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局秘密資金流向的問題似乎愈演愈烈。根據台灣社會對八卦文化的偏好,這一個威權時代遺留下來的歷史故事,如果不能儘速劃下休止符,受傷者又豈僅是政治大學國關中心這樣忠於學術研究的機構,未來只怕國家安全局這一個保障台灣安全的最後一道防線,亦有崩潰之虞。親民黨儘管聲稱是意外中打開此一「潘朵拉的盒子」,其所做所為也是為了爭取建立制度,但是國會議員在揭發政府弊案的過程中,似不能不顧及毫無保密防諜危機意識的後果,終究政黨的監督可以發揮潤滑情報運作之功能,但實施上的偏差亦會造成情報工作的窒礙難行。

持平而論,親民黨提出的所謂國安局地下基金問題,就學者的專業角度大致可以從兩個面向去觀察:其一,國安局與學術機構簽約合作原本天經地義,國外先進民主國家皆不乏這樣的例子,問題是合作的對象通常基於主觀判斷而不具客觀與評比後的結果。其次,當前台灣的外交處境特殊,迫使政府必須透過西方國家的公關公司進行遊說工作,亦實屬無奈之舉,只不過國安局的這筆地下資金過於龐大,多年來的運用方式只由極少數高層決定,完全不受法令與國會的監督,也因此很容易受到外界質疑。親民黨立院黨團指控國安局基金流向台綜院,正是前項因素所匯集而成,於今無論揭弊者的動機如何,相信它應有助於未來國家情治工作經費的運用邁向法制化。

目前政府高層有意讓這筆高達數十億元的經費回歸國庫,嚴格說來此舉並沒有解決問題的根本。關鍵的思考邏輯應該是,立法院可設法改變國安局年度經費隱藏於國防部預算裡的設計,因為獨立的國安局預算不僅有助於國會議員瞭解國安經費的大致運用情形,同時也能改善國防部以往無心為國安局預算辯護的異象。再者,立法院亦應考慮把國安局的位階提升至國家安全總署的部會層級,因為這樣的設計可以讓國內情治單位的架構重新整編,進而提高情報蒐集與研判工作的效率,當然更有助於國安局機密預算回歸制度。親民黨在立院新會期加速催生「情報監督委員會」及「國家情報監督法」的立法工作,似乎要比目前對國安局窮追猛打的做法更具有建設性。至於國安局這筆秘密經費的安排,政府高層與其把它繳回國庫,倒不如成立某種專項專用的基金會,例如藉孳息撫卹為國家犧牲的情治人員或培養烈士遺族子女的教育等。

其二,親民黨提出國安基金運用不當的情形,就國會議員的角色與職權而言,稱得上盡到本份。然而,根據台灣民意代表慣用的思考邏輯與行為模式,揭弊原本為塑造自身的正義形象,鮮有人會顧慮到揭弊後的殘局如何收拾。正因為台灣政壇獨有的此一政治文化,民代才會動輒召開記者會,完全無視司法的存在。一般民主國家每逢類似國安問題之時,國會的情報或安全委員會通常會成立專責小組進行調查,再將調查結果撰寫成書面報告呈國家元首或政府首長參考,同時把副本交情報單位參酌改進。鑒於前項調查結果是獨立於情報單位之外,因此具有客觀性,亦對情報單位改善缺失具鞭策性。反觀台灣,立法院各委員會的不公開會議內容幾無保密性可言,國會議員這樣的草率,讓人擔心其在揭弊的過程中,可能會毫無保留地把一切公諸於世。假設國會朝野政黨毫無危機意識,彼此間較勁的籌碼只是誰揭發的弊案大且多,國家安全與國家利益因此而成為犧牲品,不知未來台灣要如何防堵對岸中共政權的虎視眈眈?

台灣建立政黨輪替執政的憲政慣例之後,民意代表似乎亦應該修正以往揭發弊案重於建立制度的行為模式。國安局面對輿論質疑地下基金的流弊,其實可以藉此加速推動情報工作與情報經費受國會監督的法制化,立法委員亦應該思考監督情報單位之時,誰來監督立法委員應有的保密觀?

(本評論代表作者個人之意見)

(本文刊登於91.01.07聯合報第十五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