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八日社論結論指陳水扁離職時「丟下的卻將是一個散掉的台灣,因為民進黨已經失掉了向全民訴說願景的能力」。但積極意義是,我們被迫必須決定,台灣是什麼?我們是否屬於台灣?

不過,這些是思想問題,所以必然是政治敏感問題,不碰最好,碰了可能就反黨叛國。可是,基本教義無所不在的介入,強迫我們提升意識,反而啟發我們思考。

去中國化如火如荼,介入我們的生活空間,作為活生生的人,我們能不能對自己生活空間提出自己的主張,我們有沒有這樣的意識呢?有資格?有能力?有意願嗎?

基本教義規定我們的生活空間必須叫台灣,又規定我們怎樣才可以屬於台灣。生活的權力已經被基本教義派所壟斷,他們想把自己生活空間奉行的原則,強迫其他人跟隨。否則就「你死我活」。請問我們可不可以,應不應該突圍?

根據基本教義,台灣主權獨立,範圍包括台澎金馬,在主權範圍內不容許象徵中華性質的形象、名稱、物件或思想言論。那麼,在我們身上可不可自己標誌這樣的象徵呢?在家裡可不可以?在公司、社團、學校、單位裡可不可以?

如聯合報社論指出,基本教義新近主張,在公司與學校絕不容許。既然屬於我們自己的生活空間有多大,基本教義都能武斷地片面限縮,那就不得不預期,下一步馬上要到我們家裡,再到我們身上。

事實上,在我們的生活空間裡,跨越台灣的情境非常多,可是如果涉及大陸,就不可表達,因為一表達便成為基本教義主張清算的敵人,為了逃避危險,我們就不能完整的看待自己。

如果我們主張完整的自我表達,那就等於模糊台灣的範圍,這對我們帶來極大危險,除非我們重新取回對自己生活空間的主張權力,那必然就要抗拒基本教義對台灣行使壟斷性主張的權力。

試問我們在倫理上有沒有必要負這樣的責任?還是儘量可附和基本教義的主張,換取某種私下的生活空間?沒有思想家能越俎代庖告訴我們對自己的責任,所以這是每個人自己的困擾與抉擇。

但是,看到我們如此自我壓迫,知識界有沒有責任予以探究,開展在基本教義之外的解放論述,以容我們恢復對自己生活空間行使主張?知識界責無旁貸,否則就沒有知識,只有統治技術。

在野黨有沒有責任予以解救,提出基本教義以外的台灣主張,以遏制基本教義壟斷性的介入我們生活空間?在野黨也責無旁貸,否則就沒有監督,只有渴求分贓的共犯。

如果連他們都溫吞、學鴉、繳械或甚至加入夥同,那麼,在生活空間中能夠屬於台灣的人就愈來愈少。這時,基本教義的台灣主張將像癌細胞一樣殺死自己的寄主。

當知識界與在野黨都放棄替我們爭取主張屬於自己的生活空間,進而主張自己所實踐的台灣內涵,那對我們而言,就不是對自己有沒有責任的問題,而是將死於台灣的問題。那我們就學到,是否屬於台灣,是我們自己必須面對的選擇。

(本文刊登於2007.03.10聯合報A19版民意論壇)

(本文代表作者個人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