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台灣金融業困境的形成背景


長期以來,台灣金融業對促進經濟發展、產業升級貢獻巨大,支持成就台灣的經濟奇蹟。然自1998下半年,台灣金融問題開始顯現,本土型金融風暴隱然形成,影響台灣金融機構營運、獲利及逾放。全體銀行逾放比率由1997年底之3.71%,一路攀升到2001年12月底之7.48%,金融環境危機四伏,銀行體系陷入脆弱不堪狀態,銀行於自身難保情況下,更無法擔負監督企業營運功能,發揮金融中介功能,提供企業營運資金的角色。尤其更無法再配合政府降息、紓困等穩定性政策。因此行政院在2001年開始進行全面性金融改革。


第一次金改以「除弊」為主軸,宣示「二五八」為政策目標,銀行業者開始大量拋出手頭逾期放款NPLs,以期達到兩年內將整體銀行逾放比率降至5%以下,將資本適足率(BIS ratio)提升到8%以上。在實行第一次金改後銀行逾放比已有明顯降低,從2002年4月的11.76%下降到2006年的2.53%,且銀行信用方面也從負成長轉為正成長,同時也達到預期的刺激經濟景氣,改善失業率攀升的困境。第一次金改雖略有績效,但銀行獲利能力依舊不佳,缺乏創新,存放款利差仍為獲利主要來源。當然這樣的金改成果有部份原因可歸功於全球經濟好轉,進而使台灣金融體質改善。

正當台灣金融體質逐漸改善之際,二次金改計畫由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於2004年上半年提出;爾後由2004年7月新成立的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開始運作,並於2004年9月召開全國服務業發展會議,宣布實施第二次金改。於同年10月舉行的總統府經濟顧問小組會議,訂出官股減半為6家、14家金控公司整併為7家、至少有一家金控到海外掛牌或引進外資、提升三家金控公司市佔率超過10%的金融整併四大目標,並列為二次金改主要推動目標,尤其要求公股銀行減半及促成三家金融機構市占率達10%以上應於2005年底完成,其它金改部份應於2006年底完成。

金融機構整併之議,乃是鑒於在銀行開放民營之後,大量私人銀行成立,造成銀行家數過多(over banking)現象,且同質性高,規模顯趨分散,缺乏國際競爭利基。因而2000年制定金融機構合併法,以整併國內銀行業。又由於產業多角化經營已為世界潮流,然而在台灣之銀行只能以資本淨值5%轉投資方式跨業經營,其他金融業之跨業金融則被禁止。2002年開始,金融控股公司法實施後,金融業可以控股公司型態跨業經營,因而台灣14家金融控股公司相繼成立。同時,利用金控公司的設立配合整併工作,整併50多家銀行、證券、保險及金融周邊機構。主要併購包括2002年國泰金控合併世華銀行、富邦金控合併台北銀行、兆豐金控合併中國國際商銀及中國產物保險、復華金控合併亞太銀行。2003年中信金控合併萬通銀行,2004年新光金控合併聯信商銀、玉山金控合併高雄企銀,2005年聯邦銀行併中興銀行、台新金控併購彰化銀行、建華金控合併台北國際商業銀行,2006年合作金庫合併農民銀行、兆豐銀合併中國商銀及交通銀行。開放成立四年以來,台灣本國銀行的家數由2001年的53家小幅減少到2006年9月的43家,整體來說、家數仍然過多,顯示金控的整合尚未顯著地降低銀行家數,唯一減少家數的金融機構為信用合作社。

然而,二次金改的執行過程粗糙草率,不僅未見預期成效,官商勾結弊端時有所聞,更進而造成銀行業者與從業員工惶恐不安,金融業面臨前所未有的困境。

貳、當前銀行業的困境與危機

一、銀行獲利能力下降


金融產業坐困島內,獲利能力衰退,以銀行業為例,資產報酬率 (ROA)及淨值報酬率(ROE)均遠低於國際水準, 2006年甚至雙雙淪為為負值,導致金融業促進經濟發展之功能破壞殆盡。2007年的WEF全球競爭力排名,台灣金融業的「銀行健全度」排名,在131個評比國之中,從上年的第100名又往下掉為第114名。WEF全球競爭力報告還指出,台灣「金融市場成熟度」表現不佳,影響台灣整體競爭力。

二、政府限時限量的「亂併政策」違反市場機制

二次金改最大的弊病,就是要求限制期間內完成一定家數的金控公司與官股銀行。至此,讓「金融整併」原本應為符合世界潮流的改革方向,卻因政策失當,使政策執行者與家族財團大玩政商遊戲。針對金控公司大型化的目標是有待商榷的,若「好的金控公司併購經營體制不好的金融機構」,這種整併情形不單是對整體金融改善有正向幫助,同時採取學習美國產業多角化經營方式,金融現代化才有意義。若「好的金控公司併購經營體制好的金融機構」,這種整併情況對整體金融沒多大改善,卻會造成金融壟斷的隱憂。更何況銀行業應要求創新能力,能創造附加價值才是重要的,即使規模小但具創新能力,吸引外資的能力應不會太差。另一個角度,期許金控公司大型化,就能夠走出國際,像香港的匯豐和渣打銀行一樣,提升台灣金融行業的競爭力,但卻忽略匯豐及渣打銀行是體制好的銀行進而擴大規模。台灣金改過程似乎反其道而行,先將金控公司規模變大再說,而無視於應該先建立健全的金融機構,再進一步擴大規模,走出國際。

由於金融業進入門檻極高,動輒需百億、千億元資金,一般業者若沒有相當雄厚的財力,很難參與銀行的併購,故最後只有財團才能參與。然而國內大多數金控財團在併購的過程中,大多是以社會大眾的資金,包括壽險資金、銀行存款或舉債等,而非以自身的資本進行併購,其利用高度的財務槓桿及資金移轉策略操作,將社會資本當成自己的資本濫加運用,併購規模較大的官股金融機構,衍生少數股權即可取得經營權之疑慮,並對規模相對較小的民間金融事業進行敵意併購。政策執行使得強者愈強、弱者愈弱的互相兼併情況下來達成,以國泰金為例,其事業主體原本已是國內壽險業龍頭,併購世華銀行後,加上國泰產險、國泰證券等子公司後,已形成一家頗具競爭力的金控公司。反觀日盛、國票金等,旗下子公司規模在業界相對較小,很難發揮金控綜效。

三、金融整併過程中的人謀不臧問題

除了以非「自有資金」來併購官股銀行以外,政策執行一方亦有賤售官股銀行之疑慮。以渣打銀行併購新竹商銀為例,每股以高於市價五成的價格來取得經營權,這是依照國際慣例。然而,反觀三大家族收購經營權,2002年富邦和國泰分別收購北市銀和世華,收購價分別是每股36元和30元,付出800億元和900億元的金額,溢價不到三成。若按照渣打銀行收購新竹商銀以五成溢價收購,來出售官股給三大家族財團,國庫至少短收千億元收入。利益如此龐大,若監督不週,容易發生官商勾結、黑箱作業圖利他人等爭議事件發生。

以2007年初發生力霸集團掏空事件來看,經檢調單位調查,力霸集團涉嫌有計畫掏空中華商銀、力華票券、友聯產險等旗下公司,根據債權銀行團公布,掏空的資產疑達五百億以上。更導致中華商銀發生擠兌現象,爾後由中央存保接管中華商銀,並以金融重建基金保障大額存款戶權益,全國人民被迫再度買單,形成小存款戶補貼大存款戶之反常現象。其中令人詬病的是,財團掏空的類似事件不斷上演,從過去的中興銀行、台中企銀到2007年的中華商銀都是財團發生財務危機,由政府來收拾爛攤子,顯見財團掏空銀行,遂行五鬼搬運已不是單一個案。民眾懷疑的是,在一連串的金融改革及建立獨立的金融監理機關之後,為何類似銀行、保險公司、票卷公司依然被財團充當個人金庫的事件會一再重演?究竟將來是否一再發生?然而,金融監理機關應當是金融資訊充足的相關主管機關,但在中華商銀事件的表現明顯遲鈍,放任各財團之間交互向旗下的金融機構掏錢。對於力霸集團財務不佳的傳染效應低估,釀成中華商銀的擠兌效應越演越烈,而讓集團負責人潛逃。

若金控公司的公司治理及內控不佳,而相關金融監理單位無法發揮監督功能時,更易引發道德危險,類似中華商銀內線交易、掏空等情況都可能會發生,形成更嚴重的金融風暴。最近中信集團旗下的中信銀行購買兆豐金控海外結構債之內線交易、中信集團促使中華開發金控插旗兆豐金控所造成的爭議,在在突顯金控公司內部控管失靈的警訊,以及隱藏其中的官商勾結問題。

四、兩岸關係僵局導致銀行業者走不出去

面對加入WTO開放市場的嚴峻挑戰,近年大陸已做大幅金融改革,亦獲相當成效。在此同時,外資金融機構亦積極搶進大陸,至2006年6月底,已有21個國家和地區的71家銀行,在大陸的25個城市設立197家營業性機構及242家代表處,總資產由入會前的450.9億美元上升至971.53億美元。到目前為止台灣在大陸除了有一家合資保險公司(上海國泰人壽)及二家早期特許的小銀行(華一銀行及協和銀行)外,台灣的銀行業及證券業都只停留在辦事處階段,而無營業據點。眼見年底大陸金融市場即將大幅開放,台灣金融機構卻遲遲未能前往大陸設置營業據點,面對台資金融機構的先天優勢快速流失,台資金融機構憂心忡忡。

五、銀行從業員工權益未獲得應有之重視

民進黨政府執政錯估合併過程,忽略銀行業員工的工作權益,應在金融整併及民營化的過程中,充分保障員工的權益,且專案處理問題金融機構之勞工議題,保障其聘用之一定年限,並協助員工訓練與轉業,強化金融從業人員職務轉換、自我提升之機會。

參、我們對金融業的承諾


一、建立公正、獨立、透明的金融監理機制


整合金融相關法規,訂定「金融業服務法」。建立並徹底執行立即糾正措施,讓問題金融機構出現財務不良徵兆時,能立即處理,防範問題擴大。此外,我們政府應該建立金融穩定檢測指標及定期公佈金融穩定報告。金檢管機關應嚴懲金融犯罪,重建金融紀律,做好金融秩序的守門員。

二、尊重市場機制

建立金融整併的市場機制,力求公平競爭與權益平衡,金融機構的整併及公股機構的民營化,均應本著企業化的精神,尊重市場機能。國民黨重新執政後,將追查金改不法弊端,善盡維護公股利益之責任。

三、綜合銀行與專業銀行兼容並蓄

綜合銀行進行信貸、結算、財務等所有業務,專業銀行則提供一定種類的服務或只從事一種業務。綜合銀行優點為提供客戶多樣化的需求,及降低單項業務之開發與營運成本,並可分散銀行的經營風險,降低金融環境變遷所產生之衝擊。專業銀行優點是可以差異化產品,進行市場區隔策略,提供專業服務,且經營管理監督較為容易。我們不應迷信大銀行,只要是有特色、有競爭力與創新價值的,都可以成為小而美的專業銀行。

四、開放金融登陸,進行區域佈局

放寬兩岸投資與資金往來,儘速簽訂「兩岸金融監理合作備忘錄(MOU)」,建立相互准入機制。加強國內銀行、證券、保險業赴大陸設置分支及子行機構的審查及管理,強化金融機構授信風險的控管。如此一來,不但可把金融市場的餅作大,更有利於我國金融業的區域佈局。

五、傾聽員工心聲,尊重勞工權益

在金融整併及民營化的過程中,國民黨主張員工的權益應充分保障,我們建議若官股超過百分之二十以上,至少應設立一席勞工董事(由政府指派)。同時我們將專案處理問題金融機構之勞工議題,保障其聘用之一定年限,並協助員工訓練與轉業,強化從業人員的能力資本與競爭力。

(本評論代表作者個人之意見)
(本文刊登於97.02.29中央網路報智庫論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