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促轉會解散後的移魂大法
因應「促進 轉型正義 委員會」將於5月底解散,日前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初審「促進轉型正義條例部分條例修正草案」,擬將促轉會解散後的原有相關業務移交給行政院暨其所屬相關部會。然而,促轉會即將解散的法定原因正是因為已完成了《促轉條例》所定的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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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促進 轉型正義 委員會」將於5月底解散,日前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初審「促進轉型正義條例部分條例修正草案」,擬將促轉會解散後的原有相關業務移交給行政院暨其所屬相關部會。然而,促轉會即將解散的法定原因正是因為已完成了《促轉條例》所定的任

民進黨 拋出黨內任公職的同志曾是調查局的「抓耙仔」,雖然成功轉移了究責高雄城中城大火的風向,但線民案卻持續延燒到更多的黨內重量級人士。美麗島受刑人中刑期最重的施明德,除質疑當年辯護律師團「誰不是特務」外,更指出促進 轉型正義 委員會的作為「

添亂往往是轉移焦點,掩蓋不堪。正當 台灣 疫情又因機師防疫不確實而產生破口之際,眼看外界咎責聲音越來越大,病毒變種,疫苗不足,防疫又有缺口。因此,蔡政府在意識形態和 兩岸 對立上再度賣力加碼演出。 如果與立陶宛和日本發展關係是出自於人道主義

2018年九合一大選 民進黨 慘敗,原本期盼能夠有些真正的反省與檢討聲音,使 台灣 能夠朝向良性的政黨政治發展,民進黨還有機會重新與 國民黨 進行良性競爭, 蔡英文 主席敗選負責辭職下台,原本期待新人新政,就在吳乃仁等相繼退出後,看似要進行

「促進 轉型正義 委員會」前副主委張天欽爆發東廠事件辭職後,主委黃煌雄亦辭職負責。行政院迴避立法院監督,指定曾對 國民黨 偏差發言的楊翠代理。就在日前立法院委員會審查促轉會預算,開會前國民黨立委抗議楊翠是非法代理主委,以其任用程序違背法律表

促進 轉型正義 委員會主委黃煌雄6日請辭終於獲准。作為一個長期觀察黃先生政治生涯的人,固然樂見其求仁得仁,免掉了「晚節不保」的歷史評價,然而這也更體現出 民進黨 所謂「轉型正義」的荒謬,以及《促進轉型正義條例》本身的嚴重瑕疵。王安石曾說「雞

聯合報昨天社論「從三個層次看促轉會走在錯誤的路上」,指出了「促進 轉型正義 委員會」的荒謬所在。如再就法制層面深入的看,因立法技術的拙劣,促轉會早已是個違憲敗法的黑機關! 因為,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第二條第一項僅規定:「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不受

行政院促進 轉型正義 委員會計畫對1947年228事件與1950年代白色恐怖的加害者,如當時的檢察官、法官,與警總等情治機關人員,進行身分認定與責任追究。這種對已經過了6、70年的事件,進行清算與追究,並不符合法治國家之法安定性及可期待性原

促進 轉型正義 委員會已掛牌運作已掛牌運作,下設4個任務小組,編制共74人。主要處理1950年代白色恐怖時期政治受難者及相關政治犯;尤其主張因當年加害的是 國民黨 政權,因此應由國民黨黨產賠償。 促轉會成立時,總統 蔡英文 表示「要和威權時

促進 轉型正義 委員會5月31日正式揭牌運作,蔡總統表示「成立目的是挖掘真相、追求真相,與威權時代做個了斷。」而該會首任主委黃煌雄也強調「 台灣 轉型正義工作有很多不足,絕大多數不知道加害者是誰。」蔡總統與黃主委均未提及促進轉型的核心價值「

立法院8日行使行政院「促進 轉型正義 委員會」人事同意權投票,正副主委黃煌雄、張天欽及其他七位委員都獲得了多數同意票。這使中央政府又增加了幾個非法政務官,造成國庫的重大人事退撫負擔! 由於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第三項明文規定:「國家機關之職權、

行政院公布「促進 轉型正義 委員會」專任委員提名名單,包含當年發起「占領行政院」太陽花學運領袖魏揚的母親楊翠等3人,加上先前已提名的主委黃煌雄等人,已達《促轉條例》規定的9人,待立法院行使同意權後,促轉會就可開始運作了。 促轉會主委被提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