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把現狀當陷阱的「反投台」
有記者採訪內政部長徐國勇提問, 民進黨 對港人陳同佳來台投案,原本擔心有「一中陷阱」,如今政策大轉彎,是否代表贊成「一中框架」等語。該問題刺到民進黨政府處理陳同佳案的痛,因為他們想藉機突破一中框架現狀,才會把現狀當成了「陷阱」。 任何外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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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記者採訪內政部長徐國勇提問, 民進黨 對港人陳同佳來台投案,原本擔心有「一中陷阱」,如今政策大轉彎,是否代表贊成「一中框架」等語。該問題刺到民進黨政府處理陳同佳案的痛,因為他們想藉機突破一中框架現狀,才會把現狀當成了「陷阱」。 任何外人在

報載管浩鳴牧師將考慮暫緩陳同佳赴台的計畫,等到明年元月 台灣 大選後再讓他來台投案。畢竟陳嫌犯下重罪,而香港「反送中」運動至今仍餘波盪漾,台灣的藍綠政黨又藉此案進行政治攻防,為避免成為我大選的政治祭品,陳同佳延緩來台投案仍屬理性抉擇。即便如

香港有「反送中」, 台灣 有「反送台」。香港的「反送中」是一個悲劇,香港人民為了司法自主權走上街頭而流血不斷; 民進黨 的「反送台」是一齣鬧劇,民進黨第一時間放棄了司法主權,最後 蔡英文 卻出來說香港不辦,我們來辦。 先看看民進黨目前陷入的

在 台灣 殺害港女潘曉穎的凶嫌陳同佳潛逃香港後,表示願來台投案,遭到 蔡英文 政府拒收。陳同佳為香港居民但在我國殺人,在《刑法》上採屬地主義管轄的我國司法制度,由士林地檢署發文通緝,表徵主權國家法律權威,天經地義。始料未及的是,小英政府卻以

蔡英文 總統在年初的新年談話中表示,今年是拚民生、護民主、守主權的一年。 民進黨 主席卓榮泰日前也表示,將這場選舉定調為「護國保台」。然而綠營真的是想守護其所謂「中華民國 台灣 」的主權,抑或是只是把護主權當作是掩蓋施政弊病,用來拚選舉的遮

去年2月在 台灣 殘殺懷孕女友,斷頭裝箱棄屍的凶手陳同佳,願意回台灣面對法律制裁,卻被蔡政府以各種理由推三阻四,大大打臉去年以來屢次要求港方遣返陳嫌,甚至發布37年通緝令的士林地檢署。 內政部長徐國勇以「屬人主義應該優先於犯罪地管轄權」為由

日前拜讀論壇「討論陳同佳案前,先學點管轄權」一文,該文主張香港對陳同佳案不是沒有管轄權,也非不能擴大管轄權,但是該文忽略未提的是,就算主張有管轄權,是不是就一定能行使?主張有管轄權是否就能為被害者實現司法正義?這才是國際發生管轄權衝突時,真

商鞅變法,使秦國富強五代,然歷史對其評價,毀譽參半,司馬遷在其大作,史記商君列傳中,評其刻薄少恩、極端功利主義,而無一定政治理念,固有其偏見,但言之不無道理。而執政黨對陳同佳涉嫌殺人案件,發布通緝,是否行使司法管轄權,竟然先限縮,而後懊悔,

行政院長 蘇貞昌 日前針對「陳同佳案」,指控前總統 馬英九 跟律師陳長文是「魔鬼中的魔鬼」,陳長文律師則以〈蘇貞昌律師忘了法律人的誓言嗎?〉一文回應,表示「不能理解,為什麼當了行政院長後,蘇律師怎麼會連正當法律程序、無罪推定這些法律人的AB

日前潘女命案嫌犯陳同佳先生投案,我臺灣當局陸委會與法務部認為矮化主權,堅持拒絕陳君入境,其中一理由就是港府就「預備殺人」有管轄權,筆者才疏學淺,然官方說詞,恐於法無據,試申述之。 先以典故為引:敖之先生節目中曾言,西漢宣帝時,臣子張敞給其妻

日前報紙披露管浩銘牧師曾前往理律律師事務所,知名律師陳長文承認見過牧師一次,但其餘細節不便透露;部分媒體操作將陳同佳來臺自首,歸咎於律師出謀劃策,明顯是欲加之罪,更欠缺民主法治的憲法辯護權概念,試申述之。 或謂:若無陳大律師出招,政府怎會如

10月22日蔡政府通過媒體表示,準備了三套劇本來因應陳同佳出獄後的發展:「一、港府要審理, 台灣 提供司法協助;二、香港不審理,台灣審理,但港府必須以正式司法互助管道將嫌犯和相關證據交予台灣;三、香港不審理,台灣審理,但港府必須同意讓台灣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