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價飆漲,年輕人買房越來越沒指望,難怪最近發生鮭魚之亂。央行近期兩度對炒房者降低貸款成數,金管會也加強相關的專案金檢,財政部卻態度消極,動作遲緩,房地合一稅二點○兩周前才經行政院通過,蘇建榮部長還找了似是而非的理由,拒絕同步改革「囤房稅」,讓國人極為失望,不得不提出數問,盼能喚醒「裝稅」的蘇部長。
蘇部長說,囤房稅的第一個問題是定義很複雜,聽起來就是在打臉握有定義權的自己。按財政部一○三年制訂的「住家用房屋供自住…認定標準」,個人所有之住家用房屋若出租、夫妻或直系親屬未實際居住,或夫妻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四戶以上屬「非自住使用」,就是「多屋族」、「囤房」。
一○九年個人名下擁有三戶房屋的就有四十六萬人(持有一三八萬間房屋),都不會被視為「囤房」,難道還不夠寬鬆?連央行都有辦法對個人購進「第三戶」降低房貸成數,蘇部長怎會對持有第四戶才算囤房的定義有疑慮?
其次,蘇部長愛用「如對囤房者訂定高稅率會殃及無辜,特別是來自於繼承的持分」之類的話術,為囤房客設想得無微不至,更是令人不解。蘇部長難道不知道,囤房者擁有好幾間房屋(無論是買來或受贈、繼承),超過自己居住上的需要,就是利用自己的經濟優勢,排擠弱勢者的基本居住人權;而且囤房扭曲房市供過於求的事實,讓房價不合理上漲,無殼蝸牛更買不起房屋,或讓弱勢購屋者淪為房奴,嚴重傷害居住正義。
囤房者和單一自住者一樣享有百分之一點二的基本稅率,實違天理,所以必須對多屋族,由地方政府視囤房族持有房屋戶數訂定更高的差別稅率,而門檻稅率最低才百分之一點五而已。
然而,囤房稅實施近七年,財政部沒提高過門檻稅率,也沒有獎勵地方提高稅基的誘因機制,以致囤房者(持有四戶以上)從民國一○二年的廿七萬人擁有一四○萬間房屋,已增加到一○八年的卅二萬人持有一六四萬多戶房屋,目前百分之四的少數人就坐擁全國房屋總數的百分之十四。
內政部最近公布多屋自然人平均持有五點五戶宅,多屋法人平均持有廿五點四宅的驚悚數字,更讓無殼族忿忿不平,財政部還反過頭來想盡辦法將多屋族的地下室、共有房屋、非住家用情形從統計中排除,只想告訴國人囤屋現象並不如「想像中」嚴重,粉飾太平?既然紙上分析都能辨別地下室、共有房屋,怎會在執行上可能發生殃及無辜的情形?
財政部何不直接提供全國歸戶資料給地方政府核實課徵囤房稅?央行能對法人囤房、個人第三戶降低房貸而不擔心會殃及無辜,財政部何不先對絕非無辜的法人提高囤房稅。
(本文刊於2021年3月29日聯合報)
蘇部長說,囤房稅的第一個問題是定義很複雜,聽起來就是在打臉握有定義權的自己。按財政部一○三年制訂的「住家用房屋供自住…認定標準」,個人所有之住家用房屋若出租、夫妻或直系親屬未實際居住,或夫妻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四戶以上屬「非自住使用」,就是「多屋族」、「囤房」。
一○九年個人名下擁有三戶房屋的就有四十六萬人(持有一三八萬間房屋),都不會被視為「囤房」,難道還不夠寬鬆?連央行都有辦法對個人購進「第三戶」降低房貸成數,蘇部長怎會對持有第四戶才算囤房的定義有疑慮?
其次,蘇部長愛用「如對囤房者訂定高稅率會殃及無辜,特別是來自於繼承的持分」之類的話術,為囤房客設想得無微不至,更是令人不解。蘇部長難道不知道,囤房者擁有好幾間房屋(無論是買來或受贈、繼承),超過自己居住上的需要,就是利用自己的經濟優勢,排擠弱勢者的基本居住人權;而且囤房扭曲房市供過於求的事實,讓房價不合理上漲,無殼蝸牛更買不起房屋,或讓弱勢購屋者淪為房奴,嚴重傷害居住正義。
囤房者和單一自住者一樣享有百分之一點二的基本稅率,實違天理,所以必須對多屋族,由地方政府視囤房族持有房屋戶數訂定更高的差別稅率,而門檻稅率最低才百分之一點五而已。
然而,囤房稅實施近七年,財政部沒提高過門檻稅率,也沒有獎勵地方提高稅基的誘因機制,以致囤房者(持有四戶以上)從民國一○二年的廿七萬人擁有一四○萬間房屋,已增加到一○八年的卅二萬人持有一六四萬多戶房屋,目前百分之四的少數人就坐擁全國房屋總數的百分之十四。
內政部最近公布多屋自然人平均持有五點五戶宅,多屋法人平均持有廿五點四宅的驚悚數字,更讓無殼族忿忿不平,財政部還反過頭來想盡辦法將多屋族的地下室、共有房屋、非住家用情形從統計中排除,只想告訴國人囤屋現象並不如「想像中」嚴重,粉飾太平?既然紙上分析都能辨別地下室、共有房屋,怎會在執行上可能發生殃及無辜的情形?
財政部何不直接提供全國歸戶資料給地方政府核實課徵囤房稅?央行能對法人囤房、個人第三戶降低房貸而不擔心會殃及無辜,財政部何不先對絕非無辜的法人提高囤房稅。
(本文刊於2021年3月29日聯合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