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在「九二共識、一中各表」原則下,於2008年5月展開了一系列協商,直到2016年5月,兩岸共簽署包括「觀光協議」和「直航協議」在內的23項協議。其中最受矚目協議之一,就是「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onomic Cooperation Framework Agreement, ECFA)。此協議名稱是由時任總統馬英九與經濟部長尹啟銘討論後決定,因為這個字用閩南語發言是「e閣發」,意指這個協議簽署後就會「e閣發」。
ECFA是一個架構協議,總共只有16條條文,其中說明未來要繼續簽署4個協議,包括:2012年8月簽署的「兩岸投資保障協議」,2013年6月簽署的「服貿協議」,及協商很久、最終未完成的「貨貿協議」和「爭端解決機制」。有些人說,ECFA已簽署10年,但過去10年兩岸貿易比重並未改變太多,其中中國大陸占台灣出口市場一直維持在4成左右,因此ECFA的經濟效益並不顯著。
其實這種說法並不正確,因ECFA的4項後續協議中,僅2012年完成簽署的兩岸投保協議正式生效,而服貿協議雖完成簽署,但送進立法院審議時,不但未完成審查,甚至引發太陽花學運,因此服貿協議也沒有產生任何開放的效果。且受學運衝擊,政府在協商貨貿協議變得更為謹慎,最終貨貿協議和爭端解決機制皆未完成。其實,ECFA只是一個空殼,並無多少實質內容。
不過,當時兩岸在簽署ECFA後,雙方知道未來的服貿協議和貨貿協議可能都需長時間去完成,因此雙方決定先選擇一些項目減稅。於是中國大陸拿出539項商品,台灣拿出一半269項商品,從2011年1月起分3年完成降稅,這就是所謂的「早期收穫清單」,簡稱「早收清單」。其中,中國大陸特別選擇18項農產品給予台灣進口調降關稅,讓台灣重要農產品得以順利銷往中國大陸。因雙方早收清單項目的確有調降關稅至零,因此我們可用過去10年的數據,來檢視兩岸調降關稅是否真的能看到降稅效益。
據主計總處資料顯示,從2011年到2018年為止,台灣對中國大陸出口的早收清單項目成長率約6%左右,而台灣全體非早收項目對中國大陸出口平均年成長率大約只有3%,也就是調降關稅,可讓台灣對中國大陸出口產品每年多成長3%。
這是一個顯著的差異,因台灣每年對中國大陸出口總值約1,300億美元,如果每年多成長3%,就是39億美元、約新台幣1,200億元,這對擴大台灣出口是一大幫助。此外,由於關稅調降到零,台商不必再向對岸海關繳交關稅,可省下不少支出。主計總處資料顯示,過去8年台灣產品出口中國大陸省下的關稅支出約66.3億美元,平均每年約省下新台幣250億元支出,這對台商亦十分有感。
至於進口方面,由於台灣市場較小,且開放項目較少,台灣開放給中國大陸早收項目免稅產生的效益也較小。依主計總處公布資料顯示,從2011年到2018年間,台灣從中國大陸進口的早收項目平均每年成長率約5.5%,而台灣從中國大陸進口的全體非早收項目成長率約5.6%,兩者幾乎一樣,台灣開放早收項目與沒有開放成效差不多。另外,中國大陸享有的關稅減免總額約6.4億美元,約台商的十分之一。開放早收清單的結果雙方都有利,台灣享有的利益還更大。
此外,中國大陸單方面開放18項台灣農產品免關稅出口,對擴大台灣農產品出口也有顯著效益。2010年台灣農產品出口中國大陸總額約5億美元,台灣農產品有貿易逆差約1億美元;到2015年台灣農產品出口中國大陸已倍數成長達10億美元,且享有約0.9億美元的貿易順差。
值得一提的是,ECFA的簽署不但有助於擴大台灣產品出口到中國大陸,且兩岸關係改善後,對台灣與其他國家洽簽FTA也有助益,長期下能促進台灣加入東亞經濟整合。2013年6月兩岸簽署服貿協議後,7月台灣與紐西蘭簽署了「台紐經濟合作協議」(ANZTEC),11月台灣和新加坡簽署「台星經濟合作協議」(ASTEP)。由於紐西蘭和新加坡同時都是CPTPP和RCEP的成員,因此現在和他們簽署FTA後,未來台灣要申請加入CPTPP和RCEP再協商就容易許多。
ECFA正式生效的時間是在2010年9月12日,最近剛好滿10年,因WTO建議,希望FTA的協商最好能在10年內完成,但沒有他國有意見的話,就算10年沒有完成,只要兩岸都沒意見,ECFA是可延續的。不過,ECFA協議的第16條有中止條款指出,協商的任何一方若提出中止的協商,另外一方須在30天內回覆;如果雙方在180天內無法完成協商,協議就會中止。因此如果有任何一方要發動中止協商的話,ECFA也可能會被中止的。
現在受美中貿易戰爭與疫情影響,WTO估計今年全球貿易量可能將減少12%以上,兩岸貿易更顯重要性。尤其疫情影響下,全球傳統產業需求都受衝擊,唯一例外是遠距相關軟硬體的生產,兩岸在電子與資通信(ICT)生產上也有重要的供應鏈關係,因此在這些產業上都有顯著成長。至少到目前為止,兩岸相關部門對ECFA的存在都抱持正面的看法,未來ECFA應仍會持續下去。
(本文刊於2020年10月號貿易雜誌第352期)
ECFA是一個架構協議,總共只有16條條文,其中說明未來要繼續簽署4個協議,包括:2012年8月簽署的「兩岸投資保障協議」,2013年6月簽署的「服貿協議」,及協商很久、最終未完成的「貨貿協議」和「爭端解決機制」。有些人說,ECFA已簽署10年,但過去10年兩岸貿易比重並未改變太多,其中中國大陸占台灣出口市場一直維持在4成左右,因此ECFA的經濟效益並不顯著。
其實這種說法並不正確,因ECFA的4項後續協議中,僅2012年完成簽署的兩岸投保協議正式生效,而服貿協議雖完成簽署,但送進立法院審議時,不但未完成審查,甚至引發太陽花學運,因此服貿協議也沒有產生任何開放的效果。且受學運衝擊,政府在協商貨貿協議變得更為謹慎,最終貨貿協議和爭端解決機制皆未完成。其實,ECFA只是一個空殼,並無多少實質內容。
不過,當時兩岸在簽署ECFA後,雙方知道未來的服貿協議和貨貿協議可能都需長時間去完成,因此雙方決定先選擇一些項目減稅。於是中國大陸拿出539項商品,台灣拿出一半269項商品,從2011年1月起分3年完成降稅,這就是所謂的「早期收穫清單」,簡稱「早收清單」。其中,中國大陸特別選擇18項農產品給予台灣進口調降關稅,讓台灣重要農產品得以順利銷往中國大陸。因雙方早收清單項目的確有調降關稅至零,因此我們可用過去10年的數據,來檢視兩岸調降關稅是否真的能看到降稅效益。
據主計總處資料顯示,從2011年到2018年為止,台灣對中國大陸出口的早收清單項目成長率約6%左右,而台灣全體非早收項目對中國大陸出口平均年成長率大約只有3%,也就是調降關稅,可讓台灣對中國大陸出口產品每年多成長3%。
這是一個顯著的差異,因台灣每年對中國大陸出口總值約1,300億美元,如果每年多成長3%,就是39億美元、約新台幣1,200億元,這對擴大台灣出口是一大幫助。此外,由於關稅調降到零,台商不必再向對岸海關繳交關稅,可省下不少支出。主計總處資料顯示,過去8年台灣產品出口中國大陸省下的關稅支出約66.3億美元,平均每年約省下新台幣250億元支出,這對台商亦十分有感。
至於進口方面,由於台灣市場較小,且開放項目較少,台灣開放給中國大陸早收項目免稅產生的效益也較小。依主計總處公布資料顯示,從2011年到2018年間,台灣從中國大陸進口的早收項目平均每年成長率約5.5%,而台灣從中國大陸進口的全體非早收項目成長率約5.6%,兩者幾乎一樣,台灣開放早收項目與沒有開放成效差不多。另外,中國大陸享有的關稅減免總額約6.4億美元,約台商的十分之一。開放早收清單的結果雙方都有利,台灣享有的利益還更大。
此外,中國大陸單方面開放18項台灣農產品免關稅出口,對擴大台灣農產品出口也有顯著效益。2010年台灣農產品出口中國大陸總額約5億美元,台灣農產品有貿易逆差約1億美元;到2015年台灣農產品出口中國大陸已倍數成長達10億美元,且享有約0.9億美元的貿易順差。
值得一提的是,ECFA的簽署不但有助於擴大台灣產品出口到中國大陸,且兩岸關係改善後,對台灣與其他國家洽簽FTA也有助益,長期下能促進台灣加入東亞經濟整合。2013年6月兩岸簽署服貿協議後,7月台灣與紐西蘭簽署了「台紐經濟合作協議」(ANZTEC),11月台灣和新加坡簽署「台星經濟合作協議」(ASTEP)。由於紐西蘭和新加坡同時都是CPTPP和RCEP的成員,因此現在和他們簽署FTA後,未來台灣要申請加入CPTPP和RCEP再協商就容易許多。
ECFA正式生效的時間是在2010年9月12日,最近剛好滿10年,因WTO建議,希望FTA的協商最好能在10年內完成,但沒有他國有意見的話,就算10年沒有完成,只要兩岸都沒意見,ECFA是可延續的。不過,ECFA協議的第16條有中止條款指出,協商的任何一方若提出中止的協商,另外一方須在30天內回覆;如果雙方在180天內無法完成協商,協議就會中止。因此如果有任何一方要發動中止協商的話,ECFA也可能會被中止的。
現在受美中貿易戰爭與疫情影響,WTO估計今年全球貿易量可能將減少12%以上,兩岸貿易更顯重要性。尤其疫情影響下,全球傳統產業需求都受衝擊,唯一例外是遠距相關軟硬體的生產,兩岸在電子與資通信(ICT)生產上也有重要的供應鏈關係,因此在這些產業上都有顯著成長。至少到目前為止,兩岸相關部門對ECFA的存在都抱持正面的看法,未來ECFA應仍會持續下去。
(本文刊於2020年10月號貿易雜誌第352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