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軍事冤案申訴委員會」已於八月二十八日吹下熄燈號。該會的設立,緣於陸軍下士洪仲丘悔過期間不幸死亡,震驚各界,行政院江宜樺院長乃責令設立,並於一○二年八月二十九日掛牌運作,為期一年,處理自設立日前二十年內的現役軍人服役期間死亡或失蹤事件,其配偶及親友對於相關偵辦、調查結果不服的,可提出申訴,期能展現理性、寬容及溫暖人心的效果。

軍冤會運作結果形同一個沒有冤案的結局,但已發揮政府衛護人權的職責

因應國人期待軍冤會能找出符合事實的正義,解開責任癥結,委員會的十五位成員,涵蓋機關代表、專家學者及社會公正人士,形成一股外部監督的改革力量,藉由司法以外的體制保障,以公正超然立場,做出最適切作為,以落實正義。運作一年,雖然具體的成果,審查後認有必要再偵查,函請檢察機關辦理者僅四件;無符合非常上訴要件或聲請再審事由,協助展開後續法律程序的案件,形同一個「沒有冤案的結局」,但已充分發揮政府主動衛護人權的職責,及軍冤會努力為被害人家屬平反的認識與印象。

軍冤會的語境若能兼顧軍人感受,在政策推動的架構上將更宏觀

這一年來,委員會採主動清查與受理申訴雙軌並行,過濾疑案,調閱相關資料,期能從中找出更多證據,以嚴謹的標準來檢驗當時的證據與程序。然則,此刻重啟調查,經年累月,時移境遷,在陳年舊卷的查察中,想要查知事件的全貌,釐清每一個案的事實,委員們雖滿腔熱情,但如此的正義責任自是十分沉重。仲丘的死亡,已是一場無法追悔的定局,民眾對國軍產生誤解,讓國軍的軍譽與形象遭到破壞。對此,國防部從政策面、制度面與執行面誠實檢討,提出「國軍改革人權保障作為」。固然,設立軍冤會,查察及糾舉不法,不能視為與全體「國軍」為難,但在政策推動的宏觀架構上,若能兼顧軍人的感受,以及對國軍的負面影響,而以「軍中意外死亡案申訴委員會」銜稱行之,或較符實態;畢竟,「軍事冤案」的語境,不僅有先入為主觀念,亦不無對國軍缺乏信任的疑慮。

國軍的管教,人與制度的問題同時存在

人生本存在各種風險,軍中會有意外死亡案件,本是軍隊運作上所內含的風險,舉世各國皆然,只是機率問題。國軍的管教,人與制度的問題同時存在,諸如基層幹部的人格養成及個性是否適任?由於士官素質的進步速度跟不上軍隊整體的腳步,其結果是少數幹部不把正常管教牢記在心,以及面對意外事件,在弄清緣由前,就習以將肇因先往死者身上找的思維舊慣,造成部隊危害與正義侵蝕,家屬更是無法諒解。因此,根本之道,應該將改革方向著重軍中管教,讓意外死亡或自裁案件降至最低,甚或不再發生,這也才是真正的解方。

死亡相驗案件已移歸司法,官官相護的迷思應已破除

細究軍中所有意外死亡案件,何以會造成社會大眾及家屬的質疑,最主要的原因,說穿了就是因為死亡相驗所衍生官官相護的迷思;而被害人家屬口中的冤案,大多出自於缺乏證據,關鍵在於案發之際的蒐證不力,不可不察。國軍意外死亡案件的相驗,因承平時期所有軍法案件移歸司法而隨之移歸,個案已回歸司法本質,如此一來,社會大眾及家屬是否就再也沒有指責?仍待觀察,希望未來的發展能有正向的改觀,當然國軍也應該深入探索肇因與本質,才能避免錯誤再發生。

如何讓生死兩安,需要更細膩溫情的處理

近二十年內的軍中意外死亡案件,傷口已經癒合,傷痛的記憶已慢慢淡出,家屬情緒亦逐漸平復。軍冤會成立,讓已逐漸平復情緒的家屬重燃希望,最後又回到原點,回歸沉寂;如今,未有成立冤案的事實,證實冤案絕不是全體國軍的現象,還國軍以清白,還軍人以撐持職責的底氣。這一年來,軍冤會與國防部都用了心、也盡了力,但如何加諸功德於已經安住淨土的逝者靈魂,讓生死兩安,才是人情事理的自然,這需要更細膩溫情的處理。

讓陽光照射軍隊每個角落,讓「冤」消雲散

人權是這個時代的最高價值,衛護人權是政府各部門的共識。國軍已依憲法建立法治精神,從人權觀點,各級幹部正承受空前的考驗,今後必須要有更「合理化」的管教認知,將改革方向著重在精進軍中的管教素質,關注官兵的身心健康,明白帶兵不是職業,而是使命,柔和與關心是必要的修持,做到無人再因管教失當而死亡。過去這一年,可謂軍中人權的試煉,亦是國軍幹部人性的試煉,很累人,但這一年時間,沒有白耗,因為「冤」消雲散了。我們願意在此提出「良心評價國軍」及「認真對待國軍」的呼籲,國軍做為一個民主法治的軍隊,國人不必擔心幹部會缺乏人權意識,軍隊會掩蓋真相事實。一千多位死亡的袍澤,請接受我們的撫慰與頂禮,願您們安詳自在;而這些死亡者的家屬們,請收拾消極慘澹的心緒,擦拭猶存眼眶的淚水,遺忘仇恨是最美善的祝福。

(本文僅供參考,不代表本會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