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擢髮難數的高通和解案
日前 美國 加州聯邦地方法院判決,認定高通(Qualcomm)濫用壟斷地位,違反反托拉斯法,須盡速修改其不合理的授權模式。反觀我國公平會前年先重重處罰234億元,去年突然與其草率和解,未矯正高通濫用市場優勢地位的授權模式,且不利聯發科等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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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 美國 加州聯邦地方法院判決,認定高通(Qualcomm)濫用壟斷地位,違反反托拉斯法,須盡速修改其不合理的授權模式。反觀我國公平會前年先重重處罰234億元,去年突然與其草率和解,未矯正高通濫用市場優勢地位的授權模式,且不利聯發科等競爭

日前監察院對於公平會與美方高通公司,先前有裁罰新臺幣234億元的天價罰款,然之後於智慧財產法院,行政爭訟程序中以5年投資方案,總金額為近7億美金;然監察院認為:和解較裁罰過程倉促、公平會未依監察法第27條配合調閱卷宗、且就和解過程,未符大法

公平交易委員會於2017年10月裁罰高通234億元,卻於2018年8月宣布與高通和解,天價罰鍰也一筆勾消。監察院日前審議通過監察委員王美玉、仉桂美所提的調查報告,糾正公平會。監察院表示,基於尊重公平會是獨立機關,本案調查並非取代公平會職權,

公平會日前表示,基於產業發展利益,與美商高通公司訴訟和解,將高通原先須繳的234億元罰款遽降至27.3億元。公平會兩位委員不認可公平會本末倒置的作法,乃憤而辭職。 公平會對高通「以投資代替懲罰」,顯然角色混淆,特別是在高通沒有調整權利金收取

長期以來標準必要專利(Standard Essential Patent,SEP)模式有效促進新的技術商業化,近來卻因諸國反壟斷機關的執法正面臨質變,使其制度弱化中。吾等可透過近期高通訴訟,觀察SEP未來發展趨勢。 電信巨擘高通日前於北京知

公平會於日前認定高通濫用獨占地位,違反公平交易法並裁罰234億元,創下公平會成立以來處分最高的罰鍰。然其處分不但內容有許多疑義,罰鍰金額計算方式語焉不詳,更重要的是該巨額的裁罰對我國行動通訊產業發展恐陷入陰影。 根據公平會的新聞稿表示,該會

日前 美國 聯邦法院駁回高通的臨時禁制令申請,亦即 台灣 四大代工廠可於蘋果和高通訴訟期間繼續暫停支付權利金。從本案看出台商夾在二大科技大廠之間進退維谷,實有必要重新思考專利佈局。 今年來蘋果與高通在專利授權金上,相互駁火,在各國興起無數的

積體電路(IC)是臺灣第1大出口產業,去年占我總出口21%;其中,對大陸和香港就占了IC出口的51%。此外,IC也是臺灣出口到大陸排名第1的貨品,占對大陸總出口的16%。因此,大陸市場對臺灣IC產業而言,居於關鍵的地位。 去年最後一天,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