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英文總統補提名11名監委,立法院將行使同意權,以目前民進黨在立法院握有過半數的優勢下,預料應可全數過關。然而從近來這些被提名人在資格審查時的表現,不禁令人擔心我國監察制度,乃至於憲政體制的未來發展。

我國憲法按五權分立之精神,設行政、立法、司法、考試及監察五院之憲法機關,獨立之監察權為我國特有的憲政制度。從憲法賦予監委彈劾、糾舉及糾正等職權來看,除了監督糾舉政府不法,釐清政治責任歸屬之外,更具有摘奸發伏、整飭吏治,以及提供人民權益受侵害的救濟與保障等積極功能。

民進黨長期以來力主三權分立的政府體制,並且以廢除監察院為其修憲主張,照理對於監委提名應該是冷漠,甚至是讓監察院無法運作,例如陳水扁執政時因立法院不行使同意權,索性不再提名人選。不料民進黨再度執政後,嘴上堅持「廢監院」,但卻言左行右忙著「補監委」,遭外界質疑以國家名器進行酬庸。

當這些「準監委」在立院審查時被詢及此一問題,竟一字排開公然贊成廢除監察院,唱和執政黨的主張,連民進黨的立委都認為,「這是一個非常尷尬的境界」。如果監察委員不能服膺現有憲法體制的精神與秩序,又如何令人信服彼等對於國家的忠誠,擁有善盡憲法權責的能力與決心?更誇張的是,被提名的陳師孟甚至提出「廢物利用」說,自願充當「廢物」,民進黨還期許這些被提名人「發揮翻轉的力量」。這齣監委補提名大戲,只是在耍弄國人,已成為荒謬的憲政體制黑色喜劇。

此外,對於設立國家人權委員會的問題,多數被提名人也贊成未來監察院應該轉型為國家人權委員會。只是民進黨以往認為監察院設國家人權委員會不符「巴黎原則」的要求,而主張應設於總統府,陳水扁執政時設立「國家人權諮詢委員會」,即是實踐此一主張的取巧作法。

然而近來有許多國際學者專家,建議我國將國家人權委員會設立在監察院,民進黨似乎也有改變的傾向,而某位以往主張設於總統府的被提名人,也改弦更張認同此一見解。雖然這可視為知過能改之舉,但監察委員若是如此善觀風向改變立場,甚至揣摩執政者的心意,又怎能令人信服其有獨立行使職權的風骨與決心?

令人憂心的是,陳師孟語出驚人表示他將秉持「三分打老虎,七分打恐龍」的原則,上任後將專辦打綠不打藍的法官。且不說如此公然表露其政治立場已無法獨立行使監委職權,這種明目張瞻、毫無忌憚恫嚇法官,擺明著干涉司法獨立,儼然將監委職權凌駕司法之上,成為「第四審」法院,這樣的監委根本已成為摧毀憲政體制的劊子手!當糾彈不法的「御史」服膺的不是國家憲法,而是聽從政黨或執政者意志,他就只是「御」用「使」者而已。

(本文刊登於107.01.16中國時報時論廣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