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北舉行的海基會與海協會第十次高層會談落幕,簽署氣象和地震監測兩項合作協議。會談前兩岸已就避免雙重課稅、爭端解決機制、貨品貿易和互設辦事機構展開了協商,但未能達成協議,顯示兩岸交往已進入深水區,彼此磨合的困難性會增加,好事多磨,恐怕是雙方都要有的心理準備。

有些人可能覺得,兩會十會只簽署氣象和地震監測兩項合作協議,成果略遜以往。不過從後冷戰時期興起的非傳統國家安全觀或新安全觀切入,這兩項協議仍具兩岸關係演進上一定的里程碑作用。

冷戰時代,人們對國家安全的理解,多著重在政治和軍事面向上。冷戰結束後,隨著核子戰爭和軍事衝突的可能性降低,國家卻開始面臨因全球化而來的跨國貿易、金融、糧食、能源、犯罪、恐怖主義、疾病傳染、食品安全、氣候變遷及自然災害等問題,需透過跨境乃至全球治理的機制來因應。

中國大陸近年來對於新安全觀下的各種治理問題越來越重視,比較具有代表性的動作,應該是二○○九年胡錦濤以「同舟共濟,共創未來」為題在聯合國發表的演說,從新安全觀的角度,表達中國大陸在處理對外關係上,尤其是新安全觀下的相關議題時,會避免零和的思考,謀求雙贏的可能。

從這種新安全觀的視野出發,我們發現,當ECFA相關議題已逐步簽署協議或排上議程,而軍事互信機制與和平協議這些敏感性的議題還無法端上檯面的時候,找尋兩岸可以互利雙贏的適當議題,建立交流互動或跨境治理的機制,是可以考慮的方向。事實上,兩會下次高層會談新增的環境保護和飛航安全這兩項議題,就具有新安全觀的性質。往後,兩岸或許可在海難救援以及糧食和能源供應上,構思合作的可能性。

ECFA簽署後,大陸曾經希望兩岸能夠在文化、教育或科學的領域,商簽架構性的協議,但台灣卻擔心這些帶有頂層設計意涵的協議會產生鎖定或套牢的作用,因而冷處理。如果採取新安全觀的思維,雙方應可從這些領域中篩選出一些議題,逐步充實兩岸交流互動或跨境治理的制度化機制。

在肯定兩會第十次高層會談成果之餘,我們不能不指出,避免雙重課稅、爭端解決機制、貨品貿易和兩會互設辦事機構這幾個已進入協商的議題,都出現瓶頸,無法定案簽署,讓人擔心。而影響進度的因素之一,是服貿協議的卡關。我們只能期望立法院能夠正視時不我與的情勢,及早辦點正事。

(本文轉載於2014年3月1日聯合報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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