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選舉害了台灣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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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 聯邦最高法院甫於日前做出歷史性裁決,以5比4議決認為 歐巴馬 總統的健保改革法案中,關於以「強制購買健保」的懲罰條款,裁定其對不加入保險者課稅(罰款)的處分合乎憲法賦予國會的課稅權力。 打破貧窮陷阱 在聯邦最高法院的合憲性見解下,預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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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應如何收費才公平,是一個觀點不同的大問題。第一種做法是基於「人生而自由平等」的假設,人都應該實質平等而非形式平等,沒有任何人應該因為種族、性別、職業、貧富而受到歧視。當社會假定每個人生病的機率是差不多的時候,所應繳納的保費也應相同。如果

昨(八)日行政院會通過二代健保草案,訂於月底以前送交立法院審查。由於未來保費將改按家戶總所得為費基,且不論口計費,單身者保費勢必大幅調漲,預料又會引起各界劇烈爭論。其實依據往常的經驗,每隔幾個月朝野各方為健保議題熱吵一頓似乎已成為見怪不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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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政府對外大肆的宣揚,此次的東南亞大海嘯,我國政府的金援高達五千萬美金,世界排名前十名,在外人眼中, 台灣 如此的大手筆,政府似乎很有錢。但近來傳出行政院擬推出調漲保費與調高部分負擔的雙漲策略,並希望能將健保費率一舉調足到五年,以撐過二○

壹、前言 臺北市政府自本(96)年7月1日起,試辦「健康醫療兩相贏-市民健康卡集點活動」,鼓勵臺北市民養成定期做健康篩檢或參加健康講座、健康促進活動、衛生保健志工服務,以藉由該卡累積健康點數換取健康教室或全身健康檢查的服務。此活動自試辦以來

地方政府欠繳健保補助費的事件幾乎每年都會引起健保局與地方政府間的爭議,去年台北市政府還因不服中央根據健保法第二十七條之規定,強制要求地方分攤健保補助費而提請大法官釋憲。根據釋字第五00號的解釋文,大法官認為「中央依據法律使地方分擔保險費之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