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為了平抑砂石價格紓解營造業窘境,擬開放平地農牧用地開採砂石,連台糖大面積的土地也將加入行列。採行理由為短暫的土地利用,事後還是須恢復,不影響其農地用途。且依日本施行的經驗,不僅能將資源有效開發及利用,還能提高農業生產力近兩成,可創造雙贏的結果。惟農地砂石是否真的能夠「短暫使用,事後恢復」,還是會留下千百個「毒龍潭」、「大峽谷」,再度考驗著政府的執行力與民眾的信心。
農地開採砂石,在過去是一件高度不法的事情。回顧民國八十二年起,桃園沿海一帶,陸續有農地發生被盜採砂石並回填以垃圾之事件,未知之農會還貸款助其改善,被稱之為是一頭牛被剝三層皮的勾當。當時利潤豐厚引來黑道介入,農民只能噤若寒蟬任其宰割,外界更不能參問其事。現在,這些受害的農地不是積水就是因為沉陷而難以耕作,不然便在農會抵押,不但原來的農作不復存在,現狀機能也幾近廢弛。同樣的,屏東農地也發生類似事件,不同的是開採之後一走了之,空留滿水的大峽谷,以致當地兒童嬉戲不慎掉入而淹死事件時有所聞。農地開挖砂石釀成災害,實例殷鑑不遠,但是昨日之大非,今日卻能變成大是,其理由安在?
政府過去砂石開採政策,既缺乏有效的管理制度,又缺乏配套的經理措施。前者使砂石變成黑白道角力的大餅,以致有因搶地盤而鬧出人命者,有因監督失職而被貪瀆起訴者,採砂石變成了各單位的燙手山芋,以及民間藉以發財的代名詞;後者的影響更甚,當河川疏浚萎縮到只剩挖砂石一項時,河川整治的成效便被殆忽了,所以一有疏浚不是過挖便是超挖,不但橋樑和河岸安全出問題,還連帶傷及天然的地下水補注機能和當地的景觀,並威脅鄰近的交通安全,是為民生之大害。然而採砂石原既是民生的必需事業,卻變成了社會的公敵,官員視之為畏途,民眾望之如畏虎。公部門的失職既是問題所在,但於今卻要捨本逐末,動起農地砂石的腦筋,其禍必不限於河川,勢將擴及於全國農地。
國內砂石市場的急迫需求,政府是有協助之責。但國內砂石用量,公共工程及民間事業各占一半,調節及減緩公共工程的進度及數量,就可收紓緩砂石需求量之效。其次,各河川的疏浚計畫如能加速進行,嚴定砂石採集的條件、規則與順序;根據河川水理構築潛壩,分段建立砂石庫,不但可以保障兩岸堤岸及沿河橋樑安全,還能明確的劃定砂石採集區域及河川斷面,估計合理的可採數量,如能再配合採售分離措施,必能使各河川採集過度或不足的現象降至於最低,對砂石供應也會有所助益。實謂砂石供應不患寡而患不均,如今卻在配套措施未齊備之下,貿然要開放農地砂石採集,恐將未蒙其利而先受其害。
陸上砂石是否開放採集,政府應該以更審慎的態度,以局部區域試驗方式先行推出,待確定陸砂採集及回填應該遵行的規範及條件後,再行之於全國未晚。尤其值今之際,台灣的觀光事業、溫室效應因應及民眾的休閒,都很仰賴廣大的農地支援,惟因加入WTO之後,國內農業保護措施因應不及,以致作放農休耕之策,其助益已經十分有限。如今卻因地賤之故,竟動起開採農地砂石的主意,所謂既已賤之,又如何要求採完後能妥善待之,台灣經營觀光及因應氣候變遷的最大憑藉-農地,勢必要因此而至廢農廢牧至無一是處,政策豈能不謹慎為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