總統就職以來,堅持毫無運作條件之少數政府,並全面干預行政院之人事與政策,顯已違反雙首長制之基本原則。陳總統經常以大法官自居,職司解釋憲法的角色,意圖將政府體制不當詮釋為總統制,此等不當行為,正是現有政治亂象之主要根源。
臺灣的悲劇是:總統漠視憲法導致政府失靈與效率低落,總統卻以此為由進行擴權,卻不必對立法院負責。面對總統不斷的違憲行為,大法官敢獨立行使職權,宣布總統違憲?
總統漠視憲法才是最大政治亂源
作者周育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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