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國家財政困難,台北市政府除了將「身心障礙者津貼」的給付水準,由每個月兩千元至七千元調降為一千元至六千元外,現在又計畫增設「排富條款」以減輕財務負擔,此舉引發多位民進黨籍市議員及身心障礙者的不滿,批評市政府的這項作法是「雨天收傘」,不顧身心障礙者的生計問題。又由於「身心障礙者津貼」是陳總統當時擔任台北市長時的福利措施,使得這項「排富」之爭,再度蒙上「扁馬對決」的政爭陰影。
對津貼的受益者來說,領取現金給付就像是吸食「鴉片」一樣,一旦上癮了,就很難戒除。而站在身心障礙者的立場,原本的既得利益被排除了,當然會產生剝奪感。但是市政府因為財源不足,希望排除不必要的資源錯置,讓有限的社福資源做最適的分配,倘若未來市政府所訂出的「排富」標準合情合理,那這樣的「排富」原則也還算符合公平正義。而如果市議員與身心障礙者真要追究責任的話,我們該檢討的是為何當初津貼的發放是採取「普遍性」的原則,為什麼沒有考慮到財政、社福資源有限的問題,而讓身心障礙者受到二度傷害?
再者,政黨輪替之後,民進黨政府採取福利多元主義(welfare pluralism)的意識型態,要求福利服務的供給體系由過去國家統一規劃調整為地方財政自主的去中心化(decentralization),將原本由中央政府統籌分配的社會福利補助款,改為一般性的補助款,由地方政府基於財政自主性的原則自行運用。但是社會福利的主導權在下放到地方以後,雖減輕中央政府的業務壓力,但卻使得社會福利變成「一國多治」,不是各縣市對福利內容的給付標準門檻不一,就是所提供的福利措施各縣市不同。例如台北市的「身心障礙者津貼」就是全國獨有,因而引誘了外縣市的身心障礙者遷移至台北市分食社福資源,不僅對市府的財政造成壓力,也影響到其他台北市民應有的權利。要解決這種「越區分紅」的亂象,光靠社工人員加強訪視(其實是在查身心障礙者的戶口)是不夠的,不僅徒增社工人員的困擾,更有違社會工作助人的專業原則。如何避免社會福利的「一國多治」,是政府在考量地方財政自主性與追求社會福利體制去中心化之餘,不得不深思的問題。
目前中央政府有「老人福利津貼」的公平性爭議,而地方政府有「身心障礙者津貼」的「排富」糾紛,從中央到地方,都是「津貼」惹的禍。尤其時值國家財政困難期間,選票與經濟之間的雙重壓力,不管如何取捨都讓執政者進退維谷。這就是當代福利國家的矛盾,不論中外,福利資源不是因為選票而被不當浪費,就是因為經濟問題而被斲喪。這也就是為什麼1980年代英國保守黨執政時,一方面批評社會福利會拖垮國家財政,但是政府的社會福利支出為了維持政權卻是不減反增。反觀台灣,情況比國外還要嚴重,民進黨身為執政黨卻不願意推動可長可久的「福利政策」,反而搶著做抄短線的「政策性福利」,這是國外的在野黨為了爭取選票最喜歡採用的策略,然而執政後的民進黨竟然還樂此不疲。台灣缺乏推動社會福利政策的執政黨,這點和國外的情形很不一樣。
(本文曾刊登於90.10.31中央日報全民論壇;本評論代表作者個人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