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翻轉」成了時髦的名詞,教育要翻轉,施政要翻轉,都要把過去習慣的由上而下治理,整個顛倒過來,改成由下而上,以徹底實現民主。

文化部不願落於人後,也講起翻轉,也要由下而上,要落實文化公民權。不僅如此,在施政目標上,也一再強調,必須保障創作自由,多元述說歷史記憶。在他們所描繪的願景裡,似乎可見一片欣欣向榮的美好文化樂土。

其實,早在1990年代,政府推動的社區總體營造時,就已經提出由下而上的口號了。當時或許是台灣文化最有活力的年代,各地文化特色接二連三地發掘,各大大小小的文化團體相繼成立,伴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大量優質的藝術、文學及影視音作品不斷推陳出新,藝文人士甚至可以肆無忌憚地批評時政,公然向當權者嗆聲,完全不必擔心會受到政治迫害。

如今,文化部再三強調自由、多元,與文化民主化,為什麼民間的文化活力反倒不如上個世紀末,而藝文界的批判性也大大減少了呢?

今年228前夕,文化部長卻說,為了推動轉型正義,中正紀念堂必須禁賣老蔣公仔。賣店生意大受影響,怨聲載道,然而,更嚴重的,是這背後隱含了文化為政治服務的問題,卻幾乎未見有人提出批評。

有人說,現任文化部長鄭麗君,文化政策幾乎都是沿襲前朝,唯獨「轉型正義」是新創。然而,2016年大選時,小英的文化政策並未包含轉型正義。放眼國際,從未見過哪個國家把轉型正義列入文化政策中。

轉型正義,譯自英文的transitional justice,是指轉型、新興民主國家對過去政府錯誤暴行和不正義行為的彌補,亦即對過去的迫害者追究其罪行,對過去取得不當的利益予以追討,以建立更民主、正義與和平的未來。轉型正義的概念與行動起源於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國際對侵略國德國及日本軍閥進行的審判。七、八○年代轉型正義的焦點在人權以及相關的法律問題。八、九○年代起,隨著第三波民主浪潮的興起,轉型正義所關心的內容,從單純的法學轉移到政治問題,以建立強而穩固的民主政體為重點。

既然轉型正義已經是政治議題,那麼將它納入文化施政,就形同以政治干預文化。以政治干預文化,或將文化為政治服務,都是民主國家的大忌,應該受到嚴厲的譴責與制止,何況執政者是動輒標榜以推動台灣民主為目標的民主進步黨?然而不可思議的是,擅長口誅筆伐、經常以永遠的在野黨自居的文化界,眼睜睜看著文化部長動輒祭出轉型正義的大旗,竟然噤若寒蟬,未見有人出來質疑,好像文化為政治而服務是那麼理所當然。到底知識份子的骨氣哪裡去了?

或許不能責怪藝文界,而是長期以來的藝文補助政策,予有心者可乘之機。我國雖然仿效美國,成立了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專司藝文補助,其組織、補助程序也符合「一臂之隔」(arm’s length)的民主原則,可惜補助的金額遠不如文化部。近年隨著孳息下降,國藝會的功能更形弱化。反觀文化部的藝文補助,金額多,審查程序又不如國藝會嚴謹,補助便有黑箱作業的嫌疑。

要避免政治干預文化,除了應發揮在野的監督力量之外,更應該健全藝文補助機制,秉持公平、公正、公開的民主原則。治本之道,國藝會的資金應改由中央編列預算,以強化其功能。文化部宜回歸政策制定的功能,將補助由國藝會全權負責。倘使有一天,藝文團體都敢公然對政府嗆聲,而不用擔心遭到修理,那才是真的實現所謂翻轉治理的文化民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