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萊豬釋憲 違地方自治4原則
五月十三日,憲法法庭宣判「萊劑殘留標準之權限爭議案」。就貫徹憲法所為地方自治之制度性保障而言,該判決實有下列四點有違地方自治原則,值得商榷。 第一、輔助原則:此次憲法法庭宣判本號中央勝訴之判決,應係基於貫徹中央集權的單一國憲政主義,而非聯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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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十三日,憲法法庭宣判「萊劑殘留標準之權限爭議案」。就貫徹憲法所為地方自治之制度性保障而言,該判決實有下列四點有違地方自治原則,值得商榷。 第一、輔助原則:此次憲法法庭宣判本號中央勝訴之判決,應係基於貫徹中央集權的單一國憲政主義,而非聯邦

蔡政府解禁萊豬來台後,2020年底行政院宣布《地方自治條例》訂有「乙型受體素不能檢出」的規定無效,因此台北市、台中市、嘉義市、台南市與桃園市議會認為,為了人民健康地方政府可訂嚴格的瘦肉精「零檢出」標準,中央政府利用行政權改變地方的立法權,將

2021年1月開放萊豬進口後,政府宣告將於2022年2月下旬開放日本福島周邊食品進口,宣稱這項決定符合去年底公投結果,表示 台灣 人民向世界表達了台灣願意接受國際標準,迎向高標準的經貿體系,對加入CP TPP 有助力。這個論點刻意忽略公投投

蔡政府宣布解禁日本福島5縣核食,或許擔心有健康風險的民眾可以透過標示來選購食材,但對於學校團膳沒有選擇權的學生而言,卻是許多家長的痛。儘管許多家長團體為學生發聲,但中央政府及主管機關對此幾乎毫無作為,難道只能靠地方政府甚至家長自力救濟? 對

2012年6月10日至15日, 馬英九 政府以牛豬分離,在立法院審議含瘦肉精牛肉進口案,在野的 民進黨 動員群眾包圍立法院,占領立法院5天4夜,高喊「拒絕 美國 毒牛」,杯葛議事進行,陳菊、 賴清德 等6位民進黨縣市長也聯合聲明,嚴斥開放美

典範轉移原是科學界的名詞,描述在科學範疇裡,一種在基本理論上的根本假設改變,亦即某種巨大科技發現與突破,足以改變、推翻久駐人心的原來信念與價值,打破舊傳統舊典範,如地動說取代日動說,地圓說取代地平說,轉眼間人們對生活周遭及宇宙萬物的百千年理

最近為了12月18日舉行的四大公投案,執政當局、反對黨、各民間團體莫不紛紛投入大量人力與物力,爭取更多民眾的支持。從民主政治的角度來看,公投是實現直接民主的典範,當然應該支持。然而,為了讓民眾在投票時做出最佳選擇,因此在公投之前,政府應舉行

日前執政黨認反萊豬公投,就是反美豬,傷害臺美情誼,以萊牛進口科學上不能認定萊劑會傷害人體,須無條件進口云云,筆者以為,容有疑義,試申述之。 舉醫學院故事為引:有位教授拿出量杯,裡頭尿液,他用手指沾了一下,接著指尖放入嘴中,要學生也試試:有的

日前媒體報導,今年高考三級新聞類科「民意與公共關係學概論」試題,將「1450」、「萊豬」入題,而引發藍綠對此是否有違反行政中立的問題。有論者進一步提出,此種出題方式是否會造成考生是否要支持政府養網軍,或護航萊豬進口的立場等政治思想審查,且閱

十三日下午看電視的公投辯論,感到非常失望。公投是民主的最後防線,政府應該提供正確的資訊給國人,以便做正確的選擇,讓公投結果能正確的解決爭議的問題。可是從開始就用選舉口號來告訴國人,用抹黑的手法來混淆議題的本質,政府完全不負責任的態度,讓公投

自從2020年8月政府宣布預備開放萊豬迄今,即便政府以符合國際標準、含萊美牛吃了也沒事、100億養豬業基金、 台美關係 等理由企圖勸說民眾接受萊豬進口,但最近海軍伙食「外包裝台豬 內包裝美豬」再次引起「洗產地」質疑,所謂的「嚴格把關」守得住

據悉地方政府已分批接獲行政院或衛福部針對萊豬進口,各地方制定拒食萊豬的自治條例報請中央核定之「批駁」公文。 前半部的公文說明,皆以開放萊豬係屬國際貿易政策,而依憲法第一○七條第十一款乃屬中央立法並執行之事項,地方政府尚無置喙餘地。但國際貿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