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導台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委託新女性聯合會所承接的服務方案,因為該會爆出未能妥適處理社工的勞資爭議,家防中心決定在四月底與該會解約,對此,新女性聯合會表示,本次事件確實做得不好,也願意改善,只是,到目前為止,事情演變的結果,似乎淪為一場結構受害且彼此共輸的不堪結局。

基本上,標舉強制社工回捐給母機構的相關指控,考察的聚焦點除了勞雇雙方之於勞務契約及其勞動條件的通盤檢視外,也要有比例原則去針砭政府與民間單位之於委外辦理的公開採購內涵,又是否符合公平性、對稱性、透明性、完整性以及正確性等等私有化的夥伴關係,無疑地,事發至今,依然還是欠缺對於私有化政策的根本檢討,乃甚至於窄化為單一事件的個別案例,而無助益於私有化委外困境的結構性解套,特別是其他非營利組織的『產』、各級政府的『官』以及大專校院相關科系的『學』,紛紛表述出某種置身度外的苟且心態,這又要如何殷殷教誨那些莘莘學子所應該要去履行的社會責任?冀此,人群服務的社會工作理當是要進行包括解構、重構和新構的變革工程,從而去正視台灣一地社工專業養成之於『教—訓—考—用—推』的失靈所在?連帶地,建置專責的第三方調查委員會,以還原整起事件包括委託機關、受託單位、應聘員工的多造責任所在,甚或祭出監察院調查糾舉的外控機制?

誠然,在這樣一場從「搶救社工大兵」到「扳倒社福大爺」的戲碼演出當中,其所依循的盡是某種不信任關係的定調主軸,其所操弄的更是施加在一線社工同仁身上各種積極性差別待遇的『胡蘿蔔』以及對社福單位之於稽查、評鑑、勞檢、稅徵等『棍棒』的兩手策略,從而造就一場多方怨懟的共輸景象,如此一來,當可窺見到更多方案辦理的委託危機,特別是在現今的非營組織國度裡,已經是出現大者恆多和小者愈弱的馬太效應;連帶地,訴求對於社福團體所應該要履行的社會責信,也因為財務自主的風險管理失衡,而讓非營利組織己身的生存議題,遠遠超出對於弱勢族群最佳利益的必要捍衛,如此一來,社工的全知全能造神化及其社福單位似從剝削的巨靈化,其所突顯的更是一幅難以搭嘎的突兀景象。

總之,藉由不當資遣社工的履約瑕疵以及帳目不清的明顯缺失,政府儼然成為『公親』但非『事主』的角色扮演,至於,好一個兔死狗烹的權控設計,也讓這一場糾結權力、權利、權益與權變的多方角力,沒有任何一方是真正的贏家,遠地不說,除了當事者應該要履行的責信外,政府機關迴避了要面對的行政責任,這不僅模糊私有化議題的必要性廓清,並且繼續等待下一齣更多激烈的全面肅殺戲碼。

(本文曾刊登於108.04.17 Yahoo論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