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年國教終於要上路了,這是國家教育史上的一件大事,也是個重要的里程碑,故應以正面肯定的角度來看待。


其實,以台灣目前的教育來說,教育普及已是不爭的事實,這種普及的程度,已向上延伸到大學甚至是研究所。如今,各大學競相設博士班的結果,竟也讓博士生出現供過於求的現象。教育,一向是儒家社會下台灣的最愛,連不識字的父母都會從小督促子女們說:「你今天有認真讀書嗎?」。

從相關統計數字也可以看出台灣人力素質的高水準。以民國100年為例,台灣的國中畢業生中,約有98%的人會再升學,這些國中生升學的途徑有2,其一是進入職業學校體系,其二是進入普通的高中體系。教育部的統計顯示,進入高職體系的學生,在畢業後,有82%的畢業生會再進入高等教育體系受大專教育;而進入普通高中者,在高中畢業後,更有高達95%的畢業生再進入各大專院校就讀。

從以上的數字可看出,即使在沒有政府的學費補助下,台灣的社會仍有很高的求學動機與自覺性的。若此,我們也可試問,我們在12年國教的政策下,免學費的角色及其意義到底為何?

倘若我們是高舉「義務教育」的大旗時,當然是學費全免,同時,學生若不接受義務教育而選擇不再升學時,家長當然是要被問責的。然若以上述台灣社會的實情來看,目前的情況應是雖未有義務教育之名,但已有義務教育的實效。故目前教育部的12年國教規劃是在力求高中職教育的優質化與均質化,相關政策如:高中登記入學、國中教育會考、強化補救教學等。此外,教育部亦規劃高中及高職自103年8月起學費全免,故104學年度起,此一部分的經費需求每年至少將達新台幣約210億元。

本文認為,若是教育部不以12年國民「義務」教育的基準來定位規劃中的「12年國民基本教育」,那麼,目前高中職,特別是高中部分,一律免學費的政策就有再考量的必要,其理由至少有三:

第一,從教育經濟學的觀點,有限的教育資源當然要用在最有效的地方。從目前的實際情況來說,台灣絕大多數的青少年都已進入高中或高職就讀,在可預見的未來及未來,這種趨勢也不會有任何地改變,此乃因追求高教育水準幾乎已是全民共識,故以「義務教育」來定位,並無任何實質意義可言,而若我們在實務上、在政策上並非以「義務」教育為之時,那麼又有什麼具說服力的理由一定堅持不排富,而要全部免學費?

第二,就家庭的負擔來說,多數的家庭在子女進入高中階段時,其子女教育的家庭負擔已較輕,父母的收入也進入生涯所得的高峰期,相對的,這與年輕夫婦家庭收入較低、育兒負擔卻較重的情形是顯不相同的。因此,比較合理的處理方式,應是對於高中部分免學費的政策宜有排富規定,從而能把寶貴的教育資源有效地用在年輕夫婦家庭3至5歲幼兒子女們的教育及托育部分,並應積極推動公托,以矯正目前眾多私立且以營利為目的的幼兒教育上,方是上策。

第三,就年輕的夫婦來說,上述的政策一方面解決他們工作及子女托育的困難,同時,也解決其經濟上的龐大開支,如此一來也能儘快落實同為教育部主管的「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中的理想。

此外,它也會出現刺激生育的附帶效果來。此乃因目前相關的調查均顯示出,青年夫婦低生育率的主要原因,就是子女的托育費用,在私人商業化的操作下顯已過高,故如何有效降低子女的托育費,不只是教育部的權責,也應是教育部具體回應馬總統將生育率低列為國安議題的具體作為。

在有關12年國教的問題上,我建議,教育部重新考量在高中教育部分,引進排富條款,從而能把寶貴的國家資源多挹注在特別需要協助的幼兒學前教育上,就教育資源的有效配置來說,應是整個社會受益最大的安排。

(本文曾刊載於2013-02-20工商時報名中大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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