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發生的力霸事件,導致力霸旗下的企業與三家關係金融機構一起陷入財務危機。中華銀行則因是力霸旗下的主要資金往來銀行,而發生民眾恐慌性擠兌,行政院金管會在2007年1月6日凌晨零時,指定中央存款保險公司正式接管中華銀行,並進入金融重建基金程序,以確保存款戶之權益,穩定金融秩序。
公司治理失靈
力霸及嘉食化相關集團申請重整之後,波及力霸集團的主要來往金融機構,雖然受波及的中華銀行很快的由政府接管,但是仍然擋不住信心不足存款人的擠兌;而另一關係金融機構力華票券的投資人,也出現了大額的解約潮,一共出現約17億的資金缺口,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因而宣布由國泰世華銀行、合作金庫及台灣銀行全力支援力華票券所保證之商業本票;另外,友聯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因為被發現涉嫌以投保人的保險費,非常規地對其母公司與其關係企業進行資金融通,造成保戶未來的潛在危機。
本次力霸集團的金融風暴,暴露出該集團的「公司治理」(Corporate Governance)不彰,導致公司監察體制失靈,讓集團的負責人的五鬼搬運法大行其道。在機能正常的金融市場下,現代企業的資金如果主要來自於社會大眾,若該企業體一旦發生弊案,一定會重大的影響社會各層面,因此企業已不再是一個單純營利事業體,尤其隨著與社會愈來愈密接,企業在社會責任上的角色亦不可忽視。力霸集團將中華銀行視為集團之「私人帳房」,棄投資大眾利益於不顧,不是企業應有的表現。
打擊人民對金融機構的信心
力霸事件對消費者(金融機構的存款人或企業的投資人)的損害是難以估算的。從有形的損害來說,最直接的是中華銀行的存款人與力華票券的投資人,其中銀行定期存款的存款人與票券持有人受到提前解約的不公平對待;無形損害更難以估計,尤其中華銀行存款人為了保全自己的血汗錢,在寒風凜凜中排隊、抽號碼牌等提領,不僅犧牲工作時間,還減少一日的收入。
恐慌性擠兌也打擊了人民對金融機構的信心。金融機構的存在乃是基於民眾的信賴感,力霸事件引起的金融動盪將嚴重動搖人民的金融信心、打擊國家金融體系,本次事件中「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似乎徒具其名而無實效,因為對於一個已列管五年的中華銀行未能及時採取必要措施,而演變成擠兌,應承擔行政責任。而對於類似力霸集團的「企業金融集團」,依國際金融監理標準,應採取較嚴格的金融監理,金管會卻未有相關制度予以規範。
早在95年9月OECD (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聯合國下屬之經濟合作發展理事會)於曼谷召開的亞洲公司治理圓桌會議 (Asian Roundtable on Corporate Governance)中,OECD特別要求與會各國金融監理官員對於「企業金融集團」(financial conglomerate)的監理,要比純金融集團(financial holding company)(集團中不包括企業)要更嚴格。金檢部分特別強調「企業金融集團」董事會的獨立性、集團中金融機構的內部稽核與風險管理、及企業金融集團內其他關係企業的授信與關係人的授信 (related party transaction)等,以建構穩健有社會責任的「企業金融集團」。
啟動金融重建基金全民買單
從狹義的角度看,損害雖僅歸於與力霸集團之投資人,但就其實質面來看,此次事件所造成的實質損害,最終將會歸於社會大眾,尤其是金融重建基金的錢,來源都是全體國民。
由目前的損失估計來看,這次由全民買單的金額將高達800億新台幣。因為力霸集團的關係企業亞太固網在成立之初,台鐵、中鋼、兆豐金(前身為交通銀行)、彰銀等公股國營企業及銀行總共貸了300億給亞太固網;中華銀行進入金融重建程序後,粗估金融重建基金需拿出400億元,再加上存款人恐慌性擠兌了100億所損失的利息與手續費。這些損失攤算在全國人民身上,每人必須負擔3,000元,再加上無形的信心損失、時間浪費,實在難以估計。
「事前監督」重於「事後補救」
金管會一向以「維持金融穩定、落實金融改革、協助產業發展、加強消費者及投資人之保護」等口號宣傳為其金監之目的。但在力霸金融風暴事件中,似乎所有的金檢承諾也像南柯一夢般煙消雲散了,最後只得引用中央存款保險公司及金融重建基金慷全民之慨,將損害歸於全民的作法,更是不可取。
政府對於投資人的利益固然應當保護,但不應由行政失靈後的機制來做,而應是做好事前的監理及管控,因此金管會應儘速改進相關金融監理措施,並教育消費者如何慎選金融機構為其投資夥伴,才能確保存款人與投資大眾的利益。
(本評論代表作者個人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