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國百年 提升憲政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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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憲法前言明訂:「中華民國國民大會受全體國民之付託,依據孫中山先生創立中華民國之遺教,為鞏固國權,保障民權,奠定社會安寧,增進人民福利,制定本憲法,頒行全國,永矢咸遵。」顯見「孫中山先生之遺教」是為我中華民國之立國精神,其內容博大精深,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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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總統在五二○就職演說中強調:「中華民國總統最神聖的職責就是守護憲法。在一個年輕的民主國家,遵憲與行憲比修憲更重要。身為總統,我的首要任務就是樹立憲法的權威與彰顯守憲的價值。我一定會以身作則,嚴守憲政分際,真正落實權責相符的憲政體制。」然而
壹、前言 過去七年多來, 民進黨 政府無視於該黨在立法院席次未過半的事實,堅持少數政府(minority government),導致行政院與立法院的持續對立與政治僵局,而政府施政之責任歸屬卻難以釐清。2008年1月12日第七屆立委選舉,
昨日總統候選人電視辯論會雖首度採用了公民提問之創新作法,但這場辯論會卻也同時破壞了遵守憲政體制的政治文化。依據我國憲法之規定,行政院才是「國家的最高行政機關」,且行政院的施政方針及重大政策均須向立法院負責。然而,兩位總統候選人在辯論會中侃侃
民進黨 內力拱陳總統回鍋兼任黨主席的聲浪高漲,但陳總統至今仍未正式表態。贊成者認為扁回任可確立「扁長共治」體制,有助於黨內權力平衡與選戰操作,不贊成者則認為萬一大選失利,扁將負起敗選責任,對於阿扁日後在黨內的權力地位將極為不利。不論贊成或反
前言 陳水扁 總統五月二十日在接見十五位大法官被提名人時指出,如果他有違憲,請大法官不必客氣,不必有任何考慮,獨立行使職權。根據我國憲法第四十八條,總統就職時必須宣示「遵守憲法」,是以對陳總統此番談話,國人應予肯定。問題是:遵守憲法不能只是
一、背景說明 民國八十九年所謂的「政黨輪替」以後,看到國家發展的各層面,當然也包含憲政體制不斷的向下沈淪,三度的行憲紀念日,應該讓國人真正體悟了「紀念」的情懷。 二、中華民國憲法與憲政的回顧與平議 民國三十五年經由朝野政黨與社會賢達所共同參
內閣改組與人事佈局如火如荼地展開著,對此,鑑往知來地提出關於新內閣的另類思考。 首先,即便新任閣揆標舉福國利民的擔當期許,但是,之前歷任行政院長的遭遇下場,這也是新任的閣揆要審慎思考的,畢竟,扣緊總統制與內閣制之憲政體制上的創造性模糊、總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