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修憲與羞憲
1913年,中華民國成立的第二年,正是國家邁向民主共和的關鍵時刻,政府組織已略具三權分立的雛型,並建立民意機關國會。依照《臨時約法》的規定,國會負責制定憲法、選舉總統、監督行政。然而在袁世凱擴權的野心下,國會草擬提出的《天壇憲法草案》成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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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3年,中華民國成立的第二年,正是國家邁向民主共和的關鍵時刻,政府組織已略具三權分立的雛型,並建立民意機關國會。依照《臨時約法》的規定,國會負責制定憲法、選舉總統、監督行政。然而在袁世凱擴權的野心下,國會草擬提出的《天壇憲法草案》成了一

繼蔡總統日前在 民進黨 全代會上拋出修憲議題,民進黨立委蘇巧慧也提出憲法增修條文修正草案,目前全案已獲41席立委連署,超過修憲提案門檻。草案除將現行政府體制改為總統制之外,同時也更動 兩岸關係 的定位,引發關注。 憲法是國家根本大法,亦為最

日前 蔡英文 公布新閣揆人選,同時間立法院進行施政總質詢的立委姚文智,讓行政院長不必上台接受質詢,而由他獨自抒發己見。姚文智此舉凸顯憲政制度運作的問題,畢竟由剛遭多數人民揚棄的舊政府所提出的政策,「賞味期」短到恐不必執行就變更,故無質詢監督

九合一選後,部分人士主張「雙英」攜手修憲建立歷史定位,且鑑於當前民意反應快速, 國民黨 與 民進黨 內部均有人主張藉此機會推動內閣制,希能建立一個快速反應民心向背的憲政制度。而國、民兩黨立委均已在立法院連署成立修憲委員會,沈寂一時的修憲議題

執政黨與在野黨間立法委員的修憲爭議,既然無法協調,果然破局,筆者唯一遺憾的事,立法委員對總統提名行政院院長的同意權,在野黨竟也捨得放棄,似也違背在野黨長期主張向內閣制靠攏的需求。 其實,憲法早已解凍,過去多次憲改以來,朝總統制前進,也完成政

朝野立委正在研擬修憲方向,媒體也高度關注立法院的修憲進度。然而,除了報導各別立委與其他政治人物的修憲意見外,媒體更應該做的,是運用新聞報導,深化修憲議題的社會教育,而不能只局限於呈現零星片斷的憲改訊息。 從我國《憲法》的現行修訂程序來看,任

前交通部部長葉匡時,就其 台灣 高鐵減資再增資,引進公股戰略投資人的政策,遭執政黨立法委員以十八比零,否決封殺後,已正式去職,筆者除了感嘆,又一位人才被糟蹋外,更擔心現任總統制下,竟有兩個反對黨,執政黨所掌握的行政,如何推動下去呢? 而總統

執政黨在地方選舉慘敗之後,內閣修憲似乎呈顯學,朱立倫之說,有前總統李登輝力挺加持,也呼應今年5月, 蔡英文 在 民進黨 主席選舉辯論時表示,贊成修憲從傾向半總統制的雙首長制改成內閣制。 筆者贊成部分修憲,於此提出質疑,內閣真的比總統好嗎?

一、在內閣制國家如德國,其聯邦總統享有知悉各項國家重大事務之權利: 在內閣制國家如德國,其聯邦總統享有知悉各項國家重大事務之權利。亦即依據德國基本法第65條規定:「聯邦總理應決定政策方針並負其責任。在此政策方針範圍內,聯邦閣員應各自指揮專管

近日由於 民進黨 與台聯均拒絕參加由馬政府舉辦的經貿國是會議,藍綠的對立再度被凸顯,因此產生要修憲改採內閣制、使總統虛位化的論述,此見解顯然將藍綠對立的解套方法訴諸於修憲,卻無助於藍綠對立爭議的解決。 我國憲法體制上究竟應該採取內閣制或總統

魏千峯律師投書《蘋果日報》論壇,指責藍綠對立,肇於憲政上總統制,有權無責,《憲法》設計,偏重黨派、個人,不符合權力分立的原則,葉世文收賄弊案的偵辦,金溥聰的國安視察,均有馬總統的影子,致成鬥爭亂源,宜採內閣制,限縮總統權力,超越黨派,成為領

日昨 國民黨 立委至謝總部勘查引爆衝突,使一黨獨大的陰影成了國民黨揮之不去的夢魘。 過去八年, 民進黨 深為少數政府所苦,因而積極主張完全執政,呼籲選民支持民進黨同時掌握總統與國會過半席次。此一目標,豈非就是一黨獨大?為何民進黨同時掌握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