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署長日前於立法院進行「落實我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體育班選手三級培訓之措施」專題報告,不少立委紛紛質疑國內體育班發展的問題,而立法院法制局今年九月則對體育班的存廢提出意見,體育班的問題又再度受到討論。
就前述專題報告及立委的質詢歸納出當前我國體育班面臨的問題如下:1.三級培訓機制待完善:(1)國內有735校設置體育班,國小200校、國中384校、高中151校,三階段校數明顯分布不均,約有近六成國中體育生銜接不上高中;(2)部分運動類缺乏三級培訓銜接規劃。2.課業學習待加強:(1)體育班課輔經費執行率未達四成;(2)訓練和競賽時間長,影響課業正常學習。3.性別平等待改善:(1)體育班學生性別失衡,女生僅三成;(2)特定運動項目招生名額嚴重性別失衡;(3)體育教師和專任運動教練性別失衡,女性僅二成四至三成九;(4)體育班訪視指標缺乏性別項目;(5)專任教練接受性平課程時數遠比學生少。4.體育班學生出路待拓展。
體育班制度實施迄今,的確為臺灣培育許多優秀的選手,為競技運動發展帶來不少正面的功能,但由前述可知我國體育班的問題叢生,其存廢也多所爭議。面對體育班設置的爭議,教育主管機關若不傾向廢除體育班,除了就各項缺失進行改善,並落實強化體育班三級銜接培訓對策之外,可參考立法院法制局的意見,評估運動才能資賦優異學生是否能比照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術性向資賦優異、藝術才能資賦優異等學生依據《特殊教育法》,國中小採分散式資源班、巡迴輔導班、特殊教育方案辦理,高中才採集中式特殊教育班。
對於體育班未來規劃應有新思維,考量將體育班設置在技職學校,讓體育班學生除了接受運動專業訓練外,還可以學習職業技能,將來若結束運動職涯,還能有一技在身,得以謀職。
另期許108課綱將體育班納入規範,要求學生學業成績未達標不得出賽,教育主管機關能督促學校落實,裨益國中小教學正常化,達到優質化學校體育班之政策目標,培育學術兼備的運動人才。
(原文刊載於12月17日《蘋果新聞網》「蘋評理」即時論壇 https://reurl.cc/4m25zL)
就前述專題報告及立委的質詢歸納出當前我國體育班面臨的問題如下:1.三級培訓機制待完善:(1)國內有735校設置體育班,國小200校、國中384校、高中151校,三階段校數明顯分布不均,約有近六成國中體育生銜接不上高中;(2)部分運動類缺乏三級培訓銜接規劃。2.課業學習待加強:(1)體育班課輔經費執行率未達四成;(2)訓練和競賽時間長,影響課業正常學習。3.性別平等待改善:(1)體育班學生性別失衡,女生僅三成;(2)特定運動項目招生名額嚴重性別失衡;(3)體育教師和專任運動教練性別失衡,女性僅二成四至三成九;(4)體育班訪視指標缺乏性別項目;(5)專任教練接受性平課程時數遠比學生少。4.體育班學生出路待拓展。
體育班制度實施迄今,的確為臺灣培育許多優秀的選手,為競技運動發展帶來不少正面的功能,但由前述可知我國體育班的問題叢生,其存廢也多所爭議。面對體育班設置的爭議,教育主管機關若不傾向廢除體育班,除了就各項缺失進行改善,並落實強化體育班三級銜接培訓對策之外,可參考立法院法制局的意見,評估運動才能資賦優異學生是否能比照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術性向資賦優異、藝術才能資賦優異等學生依據《特殊教育法》,國中小採分散式資源班、巡迴輔導班、特殊教育方案辦理,高中才採集中式特殊教育班。
對於體育班未來規劃應有新思維,考量將體育班設置在技職學校,讓體育班學生除了接受運動專業訓練外,還可以學習職業技能,將來若結束運動職涯,還能有一技在身,得以謀職。
另期許108課綱將體育班納入規範,要求學生學業成績未達標不得出賽,教育主管機關能督促學校落實,裨益國中小教學正常化,達到優質化學校體育班之政策目標,培育學術兼備的運動人才。
(原文刊載於12月17日《蘋果新聞網》「蘋評理」即時論壇 https://reurl.cc/4m25z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