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又要舉辦「大」遊行了,這將是去(2008)年5月20日馬英九就任第12任總統以來的第四次了,這還不包括蔡英文主席以「插花」的方式所參與的部分。集會遊行是憲法保障的人民基本權利,民進黨當然有權依法推動集會遊行,但是,如此頻繁的走上街頭,究竟所為何來?


讓我們先回顧前三次大遊行的時間與訴求:


第一次,2008年8月30日,「百日怒吼全民站出來」嗆馬大遊行,訴求主題:「顧腹肚、護主權、要陽光」,參加人數「估計」30萬。


第二次,為了反對大陸海峽關係協會會長陳雲林來台參加第二次「江陳會談」,又適逢大陸毒牛奶事件,2008年10月25日,民進黨發動「反黑心、顧台灣」遊行,宣稱吸引60萬民眾參加。


第三次,2008年11月6日,就在陳雲林訪台期間,民進黨又發動了「嗆馬圍陳」大遊行,當天,蔡主席帶領民眾高喊「嗆馬圍陳,護主權,護人權」等口號,民進黨表示有40萬人參與。


這次就是第四次了,起因是馬英九總統未出席民進黨主辦的「民間國是會議」,蔡主席立即宣布將在2009年5月17日發動「嗆馬保台」大遊行。民進黨計畫在當天分四大隊出發,最後會師凱達格蘭大道,目前暫定的訴求分別為「顧主權,唾棄賣台權貴」、「救失業,反對無能政府」、「保台灣,ECFA要公投」、「護弱勢、反對一中市場」。參加的人數會有多少,目前無法預知,但民進黨預設的目標是「超過1025的紀錄」。


這四次遊行固然各有訴求,但「主權」顯然才是一貫的主軸。沒有人會否認「主權」對一個「國家」的重要性,特別是以我們中華民國承襲了滿清政府所簽訂不平等條約的歷史背景,誰會輕忽「主權」的議題呢?問題是,以「主權」作為歷次遊行的共同訴求,到底具有多少的「正當性」呢?


「主權」既然已經被民進黨列為最高價值,那麼就應該先瞭解「主權」的意義。西方傳統的政治學理論多將主權與人民、領土(或政府)併列為國家存在的三(或四)大要素,簡單來說,主權是指「在特定領土範圍之內,一個能夠行使至高無上權威的政治實體 (political entity)」,而體現主權的形式則在於駐外使館、聯合國席次、及郵票或貨幣的發行等等。


然而,主權這個抽象的概念,在理論或實務兩方面,都未曾得到明確的釐清。例如,以「參與聯合國」而言,瑞士在2002年才加入聯合國,在此之前,也從無否認瑞士為一「主權獨立」國家的說法。相對而言,1945年即為聯合國創始會員國的伊拉克,但是在2003年以美國為首的聯合國部隊進入伊拉克推翻海珊政權以後,到2009年1月1日美國將象徵占領的「巴格達綠區」移交伊拉克政府以前,伊拉克又何嘗有「主權獨立」的事實。


再進一步說,以目前「歐盟」的發展為例,27個會員國已有多數國家使用共通的貨幣「歐元」,但也無妨各自成為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因此,民進黨將「主權」訴求無限上綱,除了凸顯政治上的特定意涵以外,並無法獲致普世價值的證明。那麼,進一步要追問的是:民進黨何以仍執著於此?原因就在於民進黨執政八年卻耗盡了創黨的精神與理念,在野之後更失去提出國家發展新論述的能力。

「反對」當然是在野黨的本質,但是,如果一概反對執政黨的所作所為,或是提不出具體的公共政策主張以形成政策競爭的態勢,就會淪為「為反對而反對」的局面。民進黨目前正陷入這樣的困境,信手拈來的例子就是:大陸觀光客來得太少,罵;來得太多,也罵。再如反對大貓熊來臺、反對兩岸通婚、反對承認大陸學歷…,這樣的事例已經到了不勝枚舉的地步,但除了堅持「(台灣)主權獨立」以外,就是提不出來如何化解兩岸爭議的有效作為。


看看三次江陳會所簽訂的九項協議內容:週末包機、陸客來台、兩岸空運、兩岸海運、食品衛生、兩岸通郵、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空運補充、金融合作,哪一項不是攸關民生、與民興利的作為?但是到了蔡主席的嘴裡,就成為:「總體來講(第三次江陳會)是一個失敗的談判,該守的沒有守到,該爭的沒有爭到」。


更誇張的是,在前後政府持續努力了12年之後,我國終於獲得邀請成為世界衛生大會(WHA)的觀察員,難道不是應該肯定的成就嗎?蔡英文卻說:「如果這只是一次性邀請,而且在主權問題還是疑雲重重情況下,馬政府認為這是外交休兵換取來的重大收獲,我覺得是言過其實,是不當的。」蔡主席的意思難不成是說,因為「主權問題」有疑義,所以我們不應該參加5月18日日內瓦舉行的第62屆世界衛生大會嗎?


我們要問的是,如果今天是民進黨執政,在完全相同的條件下獲得邀請,民進黨真的會拒絕參加嗎?曾經在民進黨執政時出任過衛生署長,並已確定為我國與會團員之一的中央研究院院士陳建仁卻說:「健康沒有國界,這是個難得的機會,個人不滿意但可接受」,惟「盼能進一步取消2005年世衛與中國簽署的備忘錄」,這是多麼務實而有前瞻性的觀點啊,這也反證了二度在野的民進黨倡議「主權」議題的虛假性,純粹只剩下一股「酸葡萄心理」。


坦白的說,近一年來由於兩岸關係快速的進展,兩會所獲致的這些協議,其實正是民進黨執政期間可欲而不可得的結果。這期間的變化,關鍵當然是國民黨重新執政,而國民黨之所以能夠大幅開拓兩岸的良性互動,即便以大陸當局片面的對國民黨釋出善意來加以解釋,那麼「國民黨能而民進黨就是不能」的差異,就在於是否存在「兩岸互信」的條件。而「兩岸互信」的基礎,又建立於雙方共同接受「一個中國」的共識之上。


事實上,從談判學的觀點來說,首先,互有歧異的雙方,要能夠坐上談判桌,以協商代替對抗,當然必須先要有一定的的共識,否則是上不了談判桌的。其次,談判的過程必然是不斷來回的拉鋸,有時停滯,又時有進展,不可能畢其功於一役。再者,對於談判的結果,絕對不能懷抱著「全贏」的意圖,因為,任何一方若能獲致「全贏」的結果,那就不需要談判與協商了,因此,談判的結果通常都是「雙方不滿意但可以接受」。


以上述的標準來檢視近一年來兩岸三次協商的過程、內容與結果,正是一種追求「雙贏」的發展,就算難以盡如民進黨的意見,例如兩岸航線「延遠權」尚未突破的問題,又何需採取全盤否定的態度?事實上,「護主權」的訴求,不僅暴露了民進黨又回到被迫害妄想的情結裡,也妨礙了民進黨發現愛台灣的「正確」途徑,而動輒號召民眾走上街頭的行為,反而凸顯了一種「輸不起」的心態。


所謂「行有不得,反求諸己」,民進黨的當務之急,應該盡快的展現出回到「勤政、清廉、關懷弱勢」這些基本價值上的決心與行動。對於517大遊行,黨內本來就有一些反省的聲音,這兩天更有多位立委鑑於H1N1新型流感有蔓延的趨勢,而提出延後舉辦的建議。即使這裡面可能存在著避免師老兵疲的動員壓力的考慮,但的確是一個很好的「下台階」,蔡主席大可不必為了面子而堅持「就在總統府前坐著不走」。

(本文刊登於2009-05-03╱中央日報網路報╱星期專論)

(本文代表作者個人意見)