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槃瓠的遺憾 ,簡評臺北選舉無效訴訟
台北市長選舉因票相差甚微,正進行驗票作業,若無法翻盤,丁守中先生傾向提出「選舉無效之訴」。無獨有偶,嘉義市連任失敗的涂醒哲先生,亦因僅差距兩千餘票,亦欲做同樣救濟,然筆者容有相關論述,依相關規定論述之。 首先,《憲法第129條》:「本憲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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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長選舉因票相差甚微,正進行驗票作業,若無法翻盤,丁守中先生傾向提出「選舉無效之訴」。無獨有偶,嘉義市連任失敗的涂醒哲先生,亦因僅差距兩千餘票,亦欲做同樣救濟,然筆者容有相關論述,依相關規定論述之。 首先,《憲法第129條》:「本憲法所

促轉會代主委楊翠回復約千餘人名譽,並撤銷其於戒嚴威權時期罪刑宣告,生者欣慰,逝者安息;最為人注意者,乃作家楊逵的名譽,由孫女楊翠回復,傳為美談。然而,就法言法,恐有疑義。 依促進 轉型正義 條例第六條第二項規定,戒嚴時期罪刑平反,若未經先前

貴社採用徐木炎前輩《唯有司法驗票,方能解34830票之疑》,就全臺北市長的市議員候選人與五位市長候選人總得票數,有34830票差距,後學以為立論精闢,然就該不該驗票?驗票與訴訟爭點與區域市議員與市長票數爭議?有丁陣營監票,怎能說有疑義?凡此

九合一大選,選民對執政黨的期中選舉,給了不及格;然同時舉行公民投票,針對其結果與效應,筆者做相關評述。 首先,《公民投票法第29條》:「公民投票案投票結果,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且有效同意票達投票權人總額四分之一以上者,即為通過。有效同

報載下一代幸福聯盟所推出的「愛家公投」原先於10月24日公報內容業已定案,於超過公投法的法定期限後,中選會又於11月2日印製加註行政院意見的公報。然前開公投發起人,認為此舉違法,向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前停止執行獲准;亦即:中選會必須依照10月

日前調查局與陸委會稱有接獲情資,疑似有部分候選人讓選民前往大陸接受旅招待,以為期約賄選的方式,並疑似由陸方買單;此外,恐有大陸以轉手之方式,以政治獻金資助特定候選人,恐違反政治獻金法與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關係條例,即便候選人當選,亦恐影響當選

高雄市長選舉競爭激烈,陳其邁與 韓國瑜 兩位先生,尚未正式交鋒,網路上的各類粉絲業已駁火;而日前陳陣營也延請律師團,對於網路上散佈不實言論的網友採證,並蒐集網路IP,並稱有中國大陸與其他「暗黑軍團」(按:筆者只有聽過,車田正美聖鬥士的暗黑四

今年律師考試國文作文題,分別引用孔子:「導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老子:「法令滋章,盜賊多有」;司馬遷:「法令者治之具,而非制治清濁之源。」並認為前開三者,認為苛細的法律會造成社會動盪,並以「法律與制治清濁」為題,要求考生寫篇作文

10月21日下午,臺灣宜蘭發生普悠瑪列車出軌嚴重死傷事故,執政黨宣佈其縣市長以降的 九合一選舉 活動暫停;備受矚目的高雄市長候選人 韓國瑜 先生,新聞中宣佈22日的選舉活動暫停,並呼籲大家捐血,國黨吳主席敦義亦做類似宣示,我們為逝者哀悼,願

日前以核養綠公投因不足二千餘份,遂恐不能成案;比對先前中選會諸多反常掣肘舉措,筆者並不感覺意外,其餘公投後續處理,宜由黃士修先生處理,筆者做其他相關評述。 首先,筆者曾為文:《慢令致期?中選會提前截止收件的合法性商榷》、《中選會拒絕收件就是

日前國防部通過「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未服滿最少服役年限志願申請退伍賠償辦法」草案,認為服役滿一年者,若無繼續服役意願,則需要至少賠償學雜、伙食、健保、住宿等公費,以及薪資、醫保、訓練成本等金額,上開合計的「兩倍」方為賠償金額;此外,軍醫與飛官因

日前中選會陳英鈐主委稱: 國民黨 有三成七的連署造假,感覺到痛心云云 。然所謂有問題連署,真皆由國民黨連署或發起者有意所為?法律也是社會科學,不能僅憑含沙射影,旋即認定國黨偽造,筆者試申述之。 首先,《立法院公報第104卷第28期》:當年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