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勞動部統計,2015年的年總工時是2104小時,當時仍在「兩週84工時」階段;2016年因實施「每週40工時」,年總工時為2034小時,一年大減工時70小時。2017年「一例一休」上路,年總工時2035小時,比前一年還多了1小時;2018年「一例一休」二修,年總工時2033小時,只比第一版的「一例一休」減了2小時,證明「一例一休」對縮工時的效果非常有限。
這就是韓國瑜主張「廢除一例一休,落實週休二日」的原因,但廢除一例一休,並非回到每週48工時的年代,而是如何落實週休二日。
《勞基法》既是所有勞動的基準,工時規範就不宜過於僵化,特別是身處新經濟時代,即便是製造業,也必須配合客戶的需求。否則與台灣有十多個鐘頭時差的歐美國家,若有急單或臨時要務交待台灣工廠,在硬性規定的一例一休制度下,老闆也只能婉拒,不然加班費及勞撿罰款就受不了。如此除了降低企業競爭力,一旦生意無法維持,對勞工也非好事。
低薪與過勞,正是目前台灣的兩大勞動困境,由於薪水低,年輕人不是到海外謀職;就是怕養不活自己,而不敢成家,甚至生子;不然就得超時工作,換取足以維生的收入。
低薪成因眾多,不過以勞雇薪資議價層面來說,如果勞方提供勞務的工時限制多,無疑是降低自身的議價條件,因為難以滿足雇主要求。好比假日正是服務業賺錢的好時機,但根據一例一休之規定,如果要員工上班,就必須提高「出場費」。即使可以將休息日調整到週間,但碰到旺季又有「七休一」限制,這樣不是逼著老闆雇打工族應急,就是乾脆自動化。如此資方願意提供的薪水會高嗎?還是要勞雇合意走向非法?讓台灣在低薪與過勞中不斷輪迴。
於是蔡政府以提高基本工資與減稅兩措施,滿足民眾的「加薪」願望。殊不知提高基本工資對七成以上的勞工是無感的,反倒是要一起承擔此舉帶來的物價上漲壓力。而年薪40.8萬以下的上班族免稅後,又該如何填補高鐵南延、獎勵生育、長照等「大撒幣」政策之經費來源?
所以韓國瑜認為,必須在維護勞工基本權益和健康的前提下,透過勞資政協商機制重新檢視、修正現行工時制度,同時考量增加國定假日天數,進而發揮放假經濟效益,讓大家都發財。
「一例一休」問題出在菜包
作者林昭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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