緩課股票之營利所得認定標準--評析最高行政法院98年度判字第831號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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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球化的衝擊下,加上新興工業國家的崛起, 台灣 過去憑藉著優異的製造及代工能力以降低生產成本的產業發展策略,正面臨嚴峻的挑戰。早先政府為扶持台灣產業的發展,從「獎勵投資條例」到「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皆透過大範圍的投資抵減及相關的租稅優惠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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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本會期於日前結束,許多重要的民生法案未來得及通過審查。但一如往昔,執政黨將責任推給在野黨的無理杯葛,在野黨則將結果怪罪於執政黨的議事粗暴,反正又是一場狗咬狗一嘴毛的戲碼,不值識者評論。倒是我們原來擔心被草率通過的「產業創新條例」,反而

台積電董事長張忠謀日前提出他對社會 M型化問題的看法與解決方法,希望新政府能落實「富人增稅,窮人減稅」的稅改。他甚至還呼籲,明年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租稅減免絕對要徹底落日,不能局部復活或借屍還魂。在工商界一片要求政府繼續延長免稅聲浪中,張忠謀獨
正當財政部為取消「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的減免稅優惠而努力時,這幾天我們卻又看到了財政部在提送給行政院的「離島建設條例」與「加值型與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二個修正案中,新增了一些減免稅的措施。不同的是,前者的對象是所得稅,後者的標的則是營業稅。財政
最近六大工商團體負責人開會討論促產條例租稅優惠即將落日的問題,最後決議提出綜所稅最高稅率降至三○%、取消未分配盈餘加徵一○%、廢除最低稅負制、以及將兩稅合一的設算扣抵制改為股利免稅制等數項改革主張。雖然在民間稅改聯盟與學術界的責難聲中,企業
據悉財政部已同意以專案認可的方式,參照經建會所提建議,將自由貿易港區內之物流業納入適用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簡稱促產條例)之新興重要策略產業,享受五年免稅或股東投資抵減優惠。這項做法嚴重違反促產條例的立法意旨,其間更充滿權宜,甚至有逾越母法、破
二○○七年甫開始,正當社會期待財政部能於新的一年,提出更具開創性的作法,賡續推動健全我國財政與稅制公平的改革之時,我們非但未見到財政部令人耳目一新的規畫案,相反地,卻連續看到了財政部在許多地方,一再對租稅減免的不當擴大,顯示出退讓與棄守應有
新舊經建會主任委員日前甫行交接。典禮上,新主委何美玥隨即宣布一「利多」消息,為吸引廠商進駐自由貿易港區,經建會將以專案增列方式,於近期內讓資本額或營業額具一定規模的自由貿易港區事業,可以列入新興重要策略性產業,使其得享受「促進產業升級條例」
我們的財政部長為何志欽,去(九十五)年中才剛上任,迄今尚未滿一年。日前,由於力霸集團引起的中華銀行擠兌案,造成社會軒然大波,導致金融管理委員會主委施俊吉黯然下台,亦因此引發蘇內閣財經官員小幅變動。原經濟建設委員會主委胡勝正接手金管會,而所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