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市長突然於五月二十一日,公開宣布勒令台北巨蛋,全面停工,所持的理由係遠雄傲慢,忽略指示,由副市長出面詳予指責,遠雄拖延改善眼前的施工安全,越等危險越大,停工雖有大底未完成的風險,但兩害相權取其輕,勒令停工係依法辦事,且為必要手段等語。但事實是如此嗎? 顯然不是,柯文哲又將在二十二號,與遠雄討論「報備施工」事宜,以解決大底的安全因素,局部復工竟又回來了。

一夕之間,學者專家、民代名嘴,新聞評論者,均成為工程專業,咸為板南捷運線及松菸古蹟的安全憂慮。但更令筆者所擔心者,不僅是柯文哲的行政,反覆無常,人治色彩濃厚,而是其背後的起心動念,配合所帶領下的革命新貴,網路、民調治國,欲將台北市政搞成實驗戰場,對抗企業及前朝施政,遂其個人理念,毫無前瞻性可言。

固然,台北市民必須承擔實驗下的後果,因為什麼樣的公民選出什麼樣的市長,但這代價勢必很大。最令人納悶者,係柯氏箴言,透過媒體,一再強調:「貪婪的財團、政商關係」 ,有誰把巨蛋蓋在國父紀念館旁,沒有人會在紐約、華盛頓林肯紀念堂前蓋一個巨蛋,並沾沾自喜其與前美國在台協會台北辦事處長司徒文之間的對話等。則其起心動念,就是逕認不應該在那台北精華區蓋巨蛋,所有施政均朝該特定目標著手,一群新貴們,配合起舞,置行政處分的基本公法原則於不顧,這就是人治的典型。

如以安全為由,解除BOT契約,回復原狀,拆除大巨蛋,回填土方,憑柯市長的高人氣,並非不能做到,但必須以台北市政府毫無故意或過失為前提,於此,遠雄可能資金調度困難,BOT 的銀行聯貸案破局,聯貸銀行收不回貸款,工人全面失業,造成重大社會及經濟問題,才是台北市政府必須,審慎研議的。

全面停工後,召開公聽會,如能以大眾的力量,拆除巨蛋,或許才是柯文哲起心動念的源頭,達到其內心深處,要剷除貪婪的財團、政商關係的理念,從其一再以反對黑箱服貿,制定兩岸監督條例的例子,,欲訂定府會監督條例,討好議會,拉議會進入台北市重大開發案的決策,均可見其端倪。

可笑的事,讓我們檢驗「五大弊案」中的另一案(富邦文創),在台北市長柯文哲與富邦董事長蔡明忠、和碩董座童子賢密會,隔日後二者公布台北市政府與富邦間BOT產權轉移與誠品,並由誠品提撥旅館營業額0.5%的方案,柯文哲竟不避嫌,不顧BOT案在促參法下,不得任意移轉、私相授受的規定,意圖偏袒誠品,難道與其友好且理念相投的企業,就絕對與「貪婪的財團、政商關係」無牽涉嗎?

所以,當柯文哲急欲羅織,前朝市長、官員與BOT、政治獻金的不當連結,在野時,要攻城掠地,取得政權,固然有效,但其已達成目地,且貴為市長,就要注意行政的一致性,及公法上的比例原則,否則必然相互矛盾,錯誤百出,還打到自己腳上。

就以柯文哲指責遠雄董事長趙藤雄,帶了一身酒氣,與副市長、法務局長等談判時,係遠雄傲慢且被全面停工的主因之一。但柯市長本身並未與會,其資訊來源,竟只是接待秘書與市府顧問間Line的對話,未經查證真偽,就直接把趙藤雄公開,講爛掉了,還真是選舉操作手法,真相只有一個,又豈是網民可以決定的。即使趙藤雄提起刑事告訴,要求調查証據,檢驗Line的時間與談判時間的關聯性、測謊、庭上不得偽証的具結等,就算判決得出了真相,但傷害早已造成,既已被全面停工了,如此消耗司法資源,是否值得,只有讓當事人自己決定了。

巨蛋案淪落至此,與企業的行事風格,公眾形象,脫不了關係,並非其驕傲,而是受制於葉世文案的判決,行賄收賄案刻板印象的拖累,公民始終認為“利益交換式的賄賂”在遠雄有確切的証據,有前例可循,而或許可再適用到大巨蛋身上,見獵心喜,所以巨蛋案比較好打,當柯文哲公開宣稱全面停工的處分時,必然激起網民及其支持者的雀躍,自認重回公民的懷抱,期待民調上升,否則無法釋懷於從“五大弊案”降到“五大案”的窘境。

該索賄或收賄證據,須當場查獲,且超越合理的懷疑,才是不可跨越的紅線,也是該當於“利益交換式的賄賂”的構成要件,否則任意指責腐敗,毫無證據之下,永遠只是選舉策略,及討好網民及酸民的語言,容易取得話語權卻模糊了真相,那高雄大巨蛋的真象呢?。 所以,遠雄大巨蛋案,將是柯文哲市長任內,最好的提款機,不斷的開會談判,停停暫停又復工,將有無止境的話題,及維繫民調的安全瓣,台北大巨蛋如被玩完,這真是台北市公民的抉擇與無奈。

【1040525 本文刊登於中央日報網路報《星期論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