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合一選舉落幕後,論者多認為,以國民黨大敗的結果,馬總統應辭去總統職務。然而本文對此持保留的態度,本文以為,總統在此時,並沒有辭職的必要。理由如下:
第一,自憲法中央與地方的制度設計而言,中央與地方各司其職,權限不同,賦予職位的民意基礎也不同。總統的權責,並不等於全台各縣市長權責的總和,例如國防外交事務,不可能由全體縣市長共同開會決定。同理,各縣市長的權責,也不是總統派駐在各縣市的總統分身特派員,縣市長也不可能秉承總統命令而治理縣市。如果因為地方縣市長選舉失利,總統就必須辭職的話,那麼地方縣市議員的選舉失利,依照相同政治邏輯,是否立法委員,也應該辭職呢?或者更衍申一步,總統選舉失利,相關的縣市長,是否也應該辭職呢?如此一來,顯然混淆了中央與地方的權限。中央的治理問題更多,國內國際因素更複雜,更需要連續通盤性質的治理。
因此把地方選舉的政治意涵,無限過渡到中央總統(或反向推導),將讓中央與地方選舉,互相牽制,陷入奇怪的循環論證:不論中央或地方的行政首長,實質任期都只有兩年。雖然未必每次選舉,都帶來如此的辭職衝擊;然而擴大任何一端政治效應的結果,都足以使得國家體制陷入不穩定的狀態,並不符合全民與國家的利益。
所以美國歐巴馬總統,不因為11月初剛結束的期中議員與州長大選失利,而辭去職位。反而他在緊接下來的APEC會議期間,仍積極在駐北京的美國大使館,召開TPP的推動會議;也與大陸的習近平主席,商談新型大國關係。他忠實履行總統的職權,這才是符合憲政本旨,謀求國家利益的表現。
第二,自憲法負責任的設計而言,雖然不宜把地方敗選的政治意涵,無限擴大,然而敗選的政治意義,當然必須傾聽而回應。因此行政院提出總辭,就是負責的表現,這也正是吾國雙首長制(半總統制)的特徵,保留最高行政首長換軌的制度,而非行政機關就能所謂「有權無責」而免責。制度與吾國相近的法國,今年3月地方選舉,執政的社會黨也是慘敗,但歐朗德總統並未辭職,而是由總理艾侯辭職負責,改組政府,以挽民心。歐朗德也繼續處理非洲、中東、烏克蘭事件等重大國際危機。當時政界雖也有人主張總統辭職,但誰都知道是政治語言,不足為憑,學界也不支持總統辭職之舉。原因仍在於,總統與地方市長選舉不同層次,地方敗選的政治責任,由總理(行政院長)辭職,就已達到問責的憲政目的,因此總統不必辭職。
現在馬總統業已辭去黨主席的職位,表示他確實在政黨層次,負起了應有的政治責任。這種負責方式,比法國更加進步,因為法國第五共和的總統,並不兼任執政黨的黨主席,總統還多了一道防火牆;吾國的總統卻都兼任。因此在吾國來說,政黨領導失利,而辭去黨主席,已形成憲政慣例,也無可推卸。然而總統一職,則應不必辭職。
最後是總統處理的兩岸關係,這是台灣的生死存亡之道。有主張總統雖不必辭職,但變成看守總統,不做任何決策,本文不敢贊同。原因在於,最近的亞洲秩序,變動非常劇烈而快速。中國大陸已與南韓、澳洲,完成實質自由貿易FTA談判;他主導成立的亞洲基礎建設投資銀行、金磚五國銀行、金磚國家貨幣應急機制,都在順利快速進行;泰國鐵路,決定採用中國大陸鐵路軌距,並與大陸共同進行改軌建設;巴黎與倫敦,今年也都發行了人民幣債券。就某種意義上來說,中國大陸正積極打造新的貨幣與經濟秩序,他不再是被動的秩序參與者,他是主動的秩序制定者。而且此一新體系,很可能比美國主導的TPP更快完成(日本尚不簽署),也會與世界銀行、國際貨幣基金同時並存,形成競爭或合作的關係,這都對台灣構成巨大的挑戰。朝野應對局勢有清醒的認識,展開深刻的辯論,總統也應迅速提出對策向人民說明。本文認為,這是選後我們要真正面對思考的問題。
(本文僅供參考,不代表本會立場)
第一,自憲法中央與地方的制度設計而言,中央與地方各司其職,權限不同,賦予職位的民意基礎也不同。總統的權責,並不等於全台各縣市長權責的總和,例如國防外交事務,不可能由全體縣市長共同開會決定。同理,各縣市長的權責,也不是總統派駐在各縣市的總統分身特派員,縣市長也不可能秉承總統命令而治理縣市。如果因為地方縣市長選舉失利,總統就必須辭職的話,那麼地方縣市議員的選舉失利,依照相同政治邏輯,是否立法委員,也應該辭職呢?或者更衍申一步,總統選舉失利,相關的縣市長,是否也應該辭職呢?如此一來,顯然混淆了中央與地方的權限。中央的治理問題更多,國內國際因素更複雜,更需要連續通盤性質的治理。
因此把地方選舉的政治意涵,無限過渡到中央總統(或反向推導),將讓中央與地方選舉,互相牽制,陷入奇怪的循環論證:不論中央或地方的行政首長,實質任期都只有兩年。雖然未必每次選舉,都帶來如此的辭職衝擊;然而擴大任何一端政治效應的結果,都足以使得國家體制陷入不穩定的狀態,並不符合全民與國家的利益。
所以美國歐巴馬總統,不因為11月初剛結束的期中議員與州長大選失利,而辭去職位。反而他在緊接下來的APEC會議期間,仍積極在駐北京的美國大使館,召開TPP的推動會議;也與大陸的習近平主席,商談新型大國關係。他忠實履行總統的職權,這才是符合憲政本旨,謀求國家利益的表現。
第二,自憲法負責任的設計而言,雖然不宜把地方敗選的政治意涵,無限擴大,然而敗選的政治意義,當然必須傾聽而回應。因此行政院提出總辭,就是負責的表現,這也正是吾國雙首長制(半總統制)的特徵,保留最高行政首長換軌的制度,而非行政機關就能所謂「有權無責」而免責。制度與吾國相近的法國,今年3月地方選舉,執政的社會黨也是慘敗,但歐朗德總統並未辭職,而是由總理艾侯辭職負責,改組政府,以挽民心。歐朗德也繼續處理非洲、中東、烏克蘭事件等重大國際危機。當時政界雖也有人主張總統辭職,但誰都知道是政治語言,不足為憑,學界也不支持總統辭職之舉。原因仍在於,總統與地方市長選舉不同層次,地方敗選的政治責任,由總理(行政院長)辭職,就已達到問責的憲政目的,因此總統不必辭職。
現在馬總統業已辭去黨主席的職位,表示他確實在政黨層次,負起了應有的政治責任。這種負責方式,比法國更加進步,因為法國第五共和的總統,並不兼任執政黨的黨主席,總統還多了一道防火牆;吾國的總統卻都兼任。因此在吾國來說,政黨領導失利,而辭去黨主席,已形成憲政慣例,也無可推卸。然而總統一職,則應不必辭職。
最後是總統處理的兩岸關係,這是台灣的生死存亡之道。有主張總統雖不必辭職,但變成看守總統,不做任何決策,本文不敢贊同。原因在於,最近的亞洲秩序,變動非常劇烈而快速。中國大陸已與南韓、澳洲,完成實質自由貿易FTA談判;他主導成立的亞洲基礎建設投資銀行、金磚五國銀行、金磚國家貨幣應急機制,都在順利快速進行;泰國鐵路,決定採用中國大陸鐵路軌距,並與大陸共同進行改軌建設;巴黎與倫敦,今年也都發行了人民幣債券。就某種意義上來說,中國大陸正積極打造新的貨幣與經濟秩序,他不再是被動的秩序參與者,他是主動的秩序制定者。而且此一新體系,很可能比美國主導的TPP更快完成(日本尚不簽署),也會與世界銀行、國際貨幣基金同時並存,形成競爭或合作的關係,這都對台灣構成巨大的挑戰。朝野應對局勢有清醒的認識,展開深刻的辯論,總統也應迅速提出對策向人民說明。本文認為,這是選後我們要真正面對思考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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